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闯红灯撞小轿车该如何担责(电动车闯红灯撞小轿车谁负责)
电瓶车闯红灯撞上小轿车该怎么理赔?
首先要划分责任。电瓶车闯红灯肯定是违法在先。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但同时还要看机动车一方有没有其他违法行为。如果机动车一方有超速行为,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那就要减轻电瓶车的责任。也就是电瓶车可能承担主要责任,机动车一方承担次要责任。那么赔偿的话,电瓶车只能赔偿机动车损失的70%。电瓶车的损失2000块钱以内的,由机动车一方全额赔偿,如果赔偿额超出了2000超出部分。电动车一方自己承担70%,机动车一方再承担30%。
电动车闯红灯被撞,责任怎么认定?
需要根据当地的交管部门,对案情进行分析,然后再做责任判定。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扩展资料:
相关案例:
2018年3月31日早上7时15分左右,市民徐先生像往常一样驾车上班,在通过金华市区康济南街与丹溪东路西口的斑马线后,他突然看到右前方蹿出一辆电动车,遂立即采取制动,并向左打方向盘。
可已为时已晚,电动车直直撞在他副驾驶的车门上,骑车女子应声倒地。“姑娘,你没事吧?”徐先生急忙下车查看情况,扶起受伤的女子,并拨打了110。
很快,交警郑骁和同事就赶到现场,在经过勘察、询问并调取路口视频监控查看后,发现在其他非机动车还在等待放行时,章某就已驶出停止线了。最后,交警认定章某闯红灯,负事故全责。
虽然对于事故事实双方都没有异议,但对于交警的全责认定章某一方觉得受了委屈,自己是骑电动车的,还受了伤,应该得到更多的关怀和相应的赔偿。
“交警同志,对方一点责任都没有吗?”面对交警的定责,电动车一方觉得难以理解,一遍一遍地追问。
直至事故处理完毕,电动车一方也不肯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字,但这并不影响交警对事故责任的认定。
对此,金华交警回复,这并非个例。经统计,2017年,全市共发生涉及电动车与机动车的交通事故6505起,其中有1322起被判定为电动车负全责,主要类型包括在机动车道追尾机动车、闯红灯、突然变道、逆向行驶等。
金华交警说,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交通事故赔偿规定中,已经对非机动车和行人有所倾斜。比如机动车有责任的,在交强险范围内就要全赔。
而超出的部分,如同等责任,机动车一方承担的赔偿责任是60%,非机动车为40%。交警在责任认定当中理应严格,往大了说是法治理念的体现,往小了说能更好地提升交通参与者遵守交规的自觉性。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电动车闯红灯撞轿车,骑车人负全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电动车闯红灯被小车撞了谁的责任
电动车闯红灯被撞谁的责任,具体如下:
1、一般情况下,电动车闯红灯应该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2、电瓶车闯红灯本身就已经违反了交通法的有关规定,因此电瓶车驾驶者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3、如果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撞电瓶车的机动车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电动车闯红灯是否会扣驾照分,需要分情况进行讨论:
1、如果该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则不会扣驾驶证分;
2、如果该电动车为机动车,新能源电动车,则闯红灯是会被扣驾驶证分的。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事故的责任划分如下:
1、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2、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综合上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电动车闯红灯撞小轿车责任如何划分
法律分析:
电动车闯红灯与小轿车相撞如何担责,要看电动车是不是属于机动车,如果属于机动车的话,闯红灯应该负全部赔偿责任;如果不属于机动车,则电动车负事故全部责任,但对于自身的伤害,可以要求10%以下的赔偿,这叫无责赔偿。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电动车上牌规定:
1、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以下简称“新国标”)并获得CCC认证的居民个人自用电动自行车,凭有效材料登记核发白底黑字正式号牌和行驶证。
2、“新国标”实施前在用的,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简称“旧国标”)或符合“新国标”但未获得CCC认证的居民个人自用电动自行车,应当在2024年9月30日前办理过渡期登记,凭有效材料登记核发黄底黑字过渡期号牌和行驶证,号牌有效期至2024年11月30日止。
3、符合“新国标”并获得CCC认证的网约配送电动自行车,凭有效材料登记核发蓝底白字正式号牌和行驶证,并按网约配送的用途使用。
二、电动车上牌的流程:
1、带上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电动合格证、电动车购车发票等材料到登记处安排上牌。
2、将电动车停在指定位置,请专门的人过来用手机拍照。随后将电动车照片洗出来。
