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三年后可以在诉讼吗
民事纠纷超过三年还可以起诉吗
民事纠纷超过三年还可以起诉。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一般来说诉讼时效不能超过三年。而且,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也就是说当事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被侵害后,必须在从知道起3年内提起诉讼,如果在3年内当事人没有提起诉讼,那么当事人将失去法院支持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诉讼权利,也就是法院不会受理当事人的诉讼,但是当事人的实体权利还是有的,也就是说如果对方自愿履行,可以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在3年的诉讼时效内,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也就是当事人又拥有了3年的诉讼时效。
民事诉讼的流程:
1、起诉和受理。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
2、审理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3、开庭审理。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综上所述,民事诉讼具有独立价值,其意义在于可以摆脱民事诉讼程序附庸地位,通过对自己价值目标的追求,使实体法运行于公正而合理程序规范之上,最终使社会纠纷和冲突得到公正而有效的排除,还可限制法官恣意及其保护当事人平等参与诉讼,疏导矛盾、消解不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吗
一、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
1、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一般情况下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超过三年一般会丧失胜诉权。
2、法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哪些
因人身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可以主张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其中物质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构成残疾的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人身损害超过一年可以起诉吗
一、人身损害超过一年可以起诉吗
1、人身损害超过一年可以起诉。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一年。即使超过诉讼时效,法院仍应受理,法院受理案件时,不进行实体性审查,只进行程序性审查,也就是具备起诉条件,当事人就可以起诉,但是超过诉讼时效的丧失了实体性的胜诉权,只要对方当事人提出,法院便可以审查诉讼时效是否届满,如已届满,驳回诉讼请求。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向法院起诉的基本流程是什么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申请立案,当事人准备证据资料;
2、法院将送达开庭公告并在七个工作日内通知双方开庭时间;
3、开庭当日带齐资料到庭举证辩论、发表意见;
4、法庭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则由合议庭进行宣判;
5、等待法院的判决和执行。
人身伤害诉讼时效是三年?
人身伤害诉讼时效是三年,该时效从人身损害事故发生日开始计算,若是受到人身伤害之后需要治疗,那么诉讼时效从受害人治疗终结日开始计算。如果受害者被经过专业机构认定为伤残、并且确定了伤残等级,那么诉讼时效则从伤残评定日开始计算。
一、人身伤害诉讼时效是三年?
1、人身伤害诉讼时效是三年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九十八条 【仲裁时效】法律对仲裁时效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2、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够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二、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方式:
1、医疗费
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
2、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海南省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伙食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赔偿。
4、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本意见关于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护理人员无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计算。
5、交通费
交通费的票据应与就医次数相符。票据少于就医次数的,一般可根据实际票据认定;票据多于就医次数的,应以实际就医次数认定
任何人都不得实施可能会导致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若是实施了此类行为,那么受到损害的公民,可以在人身伤害诉讼时效范围之内,向法院起诉要求实施伤害行为的人赔偿自己的损失。提出诉讼请求的同事,可以明确表明自己希望获得赔偿。
人身损害三年后可以在诉讼吗
法律分析:人身损害三年后可以在诉讼,但不能证明存在诉讼时效中断、延长情形的可能会被驳回诉讼请求,因为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