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一情形属于自首(下列哪一情形不属于)
下列哪种情形属于自首?( )
【答案】:A
根据《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投案后又逃跑,被公安机关抓回的,不认为是自动投案,但逃跑后又自动投案如实交代的,前一逃跑行为不影响后一自首的成立。故A项正确,C项错误。B项属于在案人犯交代同种罪行的坦白,如果交代不同种罪行,才以自首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认定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单位犯罪案件中,单位集体决定或者单位负责人决定而自动投案,如实交代单位犯罪事实的,或者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动投案,如实交代单位犯罪事实的,应当认定为单位自首。D项是公司员工刘某的个人行为,不能认定为单位自首。
自首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分析:自首的情形包括: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有哪些情形可以认定为自首?
能够认定为自首的情形有:
1、犯罪分子必须自动投案;
2、必须是犯罪人自动交待自己的罪行;
3、必须是自愿认罪服法。
对于自首的犯罪嫌疑人,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下列哪一选项成立自首?( )
【答案】:C
本题考查自首。 所谓自动投案,是指犯罪分子于犯罪之后,被动归案之前,自行投于有关机关或个人,承认自己实施了犯罪,并自愿置于所投机关或个人的控制之下,等候交代犯罪事实,并最终接受司法机关的审理和裁判的行为。
A项,甲请求单位领导不要将自己移送司法机关,不愿意将自己置于司法机关的控制之下,这不符合自动投案的要件,不成立自首。故A项不当选。
B项,乙已经被检察院讯问,其交代的是检察机关已经掌握的罪行,故不成立自首。故B项不当选。
C项,参与盗窃的丙因分赃太少、得知举报有奖才投案,但其主动投案并供述其参与盗窃的具体情况,成立自首。故C项当选。
D项,丁虽然报警说自己伤人,但是,在报警之后再次实施新的犯罪(丁的行为起码属于应负刑事责任的防卫过当),并且逃离现场,未将自己置于司法机关的控制之下,不成立自首。故D项不当选。
[注意]AB项:检查职能已发生变化,贪污受贿罪不由其管辖。
下列选项中属于自首的是()。
【答案】:A
【精解】自首是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犯罪行为的行为。B项中,甲将责任揽到自己身上,并没有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不是自首。C项中,甲检举他人犯罪,查证属实,是立功,而不是自首。D项中,甲没有将自己置于司法机关的控制之下,使得司法机关无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也不是自首。为了鼓励自首,有关司法解释对于自动投案作了扩张解释。对于A项中甲的行为,认定为自动投案。故选A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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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情形可以认定为自首
法律分析:1、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
2、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
3、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的;
4、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
5、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6、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
7、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也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8、犯罪后主动报案,虽未表明自己是作案人,但没有逃离现场,在司法机关询问时交代自己罪行的;
9、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抓捕时无拒捕行为,供认犯罪事实的;
10、在司法机关未确定犯罪嫌疑人,尚在一般性排查询问时主动交代自己罪行的;
11、因特定违法行为被采取劳动教养、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强制隔离戒毒等行政、司法强制措施期间,主动向执行机关交代尚未被掌握的犯罪行为的;
12、其他符合立法本意,应当视为自动投案的情形。
13、犯罪分子向所在单位等办案机关以外的单位、组织或者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下列情形哪一项属于自首?()
【答案】:A
本题考查刑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根据刑法第67条第1款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1)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也应当视为自动投案。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又逃跑的,不能认定为自首。(2)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除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还应当供述所知的同案犯,主犯则应当供述所知其他同案犯的共同犯罪事实,才能认定为自首。”
A项正确,甲由其父报案并送至派出所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应认定为自首。B项错误,甲乙共同犯罪,甲未供述同案犯乙,不能认定为自首。
C项错误,根据《刑法》第68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C项甲的行为属于立功。
D项错误,甲以电话投案后又逃跑,不能认定为自首。
故正确答案为A。
下列哪些情形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
【答案】:A、B、C、D
本题考查对自首成立条件的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第(1)项规定: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的;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也应当视为自动投案。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又逃跑的,不能认定为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