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时工资怎么算(劳动仲裁时工资怎么算干了11天)
申请劳动仲裁工资怎么算
一、劳动仲裁时工资应该怎么算
1、劳动仲裁时属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资;劳动仲裁时劳动关系终止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工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不受仲裁时效限制。
2、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劳动仲裁如何确定工人工资标准
1、你的工资发放形式是支付现金还是银行流水?如果是银行的话,你可以调取自己的银行对账单,证明工资的来源以及数量。
2、你工资的数额是否申报过税务?如果申报过税务,即使你工资未达到个税起征点,税务部门会有记录。
3、你能否证明你之前从事的工种和岗位的任职级别?如果能证明,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你可以申请司法调查,让对方履行举证倒置责任。
劳动仲裁可以工资发放的账单流水确定工人工资标准,也可以通过扣税的纪录进行确定工资的多少。
劳动仲裁工资计算标准
劳动赔偿支付标准应根据违反或解除合同的不同情况,给予不同标准的补偿。
(1)违反《劳动法》和合同约定,克扣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支付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的,用人单位应加发工资报酬和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2)对因劳动者患病、非工负伤或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对患重病和绝症者,用人单位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病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3)对“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换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由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12个月”。
(4)对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此种情况的经济补偿金支付没有12个月的限制。
需要注意的是,不管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只要违反了劳动合同的约定那么就要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但如果是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就以双方协商结果为准,如果用人单位违规解除劳动合同的都要像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仲裁期间的工资怎么算
劳动仲裁期间的工资怎么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在计算离职经济补偿时,以劳动者的实发工资或者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基数,从而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就必须理解“工资的”含义。按照《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五十三条规定,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的时间的工作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实践中劳动者的工资一般有基本工资、应发工资、实发工资之分。基本工资通常是用人单位给劳动者设定的底薪,一般未包括加班工资、津贴、补贴、福利待遇等。应发工资是指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按照法律规定应当获得的全部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津贴等。实发工资是劳动者每月实际拿到的工资,通常会被扣减一些费用,比如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所得税等,劳动者实际拿到手的金额通常会比应发工资少。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显然,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是以劳动者的应发工资作为基数。
根据《财企[2009]242号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二、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在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但根据国家有关企业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统一规定,不得再为职工购建住房。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
另外,还应当注意劳动合同期限跨越2008年1月1日时经济补偿金的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97条规定,对于劳动合同的期限跨越2008年1月1日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遵循的原则是:单一基数、分段计算、合并相加,也就是说,对于2008年1月1日之后的部分,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计算经济补偿金;对于2008年1月1日之前的部分,按照当时的规定计算经济补偿金,然后把两部分相加,就是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而作为计算基数的月平均工资,均为劳动合同解除前12个月劳动者的平均工资。当然,关于经济补偿金2倍的解除赔偿金的计算方法,在司法实践中存在有很多争论,许多问题到现在为止仍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
劳动仲裁期间工资怎么算
劳动仲裁期间工资计算,需要分以下情况讨论:
1、劳动仲裁时属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正常支付工资。
2、劳动仲裁时劳动关系终止的,用人单位就不需要支付工资了。
那么劳动仲裁的应该在什么时候申请呢?
