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设置)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
法律主观:
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下列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二)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四)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五)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六)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七)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八)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九)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十)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十一)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十二)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下列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一)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三)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五)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六)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什么职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职业病是由工作环境中的有害因素引起的疾病,对员工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威胁。为了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用人单位有责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需要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对用人单位的工作环境、工作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有害因素进行检测和评价。他们会进行现场调查、采样测试,分析检测结果,并提供相应的建议和措施,以帮助用人单位合理评估和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
通过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检测和评价,用人单位可以了解工作环境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程度,及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这不仅有助于提高工作场所的安全性和健康性,同时也符合法律法规对于用人单位的要求。
职业病危害的因素
1、物理因素:如噪声、振动、高温、低温、放射性物质、电磁辐射等。
2、化学因素:如有毒化学物质、有害粉尘、有害气体、危险性微生物等。
3、生物因素:如病原菌、病媒生物、寄生虫等对人体的感染和危害。
4、职业性放射性:如核能产业、医疗放射、科研实验等工作中暴露于放射性物质的危害。
5、机械因素:如运动部件伤害、设备操作不当、物体打击等导致的机械伤害。
6、社会心理因素:如工作强度过大、工时过长、工作压力大、人际关系紧张等心理压力对身心健康的影响。
7、生产工艺和作业方式:如单调重复劳动、工作空间狭小、工作站位不合理等导致的职业病危害。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几年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职业危害因素可分为三大类
一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害因素,如一氧化碳中毒、铅中毒、吸入粉尘等都会对呼吸系统造成影响。
第二,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过度劳累超过了人体的承受能力,个人器官过度使用。
第三,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主要是自然环境因素和厂房的建设,以及工厂排出的有害物质,被人体吸收后会引起重大疾病。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什么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卫生管理人员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各国法律都有对于职业病预防方面的规定,一般来说,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称为职业病。
在生产劳动中,接触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有毒化学物质,粉尘气雾,异常的气象条件,高低气压,噪声,振动,微波, X射线,γ射线,细菌,霉菌;长期强迫体位操作,局部组织器官持续受压等,均可引起职业病,一般将这类职业病称为广义的职业病。
对其中某些危害性较大,诊断标准明确,结合国情,由政府有关部门审定公布的职业病,称为狭义的职业病,或称法定(规定)职业病。
中国政府规定诊断为法定(规定)职业病的,需由诊断部门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规定职业病患者,在治疗休息期间,以及确定为伤残或治疗无效而死亡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或职业病待遇。
有的国家对职业病患者给予经济赔偿,因此,也有称这类疾病为需赔偿的疾病。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病的诊断应当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劳动者超过多少人的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
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劳动者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八条的规定,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其他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劳动者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劳动者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知识和管理能力,并接受职业卫生培训。
