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金融套路贷立案标准(套路贷的立案标准)
套路贷如何报警立案
法律主观:
一般来说,套路贷是以诈骗罪来定罪处罚,因为套路贷的本质特征是犯罪分子利用各种手段侵占借款人的合法财产。另外,如果对方在“催债”的时候,采用了殴打、非法拘禁等手段,或者暴力威胁借款人及其家人,那么涉嫌抢劫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如果对方对借款人起诉,以莫须有、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可能涉嫌虚假诉讼罪。建议及时向警方提供以下证据:1、录音:每次与贷款机构见面谈条件、签合同、催收、聊天等对话都录下来;2、聊天记录:留下所有与贷款机构沟通的信息,如果对方发送暴力、威胁、恐吓、滋扰等信息给借款人或家人,也予以保留;3、任何合同、协议、书面文字、转账凭证;4、视频录像:因为大部分套路贷都是口头谈条件,签虚高借条,如果有必要,可以以隐蔽的方式录下相关视频。
法律客观: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套路贷立案标准
套路贷立案标准:
1、发现涉套路贷案件:当有人报案或公安机关发现有套路贷案件线索时,可以立案;
2、涉案金额:一般情况下,套路贷案件的涉案金额较大,因此一般会有一个金额阈值。当案件的涉案金额超过这个阈值时,可以立案;
3、合同存在问题:套路贷案件中,通常合同存在一些问题,如高额利息、不合理的违约条款、虚假承诺等。如果合同存在明显的问题,可以立案;
4、暴力威胁或恶意讨债:套路贷案件通常伴随着暴力威胁或恶意讨债行为。如果借款人遭受到了暴力威胁或恶意讨债,可以立案。
立案流程概述:
1、提交申诉材料:当事人(原告)需要准备并提交相应的申诉材料,包括起诉状、证据、证人证言等。申诉材料的内容和形式可能会根据不同类型的案件而有所不同;
2、受理审查:司法机关(如法院)会对提交的申诉材料进行审查和受理。审查阶段会对案件的受理条件、切实性和可行性进行初步评估;
3、立案决定:如果申诉材料符合立案条件,司法机关会做出立案决定,并为案件分配案号。立案决定意味着案件正式进入司法程序;
4、通知被告:一旦案件立案,司法机关会通知被告方(被告)关于案件的立案事宜,并要求被告提供答辩材料;
5、答辩和审理:被告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答辩材料,并根据法庭的安排参加庭审。庭审过程中,当事人和律师可以进行辩论和提供证据。
6、判决和裁决:庭审结束后,法院会根据审理的事实和法律规定做出判决或裁决。判决是指刑事案件的判决结果,裁决是指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的裁决结果;
7、执行阶段:如果判决或裁决需要执行,相关程序将进入执行阶段。执行阶段涉及财产的查封、扣押、拍卖等程序,以确保判决或裁决的执行;
综上所述,立案条件是指在司法程序中,一个案件被正式受理并进行审理的必要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套路贷立案标准
套路贷涉嫌诈骗罪,其立案标准如下:
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
2、采用了虚构事吵春租实、隐瞒真相的诈骗手段或采用了暴力、威胁、虚假诉森雹讼等手段;
3、非法占有了被害人的财物。
套路贷,是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概括性称谓。
对“套路贷”共同犯罪,确有证据证明3人以上组成较为严密和固定的犯罪组织,有预谋、有计划地实施“套路贷”犯罪,已经形成犯罪团伙的,应当认定为犯罪集团 。
“套路贷”的实质是一升兆个披着民间借贷外衣行诈骗之实的骗局。“套路贷”已具备知识型犯罪的雏形,甚至有个别法律从业人员成为作案人的共谋或“军师”,给予其专业的“法律指导”,提升“虚假诉讼”的胜诉率,获取高额犯罪所得。
套路贷构成那几条就可以立案
在严格的监管下,以714高射炮为代表的传统自营套路贷平台逐渐没落,而以低利息诱导借款人贷款,然后作为撮合中介收取高额“前期费用”的新型套路贷平台悄然崛起。
