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发票能在总公司入账吗(分公司的发票可以在总公司入账吗)
分公司的发票总公司可以用吗
分公司的发票总公司可以入账,但是总公司的发票分公司未必可以。不过分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只能是由国税代开3个点的普通发票,分公司开出来的普通发票对方公司认证不了,不能抵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分公司给总公司开票可以抵扣吗,开给总公司的发票可以抵扣吗
在日常运营中,分公司与母公司往往会接收到很多发票,但这些分支公司接收到发票,能否放到总公司进行抵扣吗?下面就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下。
一、分公司开给总公司的专票能抵扣吗
不可以的,分公司的发票就应当分公司入账核算才是的。各自核算绝对不能抵扣他人进项税额,网上申报也没有这功能程序。增值税发票名称也是总公司,当然总公司可以抵扣。但货物在分公司,总公司会计肯定带来麻烦要操作。
二、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是可以向总公司开票的
根据增值税条例规定,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上级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若未申请汇总申报纳税,分公司的进项税额应由分公司进行抵扣。不得由总公司进行抵扣。同时,分公司开具销项发票,对于总公司而言,取得了进项发票,可以作为抵扣的凭证。
三、分公司开票总公司可以拿来抵税吗
不可以的,分公司的发票就应当分公司入账核算才是的。各自核算绝对不能抵扣他人进项税额,网上申报也没有这功能程序。
增值税发票名称也是总公司,当然总公司可以抵扣。但货物在分公司,总公司会计肯定带来麻烦要操作。
发票开的是总公司名称必须在总公司抵扣。不可以在分公司抵扣。
不管实际费用谁出,专用发票的名称开的是总公司,只有在总公司抵扣。
四、分公司如何纳税
分公司的流转税,必须在当地的税务机关核算缴纳,这个是流转税的基本原则。也就是到地税申报缴纳。现在基本上所有的城市国税地税申报都是网上申报,未开通网上申报的公司,可以凭借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营业执照,基本行开户许可证,基本行开户行信息等证件,到当地税务机关申请网上申报纳税。
如果分公司跟总公司之间是非独立核算,那么,分公司的所有税种的申报,都必须由总公司汇总,由总公司申报。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仅仅只是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相当于一个部门。一般情况下,如果分公司是个独立核算的群体,既有营业收入,又有支出,分公司虽小,但是五脏俱全,这种情况下的分公司,从财政考核上考虑,相信很多企业领导人都会做出一个决定,总分公司财政独立,个子独立核算。独立核算下的分公司,需要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在分公司成立之初,就可以凭借当即工商部门审批下来的分公司营业执照,总公司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到当地银行办理分公司基本行开户。
如果总分公司不在一个地级市,这时候的企业所得税的申报,则需根据跨区经营所得税申报原则进行申报,按照总公司所在地国税部门核准的分配比例,总公司分公司分别各自向当地所得税申报主管部门申报缴纳。
分公司发票能在总公司入账吗
法律分析:对于分公司发票,总公司是可以入账的,而总公司的发票,分公司未必可以入账。发票抬头要与公司营业执照名称一致,分公司没有法人营业执照,但会有非法人的营业执照,单独核算,所以名称必须一致。所以如果是分公司抬头发票总公司不可入账。总分公司的企业所得税是汇总纳税的,而企业所得税是法人税制,总公司的发票开成分公司的抬头是可以在企业所得税中扣除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分公司开票总公司收款怎么处理
分公司开票总公司收款具体要看你们做账是怎么分的。分公司单独核算还是纳入总公司核算的,如果单独做账,那你和总公司就有一笔未收款的账。如果是纳入一起做账的,收入也就可以纳入进去,税金也是总公司缴纳,那可以放一张做。
分公司分录:
借:应收账款-购买方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借:其他应收款—总公司贷:应收账款-购买方。
总公司分录:
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分公司。
付款时:借:其他应付款—分公司贷:银行存款。
分公司的发票抬头能在总公司入账吗
分公司的发票抬头应当在分公司入账核算,而不是把分公司的发票抬头在总公司入账核算的。分公司的发票抬头是不能在总公司入账核算的。确定取得的发票在哪个主体(是分公司还是总公司)核算,就是根据取得的发票抬头来确定的。
分公司开票,总公司收款可以吗
可以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三条 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四条 分公司与子公司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的分立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承担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减资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司增资
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发票抬头是分公司购买的固定资产,能在总公司使用吗?
不可以。虽然分公司和总公司是属于同一个集团,但像营业执照以及税务申报一定都是分开的,所以发票的抬头是分公司的名称,那就要入分公司的账,以便保持财务核算的清晰明了。而且发票抬头是分公司的名字却入总公司的账,这在税务上也是不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