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役与判刑的区别(判刑6个月和拘役6个月一样吗)
拘役和坐牢有什么区别
拘役和坐牢的区别是:
1、概念不同:拘役是一种刑事处罚手段,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种类之一,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坐牢一般是指,关在牢里或监狱中;
2、范围不同:判刑是“被判决承担刑事责任”的简称,包含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等多种刑事处罚类别,拘役属于其中的一种,所以二者是包含和被包含的关系,都须要关押改造、都须要限制人身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第四十三条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第四十四条
【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四十五条
【有期徒刑的期限】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拘役和徒刑有什么区别
拘役和徒刑的区别如下:
1、期限不同。拘役的刑期较有期徒刑短,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罪犯;而有期徒刑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适用于罪行较重和罪行严重的犯罪分子。
2、法律后果不同。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服刑期满后再犯罪的,不作累犯论处;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刑满释放或赦免后5年内,再犯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则构成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3、执行场所不同。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或其他劳改场所执行。
4、待遇不同。被判处拘役的罪犯一月可以回家1~2天,参加劳动的,可酌量发给报酬,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服刑期间不能回家。
强制刑事措施如下:
1、拘传。拘传首先要经过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法院的院长批准,并填写拘传证后方可执行。执行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要向被拘传人出示拘传证。一次拘传的持续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2、取保候审。刑事诉讼中的取保候审是指司法机关责令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不逃避或妨害侦查、起诉、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3、监视居住。监视居住是司法机关责令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住处,依法对其行动加以监视和控制的一种强制措施;
4、拘留。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下,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采取暂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5、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根据法律 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
综上所述,法律有着秩序的意义,有着正义的意义,有着效率的意义,有着利益的意义,但法律对普通老百姓象征着保护与希望的意义。法律仍然以其独特的意义与威严捍卫着人们的合法权益。法律是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守护着人们的希望的同时更维护着整个社会的正常秩序,为人民的安居乐业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
【主刑种类】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拘役和判刑有什么区别?
拘役和判刑有五个区别:
1、拘役和判刑的适用对象不同;拘役和判刑的执行场所不同;拘役和判刑的期限不同;拘役和判刑的待遇不同;拘役和判刑的法律后果不同。
被判拘役的犯罪分子怎么处理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享有两项待遇,探亲,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对某一罪犯是否适用拘役刑,应当具备两个条件:
1、犯罪的客观危害程度较轻,只需要处以短期剥夺人身自由的刑罚
2、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较小,只需要以短期关押,就可以达到教育改造罪犯的目的。司法实践中拘役的适用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
(1)当拘役与有期徒刑共处一个法定刑幅度,作为法定最低刑时,凡犯罪情节较轻,不足以判处有期徒刑,且无减轻情节的犯罪分子,拘役可作为最轻刑罚直接适用。也可对于罪该处以有期徒刑,但具有从宽处罚情节的罪犯,作为从轻处罚的刑种予以适用;
(2)当拘役与有期徒刑、管制同处于一个法定刑幅度,管制是该种罪法定最低刑时,拘役可直接适用于犯罪情节较轻,不足以判处有期徒刑,但判处管制又嫌轻,可以直接适用拘役。如果本应适用有期徒刑或者管制,但具有从重处罚或从轻处罚情节的犯罪分子,拘役即可作为从重或从轻量刑结果适用;
(3)当有期徒刑作为法定最低刑时,如果犯罪分子本应判处有期徒刑的最低限,但因具有减轻处罚情节,需要减轻处罚的,拘役可作为减轻量刑结果适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
【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第四十四条
【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拘役和判刑有什么区别?
拘役和判刑有以下区别:
1、二者是包含和被包含的关系,判刑包含拘役,拘役属于判刑的一种
2、拘役时间比较短,判刑时间有长有短。
3、拘役是介于管制和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较轻的刑罚。
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剥夺自由刑的主刑,其刑罚幅度变化较大,从较轻犯罪到较重犯罪都可以适用。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死刑:是剥夺犯罪人生命的刑罚方法,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执行两种。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
拘役和刑事拘留有哪些区别,拘役和有期徒刑有哪些区别
法律主观:
我们知道对于不同的违法行为会有不一样程度的惩罚。如果是比较轻微的错误就会比较轻的处罚,如果是比较严重的行为就会给予严重的处罚。一、拘留和拘役的区别1、性质不同拘役是刑罚方法;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2、适用的对象不同拘役适用于犯罪分子;刑事拘留适用于《刑事诉讼法》第61条规定的七种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3、适用的机关不同拘役和民事拘留均由法院适用,而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则由公安机关。4、适用依据的法律不同拘役的适用以刑法为依据;刑事拘留的适用以刑事诉讼法和逮捕拘留条例为依据。5、期限不同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刑事拘留的期限最多延长至30日。二、拘役和有期徒刑的区别1、期限不同。拘役的刑期较有期徒刑短,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罪犯;而有期徒刑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适用于罪行较重和罪行严重的犯罪分子。2、法律后果不同。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服刑期满后再犯罪的,不作累犯论处;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刑满释放或赦免后5年内,再犯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则构成累犯,应当从重处罚。3、执行场所不同。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或其他劳改场所执行。4、待遇不同。被判处拘役的罪犯一月可以回家1~2天,参加劳动的,可酌量发给报酬,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服刑期间不能回家。三、拘役怎么申请减刑1、犯罪分子被判拘役后是可以进行减刑的,只要符合减刑条件的,就可以向执行的机关申请减轻刑事处罚。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的,或者发现了判决的时候所没有发现的罪行,由执行机关移送人民检察院处理。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应当依法予以减刑、假释的时候,由执行机关提出建议书,报请人民法院审核裁定,并将建议书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意见。综上所述,拘留和拘役性质不同、适用的对象不同、适用的机关不同、适用依据的法律不同、期限不同。拘役和有期徒刑期限不同、法律后果不同、执行场所不同、待遇不同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三条
拘役的执行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
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六条
有期徒刑与无期徒刑的执行
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
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拘留跟判刑有什么区别
法律主观:
拘留和判刑的区别有:拘留分 行政拘留 和 刑事拘留 ,行政拘留是公民触犯了行政法里的内容或者违反交通规则比较严重,例如饮酒驾驶,这个时候要进行短期的人身自由限制,叫行政拘留。还一种拘留是治安拘留,是违反 治安管理处罚法 比较严重的情况,又不触犯 刑法 ,进行治安拘留。刑事拘留,是刑事内容,公安机关为了调查刑事案件,对有重大嫌疑,或者事实清楚的 犯罪嫌疑人 ,进行拘留。判刑,是 刑罚 ,是犯罪人违反了刑 法规 定的内容,对犯罪人进行剥夺人身自由的处罚措施。刑罚分为 管制 , 拘役 , 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 死刑 。
法律客观: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第十六条 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判刑和拘留有什么区别
法律分析:法律性质不同。行政拘留(又称治安拘留)尽管是行政处罚中最严厉的处罚,但也只是一种行政处罚手段;而刑事拘留是在刑事诉讼中为了保障诉讼顺利进行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不是制裁手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第四十六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