作者陈大钗
生产消费金融频道
高射炮和非法网贷倒下后,持牌金融机构一种新的放贷方式开始活跃起来。
近日,公安部网安局表示,公安机关在近期工作中发现,臭名昭著的贷款团伙已经改头换面,开始以正规金融公司的形式出现在公众面前。相比之前的自营套路贷,新套路贷起到了撮合贷款的中介作用。
“消费金融频道”接到不少借款人反映,一些类似贷助的贷款平台,表面上非常正规,强调出借人是银行等持牌金融机构。这种套路贷款打着低息、免抵押、快贷的旗号,先与借款人签订阴阳借款合同,将中介费、服务费等所谓的高额费用转嫁给借款人。
在操作流程上,套路贷团伙利用借款人的个人身份等信息,向有牌照的消费公司、小贷公司或银行申请贷款,有的则指导借款人借款。贷款人的信用审核完成,借款人就可以提现了,常规的贷款中介趁机从本金中扣除大量的前期利息,往往超过本金的15%。
值得注意的是,套路贷团伙在签订合同时强调“利息以银行实际放款为准,其他费用自行承担”,服务费收取比例含糊不清,一般只按照最低收费比例向借款人说明。虽然去掉了前期利息,但是借款人还是需要按时偿还贷款人的贷款。
借款人张女士此前就陷入了这种套路贷的陷阱。她与广西某贷款中介签订了财务顾问服务合同,贷款35万元,实际到账只有28万元。张女士说,中介介绍婚介服务时,只提了2%的服务费,但贷款人告诉她,中介公司实际上收取了18%的服务费。
在借款过程中,如果借款人发现了套路贷团伙的陷阱,想要终止借款服务,那么套路贷团伙就会以违约等言语威胁借款人。对于借款人来说,不仅提前交的押金无法追回,还要忍受套路贷团伙的语言侮辱。
此外,常规贷款中介的存在也给金融机构的资产安全带来隐患。知情人士透露,疫情加大了消费金融资产的压力,逾期率和不良风险上升,贷款诈骗集团正在悄然崛起。目前整个网络消费金融领域的坏账,有一半以上是贷款诈骗中介造成的。往往真正放款的是幕后中介,而不是借款人本人。
一定程度上,融资需求的上升为新的常规贷款的滋生提供了土壤。当找到有放贷意愿的用户后,为了提高转化率,套路贷团伙采取极端手段,比如冒充银行员工或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工作人员,取得借款人的信任,但实际上只是通过信用撮合服务来谋取高额利润。
这种新型的常规贷款在形式和收益上比传统贷款更具优势。首先,新套路贷打着持牌金融机构的牌子宣传,以合作的名义向借款人暗示其合规状况;其次,新常规贷款只承担撮合角色,不参与放贷,承担的风险较小。
为了利润最大化,新的常规贷款更倾向于选择银行作为贷款人。银行的低利率、高授信额度,为套路贷平台拟定代理费、服务费、手续费创造了更大的空间。
为了应对新的常规贷款的增加,银行、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发布公告,告诉借款人不要相信贷款中介。与此同时,金融机构也面临压力
套路贷等现金贷行业违法现象悄然抬头,公安部和多地公安机关开展了套路贷专项打击活动。今年注定是常规贷款困难的一年。从检察机关披露的数据来看,1-3月,全国检察机关以套路贷、校园贷、民间借贷非法催收犯罪批捕416人,起诉1463人。
目前,多地公安部门已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套路贷是重点打击对象。其中,广东省湛江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破获了一个以贷款公司为幌子的套路贷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28名,查扣涉案车辆50余辆,冻结涉案账户17个,资金7441万元。
随着打击套路贷专项行动的推进,这些套路贷及其背后的技术服务商、数据服务商、支付服务商将一一浮出水面。无论套路贷的形式如何五花八门,只要控制住套路贷产业链上下游供应商的合规风险,套路贷就会失去升级的养分。
相关问答:前置利息?
一般指的是将贷款买车期间产生的利息提前一次性支付,俗称砍头息。而对于理财来说,前置利息主要指部分收益或全部收益可以提前兑付,一般以开票或开证的形式通过银承/国内信用证/国际信用证等不同产品的票面金额来支付本金和利息。同理,后置利息在理财中指的是到期兑付,一般纸票半年,电票一年。在银行贷款中,后置利息更为常见。
套路贷立案标准是什么?套路贷立案条件是什么?
