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认缴够了能执行吗
公司法人无财产法院会强制执行吗?
公司无财产可执行法人一般不承担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一百四十九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强制执行公司没钱可以执行法人吗
法律分析:公司具有独立人格,有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因此,不可以执行法人代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财产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法院能不能强制执行认缴金额
法律主观:
法院能强制执行工程款。法律规定,法院有权采取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因此法院能强制执行工程款。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公司法人的个人财产能执行吗
法律分析:不可以。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则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外承担责任,企业负债时,不得执行股东(含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财产;只有私人企业的性质是:公民个人的独资企业,或企业是普通合伙企业时,法定代表人才以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没有钱可以执行法人吗
法律主观:
公司就是法人,因此在其没钱的情况下是无法执行的。但是对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公司没钱赔偿的情况下,如果能够证明其有违反公司规定,造成公司或公司债权人利益损失的行为,构成人格混同的,则可以对其财产进行强制执行。
法律客观: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公司的裁定书会执行法人吗
而非一人公司在诉讼阶段,公司法人或者股东只需要在其认缴到期的出资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即公司法人与股东只要合法履行了自己的出资义务,则不要承担任何责任,但是该向规定只停留在诉讼阶段,一旦到了执行阶段
【法律依据】
根据2015年7月22日施行的《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的规定:“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拓展资料】
依据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如果公司注销,未经清算,不一定会执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即俗称“法人”)。如果法定代表人同时属于股东的情况下,可以追究法定法定代表人为被执行人。司法实践中是不需要费用的,直接向法院申请追加。执行裁定书有很多种,有查封,冻结,扣押,拍卖的裁定书,这种裁定书送达后就是把被执行人的财产控制住了,还有对执行案件结案的裁定书,这种裁定书送达后执行案件可能就告一段落了,或者结案了,还有以物抵债的裁定书,这种裁定书送达后,你就取得所有权了。公司在法律上可以区分为一人公司和非一人公司,一人公司在财产上容易与个人财产造成混同,法院原则上会认定,一人公司的法人对该一人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除非一人公司的法人有明确的证据证明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严格区分,没有混同。(如何证明的问题会通过其他文章阐述,本我不再本文详细阐述了。)
被执行人因刑案件被判刑,如果被执行人名下没有财产,法院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终本前法院会约谈申请执行人,告知执行情况,之后会出具终本执行裁定书。之后执行案件,不受执行时效(两年)的限制,只要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都可以恢复执行。
法人及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签了代持协议,劳动官司赢了应该把谁作为被执行人?
首先,你提出你的诉讼时劳动争议类的,这样你只能向用人单位公司主张权利,执行也是执行用人单位的财产。但如果公司的财产不足以去清偿你的债权,这时候就要看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实缴出资或者到了认缴期限没有认缴出资(可能性极低)。如果认缴期限没有超过,也可以另行提起诉讼,理由是公司资不抵债,且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能,以此认定公司已经实质性的满足破产条件,根据九民纪要的相关规定,股东出资期限加速到期,要求由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出资限额内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