以上内容选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
职业病如何防治:
1、加强知识培训
让接触噪音、粉尘及有害化学品岗位的劳动者熟悉职业病危害因素来源、危害方式、防治措施及应急处置方法,提高职业卫生防治意识。
2、改善工艺设备
例如清洗中用纯水清洗替代环保清洗,或研磨抛光设备上设计安装合理的通风装置,确保粉尘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3、佩戴防护用品
在特别环境(噪音、粉尘等)工作一定要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如噪音环境中佩戴防护耳塞,粉尘环境中佩戴KN90防尘口罩,接触三氯乙烯环境中佩戴防毒口罩及防护手套,以此来减少接触职业病有害因素。
4、做好应急工作
在清洗岗位配置冲淋洗眼设备,确保劳动者受到化学品伤害后,能够就近使用洗眼设备进行冲洗。
5、做好监护
对接触粉尘、噪音及有害化学品岗位的劳动者,要严格按照国家职业健康检查规定,组织做好岗前、在岗的职业健康检查,做到早发现、早调岗、早治疗。
6、加强监督
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职业卫生的原则,各级管理人员应当加强职业卫生培训,做好通风除尘设施维护、保养、记录,督促接触人员每日正确佩戴防护用品。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什么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的目的是明确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程度以及职业病防护设施和职业卫生管理措施的效果等,并为政府监管部门职业卫生行政许可以及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日常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的依据是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以及用人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的职业卫生实际现状等。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报送上级。
因此,为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及时了解和改善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情况,保护劳动者免受职业病危害。
预防职业病危害措施:
1、工艺措施:指从源头上消除或降低危害的产生,如以无毒物质代替有毒物质,使用远距离操作或自动化、半自动化操作,防止有害物质跑、冒、滴、漏等。
2、工程措施:指在工作场所设置有效的防护设施,如加强通风、除尘、排毒措施,安装隔音板、隔热装置、报警装置等。
3、个体防护措施:指劳动者佩戴个体防护装备,如防尘口罩、耳塞耳罩、防毒面具等,来减少或降低各类危害因素的接触水平。
4、卫生保健措施:指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健康服务和补充物质,如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和教育培训,为接触高温的劳动者适当地补充盐分等。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有电镀、农药、电子等。
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必须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材料,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并在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的职责:
1、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2、其他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劳动者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劳动者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知识和管理能力,并接受职业卫生培训。
以上内容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
1. 化工企业
化工企业通常会使用各种有害物质进行加工和生产,如对人体有害的重金属、有毒气体、酸碱等。这些有害物质和化学原料会直接影响工人的身体健康,甚至导致职业病的发生。同时,化工企业通常会有噪音、高温、高压、辐射等多种危险因素存在,进一步增加了工人发生职业病的风险。
2. 纺织企业
在纺织企业中,工人经常需要接触和操作各种化学品,如染料、助剂、溶剂等。这些化学品中含有一些有害成分,如苯、甲醛、氨气等,长期暴露会对呼吸系统、肝脏、皮肤等多个器官造成伤害。此外,由于纺织行业通常有噪音、尘埃等危险物质存在,工人容易发生噪音聋、尘肺等职业病。
3. 煤矿企业
煤矿企业是职业病高发的行业之一,主要由于深度井下作业和非规范化管理造成。矿工长时间处于高强度、高风险的工作环境中,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如瓦斯爆炸、坍塌等,都会导致工人重伤和死亡。此外,煤矿内还会产生大量的尘埃,会导致矿工患上尘肺病和其他肺部疾病。
4. 建筑企业
建筑企业在施工期间,会有大量的噪音、粉尘、震动等危险因素存在。例如,高处作业容易导致坠落,深基坑挖掘会导致地质灾害,起重作业容易导致重物坠落等。此外,建筑工人通常要承受长时间的体力劳动,也容易导致各种骨骼疾病和肌肉损伤。
5. 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是一种特殊的用人单位,医护人员可能会暴露在各种传染病和有害物质的环境中,如疟疾、乙肝、艾滋病等。另外,医疗机构内有大量的噪音、刺激性气味、尘埃等对健康不利的因素存在。
6. 电子企业
电子企业生产电子元器件和电子产品,通常需要使用各种有害物质,如镉、铅、汞等。这些物质会随着产品的使用或废弃物的排放而污染环境。此外,在电子行业中,工人经常需要长时间接触电磁辐射,容易导致电磁辐射病。
7. 车间式企业
车间式企业通常是小型的生产型企业,如修理厂、机加工厂等。这类企业由于规模较小,管理上通常存在不规范化的现象,未能充分做好职业病防护和安全生产工作。此外,车间式企业通常会有较高的噪音、粉尘、振动等危险因素存在。
8. 农业企业
农业企业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化肥、农药、饲料等都可能存在有害成分,工人需要长时间接触这些物质,容易导致中毒和其他职业病。同时,在农业生产中,往往需要长时间站立、弯腰、劳作等,也容易导致各种关节、肌肉疾病。
结论
以上是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几种用人单位。这些行业在生产过程中,都会有各种危险因素的存在。为了保护工人的健康和生命安全,用人单位应加强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护工作,对工人进行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工人安全防范的意识,避免职业病的发生。同时,政府和社会也应加大对这些行业的监督和管理力度,切实保护工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