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侵权责任的承担判决书(简述共同侵权责任的承担)
判决共同责任如何执行
判决共同责任的,应当按照判决书来执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条规定:“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人民法院在判决由当事人承担共同责任的,会确认各自承担的比例,无法确定责任大小的,一般会平均承担,也就是说人民法院会在判决书中写明各自承担责任的大小,当事人按照判决书承担责任就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条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判决共同赔偿责任怎么划分
受害人有权请求共同侵权行为人中的任何一个人承担连带责任,共同侵权连带责任是对受害人的整体责任。
1、根据查询华律网得知,受害人有权请求共同侵权行为人中的任何一个人承担连带责任:共同侵权连带责任是对受害人的整体责任,受害人有权在共同侵权行为人中选择责任主体,可以请求共同行为人中的一人或数人赔偿其损失,可以请求全体共同行为人赔偿其损失。
2、共同侵权连带责任是对受害人的整体责任:共同侵权行为人的各个行为人都对受害人负连带责任,意味着共同侵权行为人的各个行为人都有义务向受害人负全部赔偿责任,无论各行为人在实施共同侵权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和过错如何不同,都不影响连带责任的整体性,对外,每个行为人都对受害人的赔偿请求承担全部责任。
共同被告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一、共同被告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1、共同侵权一般由共同侵权人连带共同赔偿。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人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相应的赔偿数额;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条
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二、必要共同诉讼与普通共同诉讼的区别是什么
必要共同诉讼与普通共同诉讼的区别如下:
1、挂靠问题。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挂靠集体企业并以集体企业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在诉讼中,该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与其挂靠的集体企业为共同诉讼人;
2、个体工商户业主和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问题。在诉讼中,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为当事人。有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号。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业主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
3、个人合伙问题。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在诉讼中为共同诉讼人。个人合伙有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号。全体合伙人可以推选代表人,被推选的代表人,应由全体合伙人出具推选书;
4、企业法人分立问题。企业法人合并的,因合并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合并后的企业为当事人,企业法人分立的,因分立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分立后的企业为共同诉讼人;
5、借用问题。借用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银行帐户的,出借单位和借用人为共同诉讼人;
6、担保问题。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债权人仅起诉保证人的,除保证合同明确约定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外,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债权人仅起诉被保证人的,可只列被保证人为被告;
7、继承问题。在继承遗产的诉讼中,部分继承人起诉的,人民法院应通知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被通知的继承人不愿意参加诉讼又未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人民法院仍应把其列为共同原告。
8、代理问题。被代理人和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为共同诉讼人;
9、公有财产问题。共有财产权受到他人侵害,部分共有权人起诉的,其他共有权人应当列为共同诉讼人。
共同责任怎么承担
法律主观:
一、共同责任如何承担责任
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构成共同侵权,应当依照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连带责任。
二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并造成损害后果,不能确定实际侵害行为人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承担连带责任。 共同危险行为 人能够证明损害后果不是由其行为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权利人起诉部分共同侵权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其他共同侵权人作为共同被告。赔偿权利人在诉讼中放弃对部分共同侵权人的诉讼请求的,其他共同侵权人对被放弃诉讼请求的被告应当承担的赔偿份额不承担连带责任。责任范围难以确定的,推定各共同侵权人承担同等责任。
