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外出打工,承包地应该被收回吗
农民外出打工,家里的承包田被村分给了别的农民,他怎么要回土地?如果土地被征用了怎么样才能得到补偿?大神
农民外出打工,家里的承包田被村分给了别的农民,可以向乡里或者县里投诉,等待处理结果。同时在向媒体曝光。 属于典型的侵权行为。
《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也规定:“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 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 《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五条还规定了“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不得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这是一种侵犯承包经营权的行为。有权要求村委归还你的承包地,赔偿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应当同村委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请求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还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村民外出打工,承包地应该被收回吗?
农民工进城务工,回到村里,土地就被发包方收回,这是怎么一回事?在承包期内,发包方无权随意收回承包地。其实,这就是土地征收违法行为,是欺负农民朋友法律意识不强,钻空子谋取私利。
这种情况是有法可依的,主要法律依据是农村土地承包法。国家依法保护进城务工人员的土地承包权,确保农民工进退有据。在2018年土地确权完成后,农民朋友的土地权益将得到进一步的保障。
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
即便是进城务工,也不用担心丢失土地承包权。法律明文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条规定,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第五条规定,承包权的主体及承包权的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第九条规定,集体土地所有者和承包方合法权益的保护。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进城务工,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地的交回和收回。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权经营权的流转。
如果户口迁入设区的市,您将失去承包地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土地承包经营权被侵犯或遭遇违法土地征收,要尽快启动司法程序
因此,如果不符合上述法律条款规定,村集体随意处置您的土地,或者回收,那么您是可以拒绝的。近年来,伴随着经济发展需要,征地拆迁频繁,农村土地往往非常值钱,因此个别地方打起了土地的注意,想要低价或者无偿征收农民的土地,这是违法行为。广大农民朋友需要提高警惕。
我原来在农村有地,现在我户口迁到外地了!我原来的土地应该收回吗?
我原来在农村有地,现在我户口迁到外地了!我原来的土地应该收回吗?回答:应当收回,必须收回。为什么?从理论上讲,户籍迁移走了,当地所在村委会应当告知收回所原有承包土地,承包土地合同收回,土地归所在村委会集体所有,原来所承包合同作废。当然,也有个别村镇户籍所在地土地与户口是分开管理的,人调走了土地资源浪费,未能对原所在农民外迁移户口人员的承包土地合同进行有效处理,把国有资产土地进行了闲置、浪费了国有资源使用配置,实际上是一种没有责任心的违法行为,严格讲应当进行追责,但在这方面国家好像当前还没有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