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小心失火构成什么罪(不小心致人受伤构成什么罪)
不小心造成森林火灾怎么处罚
对于森林失火的处罚为:对犯罪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尚不构成犯罪的对个人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责令责任人补种树木。
失火罪是由于行为人的过失而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按中国刑法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本罪主要特征:
(1)主观上只能由过失而构成。可以是疏忽大意的过失,也可以是过于自信的过失。
(2)客观上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失火行为。
这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在法律上称之为失火罪。失火罪的情节轻重,最高法院没有制定统一的标准,
《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和立案标准》中规定:
1.失火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当立案;过火有林地面积为10公顷以上,或者致人死亡、重伤5人以上的为重大案件;
2.过火有林地面积为50公顷以上,或者死亡2人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除了行政处罚外,野外用火引发森林火灾,还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去年10月26日,泉州市仙游县园庄镇居民张新荣在用打火机点燃蚊香熏马蜂时,不慎引发森林火灾。经鉴定,森林火灾过火面积97亩,其中有林地面积67亩,疏林地面积30亩,造成林木直接经济损失4万多元。
被烧林木分别权属仙游县园庄镇六户村集体所有和义路村集体所有,案发后,虽然两个村子的村委会出具了谅解书,但是他的行为仍然构成了刑事犯罪。
福建省泉州市仙游县人民法院在审理这起案件时认为,张新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森林防火条例》的相关规定,擅自野外用火,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引发森林火灾,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森林火灾,其行为构成失火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5条第二款、第67条第一款、第61条的规定,判决张新荣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李丽涓介绍说,根据刑法第115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失火罪刑事立案的标准则是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一条失火案(刑法第115条第二款)过失引起火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导致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的;
(二)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10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
(四)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
(五)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不小心烧了山是什么行为
不小心烧了山,这属于失火罪。
我国《刑法》规定:犯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过失引起火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以刑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第二款之规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导致死亡3人以上;
2、重伤10人或者死亡、重伤10人以上;
3、造成直接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上;
4、烧毁30户以上且直接财产损失总计50万元以上;
5、过火有林地面积为50公顷以上或防护林、特种用途林10公顷以上;
6、人员伤亡、烧毁户、直接财产损失虽不足规定数额,但情节严重,使生产、教学、生活受到重大损害的。
根据具体情节承担的法律后果:
失火罪与非罪的界限按照法律规定,失火行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是区分失火罪与非罪的界限。处理时,查明行为人的行为与失火事件的发生有没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其次,要查明损失的大小。火灾的发生虽与行为人的过失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但由于及时扑灭而没有产生危害后果,或者造成的损失轻微的,也不构成失火罪,可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或者由有关单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