人民法院应当将放弃诉讼请求的法律后果告知赔偿权利人,并将放弃诉讼请求的情况在法律文书中叙明。
二、交通事故共同责任赔偿怎么赔偿
发生了交通事故的共同责任赔偿的情况,首先是寻找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如果保险公司的赔偿数额并不能够满足全部的损失,那么剩下的损失就由双方一人承担一半,如果是多人,则同理均分。
三、共同责任分类有哪些
关于 民事责任 的分类,如果按照责任主体划分,可以分为单独责任和共同责任,其中责任人只有一人的为单独责任,责任人为二人或二人以上的为共同责任,而共同责任又可以按照责任人之间的关系分为 按份责任 和连带责任。尽管各个债务人间的内部责任最终都是按份责任,但他们的对外责任却有不同的形式。也就是说,在多数人之债中,当债务人为多人时,各个债务人之间对外责任的承担既可能是按份责任,也可能是连带责任,而此二种责任,无论对债权人还是债务人来说,均有着迥然不同的意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
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共同侵权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主观:
你好,关于共同侵权的 连带责任 应该要怎么认定的问题,解释如下: 共同加害行为的行为人可以是共同实施 侵权行为 的人,如甲乙共同将丙打伤,也可以是其中一方是加害实施人,另一方是教唆、帮助人。所谓教唆,是指通过语言或行为,怂恿、利诱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教唆行为,是加害行为得以发生的主导原因,必然是行为人出于故意的行为。所谓帮助,是指通过提供工具、给予鼓励的方式,从物质或精神上协助他人完成加害行为的人。帮助行为是侵权行为得以完成的辅助原因,其可以是出于故意,也可以是基于过失。无论是教唆行为还是帮助行为,均构成共同加害行为。最高人民法院《民通意见》第148条规定: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共同侵权人,应当承担连带 民事责任 。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侵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教唆、帮助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共同侵权人,应当承担主要民事责任。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 承担连带责任 。
共同侵权怎么承担责任?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共同侵权行为认对受害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1、从加害人的角度看共同侵权人的连带责任,是指共同加害人作为一个整体对损害共同承担责任、共同加害人的任何一个人对全部损害承担责任;在共同加害人之一人对全部损害承担了责任之后,他有权向其他未承担责任的共同加害人追偿,请求偿付其承担应当的赔偿份额。2、从受害人的角度来看他即可以将全部加害人作为被告,请求他们承担对全部损害的赔偿责任;他也可以将加害人中的一人(或部分人)作为被告,请求他(或他们)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一旦加害人中的一人或部分人赔偿了全部损害,也就履行了全部义务,则免除其他共同侵权人向受害人应负的赔偿责任,受害人不得再对其他加害人提出请求。反之,如果受害人的请求没有得到实现或没有完全得到实现,他则可以向其他加害人请求赔偿全部损害或者赔偿剩余的部分损害。综上所述,在财产纠纷案件中,有些情况是共同侵权,也就是侵权的不止一个人。这样,受害人走司法程序,起诉的话应该将共同侵权人一起告上法庭。当然,如果主要侵权人承担了全部赔偿义务,受害人就不应该再向连带责任人主张赔偿。只有在请求没有全部实现的情况下才可以向他人索赔。
共同侵权按照比例承担
法律主观:
多个行为人若有共同侵权的行为,应当按照民法典规定承担连带的侵权责任。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客观:
共同侵权人承担按份责任一、共同侵权的概念及法律规定的责任形式共同侵权行为是指加害人为两人或两人以上(包括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自然人和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共同侵害他人合法民事权益造成损害,加害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的侵权行为。我国《民法通则》第130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由此可见,共同侵权法律规定的责任形式为连带责任而非按份责任。二、责任承担形式的立法目的和意义按份责任是指责任人为多人时,各侵权责任人按照法律规定或事先约好的比例承担一定份额的民事责任,在按份责任的情形下,赔偿权利人不得要求任何一方承担超出其比例的责任。连带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多个侵权人实施了共同的危险行为或者实施了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以及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行为或其他共同侵权行为,各个侵权行为人依法应当向被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侵权责任形态,并因此引起其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在连带责任的情形下,赔偿权利人可以要求任何一方承担全部责任。从立法的目的来看,共同侵权行为的责任形式为连带责任而非按份责任,是因为共同侵权是多数人的侵权,其社会危害性远远超过单独侵权行为。法律以连带责任作为责任承担原则,其目的是给予受害人更充分的救济,从而最大限度地保障受害人的合法利益,使其赔偿请求能够实现。法律对连带责任本身的制度设计,使其发挥了充分救济受害人,起到及时填补损害的重要作用,其在侵权行为制度中的地位是不容忽视的,从而使连带责任成为共同侵权行为的重要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