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离婚允许更改离婚协议吗(离婚三年还能更改离婚协议吗)
离婚协议双方可以更改吗
法律主观:
很高兴回答关于离婚协议双方同意修改这个问题。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又同意的话,可以自行更改;如果 一方不同意 ,只能 提起民事诉讼 了。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的规定判决。
当事人依照民法典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离婚协议可以更改么?
离婚协议书是协议离婚时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时所需要的提交的材料。在提交到婚姻登记机关之前可以随时更改。但是在已经递交到婚姻登记机关之后,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如果是双方均同意变更,可以在之前离婚协议的基础上进行修改、补充,这是有效的。但是如果一方不同意变更,另一方只能起诉至法院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所以说如果单纯只是一方想撤销或者变更离婚协议书中的内容,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况,则法院不会支持,不能变更。
温馨提示,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对于自愿离婚、子女抚养权、抚养费和财产权属的最重要的书面协议。所以一定要慎重书写,建议委托专业人士起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
第六十九条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七十条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离婚一年后可以更改离婚协议吗?
1.离婚协议书是可以更改的。离婚协议书,是夫妻选择协议离婚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所签订的协议。离婚协议书在夫妻办理离婚登记时,提交给民政局,没有离婚协议书是不能协议离婚的。离婚协议书是否可以变更,这需要区分两种种情况;
(1)办理离婚登记前:夫妻都是在签订完毕离婚协议书以后,才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按照法律规定,夫妻协议离婚时,不仅需要携带离婚协议书,而且必须要双方亲自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协议书只有在协议离婚生效后,才一起生效。因此,在办理离婚登记前,由于离婚协议书尚未生效,因此是可以变更的。
(2)办理离婚登记后:如果夫妻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那么离婚协议书在离婚登记生效时一起生效。当事人应当按照离婚协议书的规定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一般来说,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在离婚前自由协商的结果,等于是处置自己权利的行为,不能出尔反尔;如果夫妻对离婚协议书的内容不满,那么就不应当签署离婚协议书,或者不前往办理离婚登记。
2.签署离婚协议书是一件大事,夫妻应当慎重、谨慎对待,不能疏忽大意。如果在办理离婚登记后,允许夫妻随意变更,那么会造成离婚协议书变成一张废纸的后果,不能对夫妻产生有效约束。因此,办理离婚登记后,离婚协议书一般是不能变更的。但是,万事都有例外,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办理离婚登记后,离婚协议书是可以变更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男方离婚诉权的限制】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离婚协议书中写明房子归自己的女儿,协议还能改吗?
离婚协议一旦签订之后是不能随意更改的。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如果离婚协议是双方自愿签订,而且不损害一方的利益,没有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那么离婚协议就是有效的,而不能随意的作废。这也告诫我们在签订离婚协议的时候一定要考虑清楚,而不要等到签订之后再进行反悔,这样就于事无补,离婚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应的,不是我们想改就改的。
如果在签订离婚协议的时候,有一方存在欺诈和胁迫的手段,又或者损害了社会的公共利益,违反了法律的相关规定,那么这样的合同就是无效的,当事人就可以对协议进行更改。如果在离婚协议书中明确写明房子归自己女儿,而这个协议双方都达成了一致,其中不存在任何欺骗的行为,如果双方签字之后就不能随意的进行更改。
离婚协议是夫妻两个人对共同财产分配,债务分割以及孩子抚养权等达成的一致的证明,所以在签订离婚协议之前,最好让专业的离婚律师看一下,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千万不能不明不白的签订离婚协议,这样很可能会陷入对方的圈套之中,如果在签订离婚协议之后,发现对方故意隐瞒事实,那么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协议无效进行重新签订。
法律是非常神圣的,一旦两个人作出决定之后,便不可以随意的更改,如果每个人后悔了就去改变,那么离婚协议就没有了强制性。在做任何事情之前就一定要考虑清楚,一旦签订之后就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而不是后面情况不对再进行返回,那个时候起不了任何的作用,所以一定要提前预防,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的权益。
离婚了,离婚协议书能更改吗
《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9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当事人对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能请求变更或撤销(更改离婚协议):欺诈、胁迫。以显失公平为由申请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不能获支持,因为显失公平不是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法定事由。所以离婚协议书在符合法定条件下是可以修改的。当然,夫妻离婚后,协商一致共同变更离婚协议也是可以的,常见的如变更小孩抚养权,只要双方再签订一份书面的补充协议即可,变更后的协议无需提交民政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