寻衅滋事案件过了追诉期还能不能再追诉
过了追诉期警察就不管了吗?
一般情况下,如果刑事案件过了追诉时效,公安机关即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后,如果发现案件已经过了追诉时效,公安机关是可以撤销案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了不同刑期对应的追诉期:
- 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 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 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 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案件已经过了追诉期,但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寻衅滋事罪追诉时效司法解释
法律分析:寻衅滋事追诉时效期限:
①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
②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0年。
③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
④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仍然可以追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寻衅滋事罪过了追诉期被拘留
如果是这种情况:“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最高法定刑为十年,追效时效为十五年;如果不是存在这种情况,那追诉时效为十年,如果案件当时没有被发现,或者发现了,但你没有逃避侦查,十年过后,就不再追究,如果当时公安机关已立案,人跑了,这个过了十年照 样可以追效的。
《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寻衅滋事追诉时效
寻衅滋事罪的追诉期限最低为五年,最高追诉期限为十年,具体原因如下:
1、如果行为人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追诉时效期限是五年;
2、如果行为人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的,追诉时效期限是十年;
3、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
【不受追诉期限限制】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的计算与中断】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寻衅滋事罪追诉时效是多久?
法律解析:
有的。 寻衅滋事罪 的 追诉时效 为十年。寻衅滋事罪的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 ,按照《 刑法 》关于追诉时效的规定,则寻衅滋事罪的追诉时效为十年。 《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 死刑 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 寻衅滋事 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 或者 管制 :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 罚金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7年前寻衅滋事是否过了追诉期
法律主观:
7年前寻衅滋事如果应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追诉期是五年,则已过追诉期;如果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追诉期是十年,可能还未过追诉期。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