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写了女方名字离婚怎么办(婚前财产离婚时要分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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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的房子写了女方的名字,离婚后
法律主观:
婚前一方付全款购买的房产且登记在一方名下一般属 一方个人财产 ,但若系二人共同出资或者虽一方出资,但登记于二人名下,则有可能会被视为共同财产,具体要考虑多种因素,建议详细咨询律师。 如果夫妻之间约定一方的房产加另一方的名字,一般法院是当做房产赠与来处理,根据法律规定,房产赠与在登记变更之前是可以撤销的,登记之后就不可以撤销了。 如果夫妻双方就离婚和财产、 抚养权分配 问题都可以达成一致,则离婚可以带上双方身份证件和结婚证在 户籍所在地 、或者 办理结婚登记 的民政局办理,如果不能达成一致,一方可以在对方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满一年的经常居住地 法院起诉离婚 ,两种程序都需要双方出席。具体需要的材料根据个案不同会有不同,具体请咨询律师。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男方买的房写女方名离婚怎么办
男方买的房写女方名,离婚的分配方式如下:
1、若是男方婚前购买的,房子的登记只写了女方的名字情况下,离婚后房子归属于女方,因为房子可视为男方对女方的房产赠送,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
2、若是婚后男方购买的,只写女方的名字,房子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均等分配。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
1、男女平等;
2、照顾子女和女方;
3、照顾困难一方和无过错一方利益;
4、对尽家庭义务和协助另一方工作付出义务较多的一方予以补偿;
5、约定优先于法定;
6、方便生产、生活、学习和工作,利于发挥财产价值;
7、不违反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不侵犯国家、集体和第三人财产利益的原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前房子加上女方名字离婚怎么分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婚前房子加上女方名字则视为对配偶的赠与,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对该房产的分割按照我国法律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夫妻双方约定的,可以按照约定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