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所以离职之后需要在一年之内申请劳动仲裁,否则过了时效就不能再申请劳动仲裁了。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不受仲裁时效限制,什么是申请劳动仲裁都可以。
综上所述,劳动仲裁期间,在职并且正常提供劳动的,那么公司就需要正常支付工资,但是如果是离职之后申请的劳动正常,那么公司就不需要给发工资了。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离职之后申请劳动仲裁是有时效限制的,所以一定要在合理的期限之内即使申请维权,您了解了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劳动仲裁如何判定工资标准
劳动仲裁判定工资标准如下:
1、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里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仲裁流程如下:
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3、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4、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5、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
仲裁庭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综上所述,在仲裁或诉讼中,在劳动者无法举证证明自己工资的情况下,仲裁庭或法庭可以根据上述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者的工资支付凭证,以查明劳动者真实的工资收入情况。劳动者工资支付凭证的制作和保存是用人单位应承担的一项法定义务,该项法定义务不因任何事由而免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仲裁农民工工资怎么界定
一、劳动争议工资如何界定
对于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者工资标准的举证责任,应当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寻找相应的依据,以将这种责任标准予以法定化,避免不确定和不统一的自由裁量。
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6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因此,劳动者工资支付凭证的制作和保存是用人单位应承担的一项法定义务,该项法定义务不因任何事由而免除,而这项法定义务的不履行所带来的不仅仅是承担相应的行政法律责任,同时还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其它民事责任。因此,在仲裁或诉讼中,在劳动者无法举证证明自己工资的情况下,仲裁庭或法庭可以根据上述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者的工资支付凭证,以查明劳动者真实的工资收入情况。
在这里,法律所体现的是公平正义原则,法律认为,如果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其主要原因即是一旦提供工资支付凭证,所计算的工资标准将会高于劳动者的主张,所以用人单位拒绝提供,在这样的情况下,法律则直接推定劳动者的主张成立,并将劳动者的主张作为裁决的依据,以最大程度地体现法律的公平正义。因此在此时,只要劳动者向仲裁庭或法庭提出了自己的工资标准主张,法庭即可依据上述规定推定劳动者的主张成立。在这里,这种“推定”所表现的即是举证责任倒置的举证规则,目的即在于在用人单位拒绝承担应负的工资标准举证责任的情况下,依法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二、目前劳动争议案件工资认定存在的问题是什么
在整个劳动争议的处理过程中,对劳动者工资标准的认定都居于一个十分重要的地位。但是,我们目前的现实情况是,虽然有劳动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虽然有劳动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管,但仍有很多企业每月既不向劳动者发放工资支付清单、也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有关的社会保险,更不用说按时、足额发放工资,以致劳动者处于一种“天生”的弱势群体地位。在一无工资单、二无社保缴费基准工资证明的情况下,在仲裁和诉讼过程中,劳动者根本无法举证证明自己的工资标准。
特别是在那些以现金和银行两种形式混合发放工资的企业,劳动者即使有银行存折证明银行部分的工资收入,但又很难举证证明其现金部分的工资收入,而即使有证据证明现金部分的工资收入,但又由于企业经常拖延支付工资的原因无法确定上述工资收入到底为哪一月的工资,以致根本无法确定劳动者真实的每月工资。因此,在仲裁和诉讼过程中,裁决、判决所确定的工资标准往往都低于劳动者实际的工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自然就没有得到切实的保护。
对此问题的回答如上我们可以了解到,对于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者工资标准的举证责任,应当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寻找相应的依据,以将这种责任标准予以法定化,避免不确定和不统一的自由裁量。欢迎进行在线法律咨询。
劳动仲裁期间工资怎么算
劳动仲裁期间工资结算方法如下:
1、有签劳动合同,按合同上所约定的发放工资,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主张经济补偿的,按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当时双方约定的结算工资方式进行结算,一般是由当事人与用人单位协商后决定,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劳动仲裁双倍工资平时发的奖金怎么算
劳动仲裁双倍工资的计算方式分为有约定的和没有约定的情况,如果有约定双倍工资,按照约定来支付双倍工资,如果没有约定双倍工资,先确定正常的工资作为基数,再进行双倍工资的计算。
一、劳动仲裁双倍工资计算方法是什么?
1、有约定的依约定:劳动关系双方对月工资有约定的,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来确定。
2、无约定的:双方对月工资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确定正常工作时间的月工资,并以确定的工资数额作为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
3、如无法确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数额的,可按劳动者实际获得的月收入扣除加班工资、非常规性奖金、福利性、风险性等项目后的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确定。如月工资未明确各构成项目的,由用人单位对工资构成项目进行举证,用人单位不能举证或证据不足的,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按照劳动者实际获得的月收入确定。
二、申请劳动仲裁注意事项有哪些?
1、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2、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三、劳动争议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但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劳动者对于自己的工作存在异议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可以保障劳动的权益不受侵害,申请劳动仲裁时,应当先提出书面申请,书面申请之后委员会会做出仲裁的决议。
劳动仲裁怎么算工资
法律主观:
若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没有终止,并且劳动者继续工作的,在劳动仲裁中,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法律客观: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八条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