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去世儿媳有赡养婆婆的义务吗
儿子逝世儿媳有义务照顾公婆吗
法律上没有赡养义务。
法律上没有赡养义务,但媳妇生的孩子也就是老人的孙子女在法律上有赡养义务。虽然法律上媳妇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但中国人的道德习惯要求媳妇必须尽到赡养义务,不尽赡养义务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
夫妻婚后都有责任赡养双方的父母,这里说的赡养父母不仅值得是生活上和情感上,更加指的是经济上,但是这种赡养关系并不是永久存在的,如果在一个家庭中,丈夫因意外离世,比如因公死亡或者车祸身亡,这时候丈夫的财产则由妻子、子女以及父母平分继承,而在丈夫离世之后,与妻子的婚姻关系是可以自动解除了。
这时候的妻子对于丈夫的父母也是没有必须的赡养义务,就算在大对数人眼里,儿媳孝敬公婆是应该的,但是如果婚姻关系已经不存在,儿媳和公婆之间的赡养关系也就不存在了,所以其实儿媳是没有义务赡养公婆的。
儿子去逝去,媳妇有无赡养老人义务
儿子去世后媳妇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儿媳对配偶的老人并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只有协助赡养的法定义务。具有法定赡养义务的赡养人一般都是老人的子女以及其他有赡养义务的人。但儿媳如果尽了抚养义务,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老人儿子去世了赡养义务归孙子,具体如下:
1、对有固定收入或其他经济来源,生活上完全可以自理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其孙子女、外孙子女可以免除赡养义务;
2、但是如果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死亡,或者其子女尚在人世但已丧失赡养扶助能力,其孙子就应当承担赡养爷爷义务。
赡养老人法律规定如下:
1、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2、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3、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4、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儿子没了儿媳妇有义务养公婆吗
儿子没了儿媳妇没有义务养公婆。
儿子去世后媳妇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儿媳对配偶的老人并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只有协助赡养的法定义务。具有法定赡养义务的赡养人一般都是老人的子女以及其他有赡养义务的人。但儿媳如果尽了抚养义务,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子女赡养老人有以下规定:
1、父母子女之间的法律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2、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如果不履行该义务,要承担给付赡养费的民事责任;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子女都要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拒不赡养老人后果严重的可能会构成遗弃罪,会有坐牢的可能性。
我国对赡养费怎么给是如何规定的:
1、“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该义务为法定义务,是不能免除的,且每个人的义务内容同等,但是在履行上要以赡养人的实际能力为限,由赡养人与被赡养人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的,则由人民法院根据当地的经济水平,被赡养人的实际需求,赡养人的经济能力综合认定;
2、对于城市户口的老年人的赡养费给付标准,各省市出台的关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中,都有关于赡养费和抚养费的计算方法的规定。赡养费一般按家庭总收入减去家庭成员城市居民平均生活标准,剩余部分按其赡养人数的平均数额计算;
3、对于农村户口的老年人,一般按照当地统计部门发布的上年度当地农民年人均生活费数据为基准;
4、需要指出的是, 给付赡养费的数额,是根据赡养人的经济状况、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和被赡养人的实际情况来确定的。
综上所述,从法律上看,儿媳妇并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但儿子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儿媳妇孝顺公婆是代替其丈夫履行赡养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儿子逝世儿媳有义务照顾公婆吗
儿子逝世的,儿媳是没有义务照顾公婆的。儿媳对公婆没有赡养的义务,公婆应当让自己的成年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即使儿子去世,儿媳也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只能由公婆的其他成年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如果儿媳对公婆有履行主要的赡养义务,在这种情况下,儿媳就可以作为公婆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继承公婆遗留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如果儿子去世了儿媳有赡养义务吗
法律分析:儿子死后儿媳没有赡养义务。但儿子去世后,从法律来看,儿媳妇与儿子家已经没有法律上的婚姻家庭关系,也没有义务赡养公婆。如果儿媳妇继续赡养老人,则在日后可以继承老人的遗产。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