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同意离婚还需要起诉吗(双方同意离婚可以在异地办理吗)
起诉了,但双方又自愿离婚了,还要去法院离吗?
自愿离婚,进行离婚登记后不用再去法院诉讼离婚。
离婚即宣告一段婚姻关系的解除,当事人有两种解除婚姻关系的途径,他们分别是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两种。
如果当事人首先采用诉讼离婚的方式,在双方向法院递交起诉解除婚姻关系的起诉状时,法院将会受理并作出判决。在司法实践中,双离婚可能是一时冲突,因为两人离婚代表着一个家庭的破裂,涉及财产分割以及子女的抚养权争端,所以在立法时设计了离婚冷静期制度。所以采用诉讼离婚的方式很难得到法院判决。
若是在起诉中双方决定自愿离婚,可以向受理法院说明,并双拟定离婚协议书,向法院申请作出判决,通过诉讼离婚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婚姻关系自法院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生效时,婚姻关系解除。
根据《婚姻法》第31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11条第1款:“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第11条第3款:“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12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第13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当然也以直接去进行登记离婚,这样只要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就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但一定要对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权进行约定,并签署离婚协议书。到登记机关登记完成后,双方婚姻关系即解除,不用再去法院进行诉讼离婚。
民法典中双方都同意离婚还需要起诉吗
在生活实际中,经常会有一些家庭内部矛盾激化,因为离婚而走向法庭,起诉离婚是常见的离婚方式之一。在我国新颁布的民法典中规定了,双方都同意离婚还需要起诉吗?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由我为大家进行的相应的解答吧。
一、民法典中双方都同意离婚还需要起诉吗
双方都同意且具备以下条件不需要起诉:
第一,夫妻双方对离婚须达成合意,也就是夫妻双方均明确表示自愿同意离婚;
第二,对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也就是夫妻双方就由哪一方直接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多少钱的抚养费以及相关探视的问题,已达成一致。当然,如果没有孩子,第二点就可以省略了;
第三,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处理已达成一致。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对于共同财产的范围确定,以及如何分割不能协议一致,民政局也无法办理协议离婚手续,还是要去法院办理离婚手续。
这是办理协议离婚登记方式所应具备的三个实质性条件。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起诉离婚应该注意什么
第一、 要准备好诉讼材料。在离婚诉讼中应该带齐该带的诉讼材料,如身份证、答辩状、证据原件等。由于原、被告所处的角度不同,准备的陈述材料也不同。作为原告,你应该根据你的诉求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防止合法权利得不到保护。
第二、核对证据时,要辨明真假开庭审理是整个诉讼的中心环节,每一步都不应疏忽。特别是在法庭核对证据阶段,对于有利于对方但不符合事实的假证,必须及时揭露、批驳,并应提供新的证据来予以否定。需知证据是法院定案的依据,在证据问题上疏忽了,就会使自己陷于被动局面。当然,对这个问题要实事求是,不能无理辩三分。如果不利于自己的证据确凿属实,也应承认。因为真的终究是真的,不会因为自己进行反驳就会变成假的。
第三、说清楚诉求,从容应答在审理中一定要在如何向法院讲清事实方面下功夫。除了要向法院提供证据和证据线索还要通过起诉或答辩、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活动,把应该讲的话全部讲出来。还要注意学习法律,把话讲到点子上。
只有把握住事实,又掌握有关法律,才可能胜诉。作为原告应该针对对方的提问做出适当的辩论。作为被告,应尽量围绕夫妻感情尚可、不到分手地步为中心,摆事实,讲道理。在辩论阶段,听对方陈述时一定要聚神会神,不要因对方的言语而恼怒,切忌在法庭大闹。对方说的不对的要点,要拿笔记住,然后继续向下听。在反驳时,要有条理地围绕自己的主张反驳。
对此问题的回答如上,可知如果夫妻双方对离婚须达成合意、对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处理已达成一致,则不需要起诉,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可以协议离婚。
双方同意离婚在法院须要起诉吗
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就可以采取协议的方式离婚。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同时,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规定,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同时,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规定,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同意离婚为什么还要起诉
法律主观: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双方的婚姻关系证明、未成年子女出生证明、以及需要分割的财产凭证。准备好上述材料后,草拟离婚起诉状,到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立案。法院立案后会安排时间开庭。被告在受到原告起诉材料后,在答辩期内向法院提供答辩意见,并提供相关证据。开庭时需要双方到场参加庭审,法院根据开庭审理查明的事实情况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我前段时间去法院起诉离婚了,今天又同意跟我协议离婚去签字协议离拿了离婚证。我想问必须去法院起诉吗?
不是必须起诉
可以双方去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提供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
起诉离婚是双方对子女抚养、分割财产无法达成一致,或者一方不愿意离婚时,才需要另一方去法院起诉
如果已经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起诉方去法院撤诉就可以
双方同意离婚可以起诉离婚吗
法律分析:因为男女双方都想离婚,所以男女双方离婚的方式有两种选择,第一种是协议离婚,第二种是诉讼离婚。但协议离婚更方便,男女双方协商好财产怎么分割、孩子的相关问题等,带上双方的结婚证、户口薄、身份证、小孩出生证、离婚协议书、照片这些材料,去双方任意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第二种是诉讼离婚,在诉讼中接受调解。如果选择诉讼离婚需要双方带上身份证、结婚证、起诉书等材料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 因为你们双方都想离婚,那么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两种方式,但协议离婚更方便,你们双方协商好财产怎么分割、孩子的相关问题等,带上相关材料双方一起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就可以。诉讼离婚耗时较长,还伤感情。如果选择诉讼离婚,在法院进行调解的时候,接受法院的调解和协议离婚是一样的,省时省钱,同时调解书同判决书一样具有法律效力,在对方不配合执行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