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多久可以申请(2023年生育津贴多久可以申请)
生育津贴多久内要申请
60天到180天内。根据查询生育津贴的情况得知,生育津贴是在生产后的60天到180天内领取,如果超出长时间了一直不领取的话,后期就无法领取了,没有工作人员会受理,在60天到180天内要进行申请。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
生育津贴多长时间可以领取
生育津贴须在分娩后60天至180天之间申请办理。所需材料:《生育登记保险卡》、住院发票原件、参保职工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医疗保险卡,难产另需提供诊断证明及病例复印件(含病案首页、入院记录、医嘱、手术记录、出院小结)。
职工在参加的有生育保险的情况下,如果女职工怀孕生产或者男职工的合法配偶怀孕生产,那么在满足了规定条件的时候,自然就可以申请领取生育津贴,不过此时要注意领取的时间。
一、生育津贴领取时间是多久
生育津贴须在分娩后60天至180天之间申请办理。
所需材料:《生育登记保险卡》、住院发票原件、参保职工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医疗保险卡,难产另需提供诊断证明及病例复印件(含病案首页、入院记录、医嘱、手术记录、出院小结)。围产保健费最高800元,生育津贴是缴费基数乘以6个月。
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
生育保险是指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以确保劳动者基本生活及孕产期的医疗保健需要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也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对怀孕、分娩女职工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他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
生育保险关系到广大女职工的切身利益,在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内容:
(一)生育津贴: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应在女职工分娩后3个月内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计算公式为: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30(天)乘以假期天数。其中,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二)生育医疗待遇:用于保障女职工怀孕、分娩期间以及职工实施节育手术时的基本医疗保健需要。
我国劳动部在1995年颁布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中规定,生育保险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筹集资金,由企业按照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建立生育保险基金,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以北京市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例:企业每月按照其缴费总基数的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二、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享受条件
1、本市户籍(含农村户籍)的生育妇女,无论在职或失业,参加过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个人帐户的;
2、非本市户籍的从业妇女,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在单位工作、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五险)期间生育的。
3、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且用人单位连续为其缴费满6个月以上。缴费以正常参保缴费时间为准,正常参保缴费前的补缴时间不能计算在内。
1、津贴:
(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30天乘以假期天数)假期天数:
(1)2012年的新劳动法规定正常产假98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较之前90天产假增加了8天;
(2)晚育假增加30天(新劳动法中未曾出现晚育假,地方出台的生育办法可能会增加此假期);
(3)难产假。剖腹产、III度会阴破裂增加产假15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4)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5)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2、生育医疗费
(1)在医保中心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怀孕16周前的突然流产,非定点医院的急诊、产假期间产科并发症按核定的数额报销。
(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1)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25%;
(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50%。
4、一次性补贴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备注:生育津贴要在生小孩后,三个月内办理。
也就是说如果需要申请领取生育津贴的话就要在这个时间内进行,超过了规定的时间,则很有可能最后无法获得生育津贴,这样损失的还是自己的利益。
生育津贴多久之内申请
分娩后60天到180天内申请。
生育津贴是指职工在享受产假或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是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旨在为职工提供生育期间的经济支持。根据规定,生育津贴要在分娩后的60天到180天内申请办理。该时间范围是为了确保及时申请,以便享受生育津贴的权益。
生育津贴多长时间内申报
生育津贴生完2个月左右可以申请。生育津贴自生育之日起90天内由单位提交资料,审核通过社保局进行建档,再打款给公司,需要2个月左右。申请分娩生育津贴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准生证、出生证和独子证复印件;
(3)生育住院发票复印件、出院小结(盖就诊医院章);
(4)单位证明(含职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产假起止日期);
(5)报销资料涉及复印件的部分,需提供原件审核。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生育津贴的标准
1、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即女职工生育期间领取的生育津贴标准与企业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标准挂钩。相关法律在明确了生育津贴标准的情况下,事实上也明确了女职工产假待遇的问题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即生育津贴;
2、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但是,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基数低于女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那么将导致女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低于其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企业需要予以差额补足。
生育津贴的概念
什么是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
1、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
2、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
生育津贴怎么算
女职工怀孕期间,企业是会拿到国家的生育津贴的,这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的,用来发放产假期间的工资。至于有多少,这和公司在社保处申报的工资基数有关。生育津贴怎么算?
