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取保候审谁说算(公安局取保候审算刑期吗)
取保候审取消谁说的算,当初是公安局定的取保候审
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是指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或者发现被取保候审人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取消取保候审的文书。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取保候审的解除主要基于以下两个方面原因,一、发现被取保候审人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这种情形往往是已经查明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无罪的,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规定的情形之一。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由于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也就不应当继续采取取保候审,因此予以解除。二,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为保障被取保候审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案件久拖不决,刑事诉讼法对取保候审期限规定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因此,取保候审期限届满_,依法应当解除取保候审。为监督公安司法机关严格按照法定期限执行。取保候审即将到期,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原决定机关,由原决定机关作出是否解除取保候审的决定,执行机关在收到原决定机关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后,应当立即解除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第一百零四条 需要解除取保候审的,由决定取保候审的机关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送达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决定书及时解除取保候审,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保证人和有关单位。
批捕后取保候审谁说了算
由人民检察院说了算。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经审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则应当依法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取保候审由谁提出申请
取保候审最好由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去申请。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这是一项授权性规定,也是一项排他性规定,这一规定即将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资格授予给了已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辩护人。
一、取保候审满足的条件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申请取保候审程序
1、取保候审的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取保候审的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3、取保候审的执行。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
三、申请取保候审的时间
符合条件的,三天内就给予答复。取保候审的条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概括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取保候审谁决定谁执行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是由公安机关执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取保候审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中,依法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担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侦查和审判,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方法。
应当减刑的情形如下: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综上所述,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概括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取保候审的方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取保候审是派出所说的算还是法院、检察院,取保候审还用在监狱里服刑吗
要看案件所处阶段,如果是在阶段,取得由公安机关决定,如果审查起诉阶段,取保候审由检察院决定;如果是审判阶段,取保候审由法院决定,所有的取保候审执行机关都是公安机关。取保候审最终是否要送监狱要看法院最终判决,如果法院判决宣告缓刑的、或者免于刑事处罚、单处罚金的就不送监狱。\x0d\x0a \x0d\x0a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x0d\x0a(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x0d\x0a(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x0d\x0a(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x0d\x0a(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x0d\x0a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x0d\x0a \x0d\x0a《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x0d\x0a(一)犯罪情节较轻;\x0d\x0a(二)有悔罪表现;\x0d\x0a(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x0d\x0a(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x0d\x0a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x0d\x0a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派出所、刑警队能否决定取保候审?
派出所、刑警队只能以其所属的XX公安局的名义做出取保候审的决定。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有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