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保险的法律依据
自愿保险和强制保险的划分依据是什么
自愿保险和强制保险的划分依据是看该保险是不是法定的、按国家规定必须要缴纳的保险。一般商业性的保险都是自愿保险,比如,人寿险、重疾险、教育金等等。最常见的强制性保险就是交强险,是国家规定必须要缴纳的保险。另外强制性保险还有铁路客运意外伤害强制保险、社会保险等。
我们通过以上关于自愿保险和强制保险的划分依据是什么内容介绍后,相信大家会对自愿保险和强制保险的划分依据是什么有一定的了解,更希望可以对你有所帮助。
交强险不分责任赔偿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当事人驾驶的机动车发生了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者是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交强险责任限额的范围之内给予赔偿,如果当事人造成的损失超出了交强险赔偿的范围,可以按照下面的方法,当事人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 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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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什么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
根据我了解的知识,中国的法律规定所有机动车辆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也称为交强险。交强险是指车主或驾驶员必须为其机动车辆投保的一种强制性保险,主要是为了保障在交通事故中造成他人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赔偿。
以下情况下,机动车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
1、在中国境内行驶的所有机动车辆,包括汽车、摩托车、电动车等,都必须购买交强险。
2、机动车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取得机动车牌照时必须提供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有效证明。
3、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辆必须随时携带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有效证明。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购买是为了保护他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交通事故中受害人能够及时获得合理的赔偿。违反强制保险规定可能会面临罚款、暂扣机动车牌照等处罚。请注意,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和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请根据您所在地的具体法规来确定机动车保险的要求。
法律依据是中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于2006年10月1日生效,经过多次修订和完善。
以下是《条例》中的一些相关法律依据:
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了强制保险的适用范围和对象。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规定了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应当投保交强险,并在车辆登记、转让、注销等情况下提供强制保险的有效证明。
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五条规定了交强险保险责任的内容和赔偿范围。
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六条规定了交强险保费的缴纳方式和标准。
5、《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条规定了对未投保或者未按规定缴纳保费的机动车的处罚措施,包括罚款、扣留车辆等。
交强险优先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不是优先赔偿,是按比例赔偿,因为《交强险条款》将精神损害抚慰金列入丧葬费、死亡补偿费等物质损害赔偿金之后,且用逗号将“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与排列前的“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予以隔开,原因也正在于物质损害赔偿金不同于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 第八条 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死亡的,被告承担的赔付项目包含精神损害抚慰金。保险条款也无“肇事司机构成刑事犯罪,保险人可以免予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约定,精神损害抚慰金属于保险人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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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保险赔偿的法律依据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第一款,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第一款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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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保险的法律依据
法律分析:强制保险又称为法定保险,是由法律规定必须参加的保险。商业保险一般都实行自愿原则,但是对少数危险范围较广、影响人民利益较大的保险标的,则应实行强制保险。强制保险可根据立法的部门不同分为三种类型:1、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强制保险。2、在地方范围内实施的强制保险。3、在特定行业内实施的强制保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强制保险是什么
强制险又称为法定保险,是由法律规定必须参加的保险,交强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扩展资料:
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限额
1、被保险人有责任时: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2、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
被保险机动车没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下一年度降低其保险费率。在此后的年度内,被保险机动车仍然没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继续降低其保险费率,直至最低标准。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下一年度提高其保险费率。
多次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道路交通事故,或者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加大提高其保险费率的幅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被保险人没有过错的,不提高其保险费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强制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营运车交强险赔偿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解答法律规定,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十条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