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判决书上诉期限(一审判决书生效后还可以上诉吗)
一审判决不服多长时间上诉
一审判决不服上诉时间为十五日内。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声明不服,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活动。
上诉期限的规定如下:
1、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声明不服,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活动。
一、刑事判决上诉期多少天?
1、刑事判决上诉期限为十天,从接到判决书的第二天开始计算。
2、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3、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4、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综上所述,一审民事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5日,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开始计算。一审刑事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0日,自接到判决第二日起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二百三十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一审判决后多久可以上诉
一审判决后在十五日内可以上诉。
上诉的流程如下:
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提起上诉要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有合格上诉人和被上诉人;
(2)必须是依法允许上诉的判决裁定;
(3)符合法定的上诉期限。
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3、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开庭审理。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
5、宣判。
上诉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上诉状。上诉状一份,另根据具体情况提交相应份数副本;
(1)自然人上诉:上诉状应写明上诉人、被上诉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住所、职业、联系方式)及诉讼请求等;
(2)法人上诉:上诉状应写明法人的全称,住所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2、证明上诉人主体资格的材料。
综上所述,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应当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的15日内到上一级人民法院进行上诉处理,具体情况下是需要根据上诉的办理程序来进行认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限
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限为十天。
上诉的方法如下:
1、收到一审判决书之日起15天内准备好上诉状递交给一审法院上诉窗口,提交相应的材料,具体如下:
(1)提交相应的证据,上诉是当事人有证据证明法院一审判决结果是有错误才提起的,所以要收集与一审判决结果有错误的证据;
(2)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如果是自然人的要提交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如果是法人的,需要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3)如果是委托律师进行诉讼的,需要提交委托书、律师身份证明、律师资格证明等的材料;
2、一审法院受理之后,会将上诉状以及一审的全部材料移交给二审法院;
3、二审法院收到之后会安排开庭时间并发出传票给上诉人和被上诉人;
4、如果一审有诉讼费,则上诉立案的同时会缴纳上诉费。
举证期限的规定如下:
1、当事人应当在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或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少于三十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2、对逾期提供的证据材料,除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外,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3、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和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均应提交书面申请,并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费用,由提出申请的当事人在申请后七日内预交,到期不预交的,则对其申请不予准许。
综上所述,当事人对判决结果不服的可以向法院上诉,在举证期限内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审理,做出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法院一审判决后上诉期时间
一审判决后上诉时间是15天的时间。
一审判决后上诉时间是15天的时间。一审结案生效后,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1、上诉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2、当事人身份证明;
3、若当事人授权他人代为提起上诉,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
4、相关证据材料及其他。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六十五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以下的,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实行一审终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的民事案件,标的额超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但在二倍以下的,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
一审判决后有多少天上诉期
一审判决上诉期是15天的时间,因为根据我们国家《民事诉讼法》164条当中明确的规定,如果当事人对于人民法院所作出的一审判决不满意的情况之下,有权利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的15天内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
一、一审判决上诉期是多长时间?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期15天不可以延长,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一审上诉费用应该根据一审法院所出具的缴纳上诉费用通知书来进行缴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如果多个原审被告不服一审判决均上诉的,如何交纳上诉费用人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如果是多个原审被告分别上诉的,则应由各原审被告分别交纳上诉费用;
2、如果是多个原审被告共同上诉的,则只预交一份上诉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零二条原告、被告、第三人分别上诉的,按照上诉请求分别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
同一方多人共同上诉的,只预交一份二审案件受理费;分别上诉的,按照上诉请求分别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
二、如何撤回民事诉讼的上诉
在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人的上诉至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宣告前,如果上诉人认为自己的上诉理由不充分,或者接受了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可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申请撤回上诉。
撤回民事诉讼的上诉,是当事人对诉讼权利的处分,但是否准许,应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因此,撤回上诉是两个诉讼行为的结合:一是上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上诉的申请;一是人民法院依法审查上诉人撤回上诉的请求,有没有违反法律、逃避法律等不应准予撤诉的情况,并据此作出是否准予撤回上诉的裁定。只有这两个诉讼行为结合起来,撤回上诉才能成立。
撤回上诉的申请必须在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至宣判前提出。第二审人民法院未受理上诉,当然不存在撤回上诉的问题;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已经宣判,上诉人再无权撤回上诉
在当代的社会,现在公民的权利的救济途径是比较多的,比如说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后,如果对于法院所作出的一审的判决,不满意的还可以提出上诉的,所以二审法院会对此进行一个公平的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