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盗窃案件中主、从犯的认定



共同盗窃案件中主、从犯的认定
共同盗窃案件中主、从犯的认定
法律分析:一般而言,共同犯罪中的主犯和从犯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判断:
1、看起因,谁是起意者。
2、看实行行为,谁是主要实行者。
3、看因果关系,谁的行为对犯罪结果的原因力较大。
4、看犯罪收益的分配情况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六条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法律分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在犯罪集团中,听命于首要分子,参与了某些犯罪活动,或者在一般共同犯罪中,参与实施了一部分犯罪活动,但不起主要作用的,一般认定为从犯。对于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是集团犯罪的,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法律分析:“一、主犯:1、起组织、领导作用的首要分子2、在盗窃集团或一般共同盗窃中起主要作用或罪恶重大的犯罪分子3、共同盗窃中,盗窃犯罪的发起者和操纵者4、盗窃的邀约者和纠集者二、从犯:1、被他人邀约或纠集而被动参与盗窃行为的;2、在犯罪处于被支配地位、没有主导作用;3、不能主持分赃或分赃较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至3000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