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起诉离婚只请求损害赔偿是否可以(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能否请求损害赔偿)
不起诉不离婚婚内可以获得赔偿吗
不离婚不可以请求婚内赔偿,因为离婚损害赔偿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才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单方面要求离婚的可以提出损害赔偿吗
不离婚不可以单独提出损害赔偿,因为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请求损害赔偿的,不予支持。婚姻一方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七条
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9条第3款“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
1,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限制: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2,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有配偶的一方具有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事由而导致离婚的,有过错方在离婚时对无过错方所遭受的损失给予赔偿的制度。
3,若当事人不申请离婚,只是向法院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而夫妻之间的财产状态是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那么实质上将其实是一方共同财产中属于自己的部分转移到共同财产中的另一方名下,自己的钱赔偿自己的损失,实质意义不大。此外,若是夫妻不离婚,那就是双方还是有感情基础的,有感情基础的存在,没有必要将财产赔偿给另一方,一家人还分你的,我的,有些见外。因此,法院不主张也不支持夫妻不离婚情况下的对无过错方精神损害赔偿。
您好,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离婚能要求损害赔偿吗?
南京专业婚姻律师许乃义为您解答:
您好,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不起诉离婚而单独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法院不予受理。
具体内容可归纳如下:
(一)提起损害赔偿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的无过错方。如果无过错方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可由其父母或与其共同生活的、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兄弟姐妹或成年子女代为提出。
损害赔偿应当确定在身体的伤害程度和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内。
(二)离婚损害赔偿必须在依法判决离婚的前提下提出,只提出离婚损害赔偿,不提出离婚诉讼或被判决不准离婚的,其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离婚损害赔偿提起的具体时间有三种情况:一是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请求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二是无过错方作为被告,如果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1年内就离婚损害赔偿单独提起诉讼;
三是无过错方作为被告,一审时被告未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提出的,人民法院可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应告诉当事人在离婚后1年内可对离婚损害赔偿另行提起诉讼。
离婚时候,出轨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吗
出轨并不是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如果出轨行为是与他人同居的,无过错方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离婚损害赔偿主张时间
(1)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当事人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不予支持;
(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不予支持;
(3)无过错方作为离婚案件的原告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否则视为放弃;
(4)无过错方作为离婚诉讼的被告,如果不同意离婚,也没有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就此起诉;
(5)无过错方作为离婚诉讼的被告,在一审期间未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经过调解不成时,无过错方可以在离婚后3年内提出;
(6)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的,离婚损害赔偿应在3年内提出,对于无过错方在办理离婚登记时已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离婚后又反悔起诉的,法院不予支持。
离婚损害赔偿概念及法定情形
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如下: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法规引用
《 婚姻法 》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一、条件
1.须诉讼离婚或协议离婚。a.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亦不予支持;b.当事人不起诉离婚 ,仅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婚姻法》解释(一)第29条)。
2.仅限于法定情形(穷尽式列举):a.重婚;b.同居(指持续性共同生活。一夜情不算);c.实施家庭暴力;d.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婚姻法》第46条)
二、内容:
1.权利义务人。a.权利人:无过错方;b.赔偿义务人:具有过错的配偶;c.第三者(“二奶”,“二爷”)不承担赔偿责任;
2.赔偿权的内容:a.物质损害赔偿;b.精神损害赔偿。
需注意以下两点:
如果夫妻双方都具有《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过错行为,任何一方均丧失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婚姻法》解释(三)第17条)。
《婚姻法》解释三第11条规定,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该条是对《婚姻法》第46条的补充。但赔偿请求权的内容限于财产损害赔偿,不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三、时间
1.无过错方作为离婚诉讼的原告时,须在离婚诉讼中提出。
2.无过错方作为离婚诉讼的被告时,原则上须在离婚中提出,但有两个例外,a.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亦未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1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b.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二审期间提出的,法院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1年内另行起诉。
3.协议离婚的:若已放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不得再度主张。未放弃的,可于协议离婚后1年内提出。(参见《婚姻法》解释(一)第28、29、30条,《婚姻法》解释(二)第27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