1、生育津贴计算公式: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职工缴费基数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
2、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
3、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
4、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一样么
我国的生育津贴原称产假工资,但为了与国际通用术语衔接,1994年改称生育津贴。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生育津贴;而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仍按本人生育前的基本工资为基数计发”产假工资”、形成了“双轨”制。
女职工生育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和医疗补贴等生育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无需再支付生育期间的产假工资。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2)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满几个月可以领取
生育津贴满6个月可以领取。
生育津贴是指女性因生育而不能正常工作期间,国家给予的生活费用补助。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以及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津贴申请办理的材料:
1、《生育登记保险卡》。
2、住院发票原件。
3、参保职工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医疗保险卡。
6、难产另需提供诊断证明及病例复印件。
生育补贴金领取流程:
1、申请材料准备:家庭需要准备相关的申请材料,如生育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具体要求可以咨询当地的人社部门或社保机构;
2、填写申请表格:家庭需要填写相关的申请表格,并加盖家庭成员的指纹和签字确认;
3、提交申请材料:家庭需要将填好的申请表格和相关材料一并提交至当地的人社部门或社保机构;
4、审核申请材料:当地的人社部门或社保机构会对家庭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核实家庭的身份和社保缴纳情况;
5、领取生育补贴金:审核通过后,家庭可以携带身份证和社保卡到指定的银行窗口领取生育补贴金。
综上所述,具体的办理机构和要求可能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因此建议在办理前查阅当地的相关政策和要求,以确保办理顺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公民享有计划生育服务,提高公民的生殖健康水平。
第六条
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全国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生育津贴是什么时候可以申请
法律主观: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对怀孕、分娩女职工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其中生育津贴是可以领取一笔钱的。一、生育津贴什么时候可以申请生育津贴应在女职工分娩后3个月内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当然个别省份的规定也有不一样的,以贵阳为例:2013年1月1日起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终止妊娠后或者术后6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二、生育津贴包括哪些内容1、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假期天数:(1)2012年的新劳动法规定正常产假98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较之前90天产假增加了8天;(2)晚育假增加30天(新劳动法中未曾出现晚育假,地方出台的生育办法可能会增加此假期);(3)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产假15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4)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5)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2、生育医疗费(1)在医保中心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2)怀孕16周前的突然流产,非定点医院的急诊、产假期间产科并发症按核定的数额报销。(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按定额标准报销。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1)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4、一次性补贴: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三、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能同时发放吗产假期间不能同时领取工资和生育津贴。产假期间的工资是要按照正常工资发放的时间直接发放的。生育津贴需要由用人单位进行申报申领。实际工作中,各单位有如下两种操作办法:(1)女职工产假期间先行发放产假期间工资;待生育津贴申领到帐后,进行对比:如果已发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么将差额部分一次性补发;如果已发工资高于生育津贴,那么不再补扣差额部分。(2)先计算能够申领的生育津贴,从财务借款发放;等到申领完毕后社保支付生育津贴冲抵借款。同时,应该将产假期间工资与生育津贴进行对比,补差发放。希望上文的的内容会有所帮助。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生育津贴多久之内申请
生育津贴应在女职工分娩后3个月内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
1、怀孕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引产的,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90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2、怀孕3个月以上不满7个月流产引产的,按45天。
3、怀孕不满3个月流产终止妊娠的,按30天。
4、女性职工实行计划生育上环的,30天;男性职工接扎手术,也有15天生育津贴补助。
5、一般情况下,生育津贴的领取时限是在3-6个月内,也就是60-180天。以手术后分娩后开始计算。
生育津贴什么时候申请
生育津贴是每一个准妈妈都可以领取的补偿,只要达到领取的条件就可以领取。那么,生育津贴什么时候申请?最迟是什么时候?
生育津贴什么时候申请?生育之后最迟什么时候去领生育津贴?
用人单位(包括灵活就业人员)在达到规定的享受生育津贴条件时,在职工生育结束后1年内向当地社保部门申请生育津贴。
若参保人享受生育期间,用人单位因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提前解散等客观原因或者无正当理由未按照规定发放生育假期间工资的,参保人可以在生育结束后1年内,凭相应证明和材料直接到当地社保部门申领生育津贴。
综上所述,在职工生育结束后1年内向当地社保部门申请生育津贴,都是可以的。具体业务办理,可以打电话给人社部门咨询。
生育津贴什么时候申请
生育津贴申请的时间如下:
对于职工来讲,生育津贴会在产假期间由用人单位支付而无需申请,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可以从生育次月起一年内申请拨付生育津贴。
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
职工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并且用人单位已向其垫付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可在职工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次月起1年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申请拨付应当提供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享受待遇人员的身份证明、婴儿出生证明等材料。
生育津贴发放流程如下:
1、女员工:怀孕100天提出申请。男员工配偶生育:怀孕100天内提出申请,同时提供配偶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无就业证明或其所在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的证明;
2、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交材料;
3、女员工或男员工配偶自生育、流产、引产或接受计划生育手术后的180天内提交相关资料,并到企管部填写《**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生育登记表》;
4、因生育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需提交相关材料;
5、企管部经办人将材料送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审核,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自受理15日内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核定其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期限和标准,并予以发放;不符合条件的,书而告之申请人;
6、待社会保险机构通知生育险费用批准后,企管部经办人到社会保险机构办理费用转账手续,收到进账支票后交财政部办理进账手续,生育金到账后,企管部通知申请人,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后从财务部领出生育保险。
综上所述,生育津贴应在女职工分娩后3个月内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