套路贷立案条件是什么
套路贷立案条件是,套路贷诈骗的金额达到数额较大的,也就是达到三千元以上。构成诈骗罪的,应当立案追诉。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若是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套路贷立案标准是什么
套路贷的本质就是以各种非法手段骗取他人财产,以借贷之名给借款人下套,如果遇到类似虚构事实、虚假诉讼、敲诈勒索、暴力威胁等报警的话一般是可以立案的。
近年来,国家机关正加大力度打击套路贷,依据国家刑法套路贷操控者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一般来说诈骗金额在3000以上就可以立案了,不过尽量多收集对方的作案证据,银行流水单、电话录音、签订的“合同”等,没有足够的证据的话,可能会影响立案或者加大立案的难度。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
1、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套路贷立案标准
套路贷涉嫌诈骗罪,其立案标准如下:
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
2、采用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诈骗手段或采用了暴力、威胁、虚假诉讼等手段;
3、非法占有了被害人的财物。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套路贷构成什么罪名
界定套路贷立案标准是什么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从整体上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被害人财产的诈骗行为;
2、采用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诈骗手段,又采用了暴力、威胁、虚假诉讼等手段,同时构成诈骗、抢劫、敲诈勒索、非法拘禁、虚假诉讼等多种犯罪;
3、如果对方帮助非法贷款机构实施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或者滋扰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正常生活行为,或者帮助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符合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虚假诉讼罪的构成要件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套路贷判刑标准是什么
1、如果套路贷涉嫌诈骗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抢劫罪等多种犯罪,那么法院会依照刑法规定,数罪并罚或者选择处罚较重的罪名定罪。
2、法律上有犯罪数额的认定,高利贷年利率在36%以内是受法律保护的,但是套路贷与高利贷不同,除了本金以外的利息,均不受法律保护,计入犯罪数额。
3、套路贷参与人员,如果有证据证明3个人以上组成较为严密和固定的犯罪组织,那么应当认定为犯罪集团。
4、套路贷中主犯依法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套路贷立案标准
套路贷立案标准是达到三千元以上。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套路贷的处罚标准,具体如下:
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套路贷诈骗的认定标准
法律主观:
“套路贷”是一个披着金融工具外衣的骗局,套路极其深。应当按照普通 诈骗罪立案标准 立案侦查 ,《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或者 管制 ,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法律客观:
《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套路贷诈骗立案的标准是什么
车贷诈骗案涉及的是 贷款诈骗罪 ,其 立案 标准的法律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而且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应当予立案追究。 《 刑法 》第一百九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 抵押 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法院裁定非法侵占罪,套路贷,移送公安机关八个月了,还没结果,什么情况?
可以到法院起诉,也可以到检察院直接报案。
因为套路套是属于诈骗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套路贷诈骗的金额达到数额较大的,就需要立案追究刑事责任。人民法院对套路贷刑事案件作出判决后,按法院的判决书执行,而民事债务部分,由于套路贷是违法的,所以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不需要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九条 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
下列判决和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一)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
(二)终审的判决和裁定;
(三)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的判决和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
第二百六十条 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宣判后应当立即释放。
【拓展资料】
套路贷罪名适用
行为人是否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犯意,是“套路贷”与民间借贷的本质区别,可以从借款合同金额与实际金额之间的差额大小、借款人实际控制资金的时间长短、资金的走向、违约情形产生的原因等方面综合全案事实证据情况,判断是否涉嫌刑事犯罪。“车贷”、“房贷”、“校园裸贷”较为突出,现就这三类“套路贷”案件的定性定罪作进一步明确,具体如下:
(一)“车贷”类“套路贷”案件。“车贷”类“套路贷”案件是指行为人以无抵押贷款为幌子诱骗被害人签订虚假借款合同,又以为确保贷款安全给被害人车辆安装GPS等为由,将被害人车辆开走后人为制造违约事由进行勒索或擅自处分的案件。如果行为人在索取财物成功后,将非法控制的车辆退还被害人的,一般可以敲诈勒索定性处理;如果行为人在索取财物未成后,擅自将被害人车辆抵押、出售等处分的,一般可以诈骗罪处理,诈骗数额可以被骗车辆的价值来认定,如车辆有鉴定条件的,应当及时进行鉴定。
(二)“房贷”类“套路贷”案件。“房贷”类“套路贷”案件是指行为人在实施“套路贷”犯罪行为中,利用被害人房产进行民事诉讼来施压以达到非法侵占被害人财产目的的案件。如果行为人以非法侵占被害人房产为目的,以骗取被害人签订的“房屋抵押合同”等协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符合虚假诉讼罪或者诈骗罪特征的,以相应罪名定罪处罚。如果行为人在欺骗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的同时,又签订小额保证金合同,随后凭该份小额保证金合同通过法院将被害人房产予以财产保全的,以此相要挟“索债”的,一般以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
(三)“校园裸贷”案件。“校园裸贷”案件是指行为人诱骗在校学生签订虚高借款合同并提供裸照或视频作为借款保证的“套路贷”案件。对“校园裸贷”犯罪行为应当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如果行为人以公布裸照或视频相威胁来“索债”,符合敲诈勒索罪特征的,以敲诈勒索罪处理。如果行为人在“索债”时未采用明显暴力、威胁手段的,符合诈骗罪特征的,以诈骗罪处理。如果在被害人不能还款之时,以公布裸照或视频作为要挟,强迫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而免除还贷的,以强奸罪定罪处罚;如果以此强迫、引诱或介绍女学生卖淫还款的,以强迫卖淫罪或引诱、介绍卖淫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