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侵权与损失赔偿都有哪些规定
侵权损害赔偿的一般规则有哪些?
侵权损害赔偿是指因他人侵犯自己合法权益,造成自己或财产受到损害后,请求侵权方承担相应经济赔偿责任的一项民事法律行为。一般规则包括:根据犯罪行为建立民事责任、侵权人负有举证责任、赔偿标准为实际损失和合理支出、赔偿限额等。
侵权损害赔偿是指因他人侵犯自己合法权益,造成自己或财产受到损害后,请求侵权方承担相应经济赔偿责任的一项民事法律行为。一般规则包括:首先,对于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造成侵权损害的,应该依据犯罪行为建立民事责任。其次,侵权人应该负有举证责任,即侵权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无过错或没有造成损害。第三,赔偿标准以实际损失和合理支出为原则,即被侵权人损失的经济利益和因扩大损失所支付的合理费用。最后,赔偿限额是指在一定范围内对赔偿数额的限制,不同类型的侵权行为以及不同的侵权程度都可能会导致不同的赔偿限额。需要注意的是,在处理侵权损害赔偿问题时,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采取合适的方法和措施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侵权损害赔偿中如何界定“实际损失”和“合理支出”?侵权损害赔偿中,“实际损失”指受害人因侵权行为而直接遭受的经济损失;“合理支出”指为减轻损失而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例如为维护权益所支付的律师费用等。同时,需要注意,实际损失和合理支出的范围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界定。
侵权损害赔偿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其中的规则较为复杂,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和处理。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时,需要充分了解相关规定、要求和程序,以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财产侵犯赔偿有哪些
法律主观:
财产侵权的构成要件具体有以下几点:,1.行为违法。所谓行为的违法性,是指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或强制性规定。,2.损害事实。损害事实既包括对公共财产的损害,也包括对私人财产的损害,同时还包括对非财产性权利的损害。,3.因果关系。侵权行为中的因果关系是指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客观联系,即特定的损害事实是否是行为人的行为必然引起的结果。,财产损害赔偿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财产损失,如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2.设施,如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3.修复。,4.折价赔偿。,5.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就地治疗为主。,6.实物赔偿。,财产侵权纠纷诉讼时效是三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八十九条【分期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法律客观:
《国家赔偿法》第28条规定,侵犯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下列规定处理:(1)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返还财产。(2)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按下面第三种或者第四种办法处理。(3)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4)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5)财产已经拍卖的,给付拍卖所得的价款。(6)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7)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相关知识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应列举的证据有:(1)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的证据;(2)被告实施侵害行为的证据;(3)财产受损害情况的证明(财产名称、数量和发货票、受损害现场和实物的照片、有关部门的鉴定、评估等);(4)财物修复所需费用的证明;(5)产权有争议的受损财产的产权证明;(6)被告无过错或者受害人对发生损害亦有过错的证明;(7)受损财产的权属证明;(8)其他证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损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但如果是由于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则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但要注意的,由于紧急避险人采取措施不当或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若侵害人是两人以上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房屋侵权财产损害赔偿法律怎么规定的
法律主观:
房屋侵权财产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具体而言就是对于房屋内的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折价时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有修复的可能的,尽量恢复原状,保留原来的使用价值。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侵权损害赔偿的原则有哪些
1、全部赔偿原则。即侵权行为人对因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的大小,应以其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为依据,予以全部赔偿。2、限定赔偿原则。3、惩罚性赔偿原则。4、衡平原则。即在确定侵权损害赔偿范围时,应考虑诸如当事人的经济状态等因素,使赔偿责任的确定更公正、公平。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根据我国民事法律的规定,侵权损害赔偿的原则主要有全部赔偿原则、限定赔偿原则、惩罚性赔偿原则和衡平原则四项原则。
1、全部赔偿原则。即侵权行为人对因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的大小,应以其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为依据,予以全部赔偿。
(1)侵害国家、集体、公民个人财产造成损害的,既要赔偿现实财产本身的损失,也要赔偿可得利益损失。
(2)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3)侵害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的,受害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2、限定赔偿原则。主要适用于一些特殊侵权损害:
(1)国家损害赔偿。国家赔偿法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误工损失,“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十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
(2)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铁路运输企业依照《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规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每名旅客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4万元,自带行李损失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800元。
3、惩罚性赔偿原则。主要适用于侵犯知识产权和产品责任。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4、衡平原则。即在确定侵权损害赔偿范围时,应考虑诸如当事人的经济状态等因素,使赔偿责任的确定更公正、公平。
上文中已经为大家做出了讲解,涉及到的原则包括四个,即衡平原则、惩罚性赔偿原则、限定赔偿原则以及全部赔偿原则。若在进行赔偿的时候没有遵循上述原则的话,则就有可能导致最终做出的赔偿数额是不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