3、到办事处填写非机动车登记申请表,如下图有范本。把车架号填入电动车自行车查验记录表,接着把所有材料给柜台人员。等查验结论合格后,就可以把车骑走到称重处。
4、把电动自行车规范的停到称重处,将车架号盖跟坐垫打开。会有专业的人进行称重记录。
5、到窗口取号排队,办理完后到另一个窗口缴费。随后等待20-30分钟,牌号就制作完成
电动车闯红灯撞了机动车谁的责任
电动车闯红灯撞了机动车是电动车主的责任。电动车闯红灯被撞机动车不需要承担责任,因为对方的机动车属于正常行驶在道路上并且遵守了交通规则,而电动车属于在信号灯禁止通行的情况下强行行驶,违反了交通规则,所以电动车发生了闯红灯现象并且造成了交通事故所产生的责任需要自己负责,也就是说电动车闯红灯撞了机动车造成的交通事故是电动车的全责。
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是什么
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具体如下:
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责任认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4、裁决处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5、损害赔偿调解。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
6、向法院起诉。如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调解无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终止调解,并发给调解终结书,由当事双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电动车闯红灯撞小轿车该如何担责
一、电动车闯红灯撞小轿车该如何担责
1、电动车闯红灯撞小轿车,电动车应该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电动车闯红灯被撞,机动车无责的,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但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不过具体的责任划分还应该以当地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作为依据。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闯红灯的认定标准有哪些
1、红灯的标准在交警队是三次成像的意思就是红灯时车牌部分越过标志线是一张照片车行驶过中间交警的站台一张车越过对面标志线一张这三张一起成像才算闯红灯。闯红灯新规车辆在停车线以内,再通过停车线,再通过整个路口才算闯红灯;
2、还有就是交通部门也会通过视频监控来确定车辆是否有闯红灯嫌疑。一般情况下如果闯过停止线后,能刹停车子哪怕已经过了线都不会罚。但是如果没有停下,而是继续往前开就会被判罚闯红灯。属越线停车。根据交通法规定是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扣分2分但不是闯红灯处理;
3、如果已经越过停止线,就立即停住,不要再动,如果倒车,非常容易和后车或过马路的行人发生碰撞。另外,探头是拍摄移动违法,本来停止不动不会挨罚,因为过大距离的移动反而会被拍。
电动车闯红灯撞上小轿车该如何划分责任
法律分析:这种情况属于机动车一方没过错的,那么结果是:如果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那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三者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损失,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二)“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三)“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四)“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五)“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电动车闯红灯撞汽车谁的责任
电动车闯红灯撞汽车定责如下: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4、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交通事故发生后理赔是怎样的
1、及时报案。驾驶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立即向交通事故处理机关报警,及时向承保该车的保险公司报案;
2、查勘定损。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迅速调度其理赔人员查勘事故。对损坏的车辆和财产按规定核定损失金额;
3、抢救治疗。有人员受伤的,应迅速拨打急救电话送医院抢救治疗;
4、调解结案。财产损失金额确定后,受伤人员治愈出院后,或交警部门调查清楚事故死亡人员相关情况后,事故双方由交警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进行调解,由责任方分别履行赔偿义务后结案;
5、递交索赔。调解结案后,被保险人应及时将事故索赔材料递交给保险公司;
6、理赔付款。保险公司根据保险条款及法律法规计算赔款金额后通知被保险人领取赔款后结案。
【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