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一方死亡孩子抚养费怎么办(离婚后一方死亡孩子跟谁)
离婚后前妻死亡,儿子的抚养费谁来承担
法律主观: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客观:
《民法典》(2024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父母一方去世,孩子抚养费怎么处理
法律主观:
《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婚后一方去世,只能由一方抚养子女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孩子的祖父母可以自愿支付抚养费,但是法律上在母亲能够抚养的情况下,并没有抚养孙子女的义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死亡之后应付抚养费由谁承担
一、当事人死亡抚养费怎么解决?
当事人死亡的情况下,抚养费的诉讼应当终结,司法机关不再审理。一方当事人在诉讼中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法院应裁定中止诉讼。继承人表明愿意以继承人的身份参加诉讼的,法院可以撤销中止诉讼的裁定,继续审理案件。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诉讼,不再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应注意以下几点:
(1)抚育费负担数额。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额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况,给付的比例以适当调整。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则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抚育费给付期限。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
(3)抚育费给付方法。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一方在向司法机关诉讼请求抚养费的赔偿时,另一方死亡的,司法机关应当终结此案,不再继续审理,主要原因在于当事人已身亡,无法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这时候,主张抚养费赔偿的一方可以根据遗产的相关情况来进行认定,因为子女是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的,具体情况应当据实而定。
法律依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七条的有关规定,应视具体情况分别处理:
(1)一方当事人在诉讼中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法院应裁定中止诉讼。继承人表明愿意以继承人的身份参加诉讼的,法院可以撤销中止诉讼的裁定,继续审理案件。
(2)下列四种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诉讼,不再审理:
①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②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③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④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离婚后男方死亡抚养费怎么办?
抚养义务只存在于父母子女之间,一方死亡的孩子应当有在世的一方抚养,可以通过跟孩子的其他亲人协商的方式取得补助,但除孩子父母外的其他亲人与孩子之间均不成立抚养义务。
生活本身就是由各种社会百态所组成的,有些人可能一生之中都非常的坎坷,不但婚姻生活因为各种原因破裂,甚至在离婚以后当事人也是因为各种意外状况导致的死亡。假如说在离婚以后女方一直抚养着孩子,但是男方却突然去世了,那么女方肯定也非常关心离婚后男方死亡抚养费怎么办?
一、离婚后男方死亡抚养费怎么办?
抚养义务只存在于父母子女之间,一方死亡的孩子应当有在世的一方抚养,可以通过跟孩子的其他亲人协商的方式取得补助,但除孩子父母外的其他亲人与孩子之间均不成立抚养义务。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民法典》(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
二、离婚后抚养费计算、给付期限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计算子女抚养费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具体的计算方式为:有固定收入的,按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依据当地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成年或子女能独立生活时至。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法律只规定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的,可用财物折抵抚养费。对子女抚养费的数额,给付期限及方式,直接关系到子女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子女今后的生活。因此,离婚时,应将他们明确地写在民事判决书中。
三、抚养费的变更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因为,抚养费的多少是根据去年或上半年的统计数字得出,随着经济的发展,原定的抚养费不能满足子女正常的生活教育的需要,可申请增加抚养费。如果另一方确实有给付困难,可通过协议或判决减少或免除抚养费。抚养费的减少或免除涉及子女的今后生活,所以人民法院在决定是否减免时应特别慎重。减少或免除子女的抚养费,并不意味着减轻或终止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当阻碍事由消失时,其给付义务自行恢复。
在男方死亡以后孩子的整个抚养费都只能够由女方自己一个人来承担了,但是女方其实也可以选择跟男方的父母或者是其他亲人进行协商,不过对方就算不同意女方也没有资格强制要求别人代替男方支付抚养费的。男方死亡,就意味着这种扶养的义务已经随着当事人的消灭而不存在了。
男方死了孩子的抚养费谁出
女方。孩子继承老公的财产,将这笔继承的财产作为抚养费。
一、老公死了孩子的抚养费怎么出,标准如下:
老公死后,老公不用对孩子支付抚养费,而是孩子继承老公的财产,将这笔继承的财产作为抚养费。我国婚姻法中规定:在夫妻双方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则负担必要的生活费以及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然而子女的抚养费该给多少更多表现出的是父母对子女的一种关爱之情,而不应该作为逃避抚养义务,减免子女抚养费的一种手段。我国婚姻法对子女抚养费标准没有明确地强制性规定,但是在法院具体的判决中,会遵循以下二个标准。这一标准是在考虑保障孩子基本的生活、学习等需要的基础上设定的,在诉讼时法院会根据这一标准规定数额。另外,如果是夫妻双方协议确定子女抚养费时也可以参考这个标准。这样看来,我们也可以把这个标准看作是子女抚养费的最低标准。可以参考这个标准,也可以超过这个标准,但不要低于这个标准,因为这是保障孩子健康成长的必要经济条件。一般情况下,法院判决子女抚养费的数额,考虑三个方面,即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二、然而法律上为了避免支付子女抚养费过低,无法有效保障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发生,结合父母双方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对于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抚养费的问题规定了较为详细的标准。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只三十。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三、离婚后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
1、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2、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4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4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父母既是孩子的抚养权人也是孩子的监护权人,在孩子的父亲去世以后,孩子的母亲不能强行要求孩子的爷爷奶奶支付一笔抚养费,因为孩子的爷爷奶奶在法律层面上没有义务抚养孙子女。
一方死亡孩子抚养费规定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生老病死是自然规律,人们都是要经历这个过程的。那么关于一方死亡孩子抚养费规定的内容是怎么样的?一方死亡的,因为别人导致的,行为人要承担抚养费。抚养费是我们家庭离婚之后获得孩子抚养权一方的另一方应该按照规定支付给自己子女的关于教育费用医疗费用等的总称。
生老病死是自然规律,人们都是要经历这个过程的。那么关于一方死亡孩子抚养费规定的内容是怎么样的?一方死亡的,因为别人导致的,行为人要承担抚养费。抚养费是我们家庭离婚之后获得孩子抚养权一方的另一方应该按照规定支付给自己子女的关于教育费用医疗费用等的总称。
一、一方死亡孩子抚养费内容规定
1、一方意外死亡,如果是他人侵权造成的死亡,是侵权者要支付被扶养人生活费。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二、抚养费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三、离婚后一方死亡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1、一方意外死亡,如果是他人侵权造成的死亡,是侵权者要支付被扶养人生活费。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四、抚养费承担方式
1、由父母双方协议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不利于子女的,就不应准许。
2、由人民法院判决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人民法院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决。
一方死亡孩子抚养费规定内容是怎么样的?如果死亡的原因是因为别人的侵权行为,那么死亡的当事人的抚养费给付义务就顺位到了侵权人身上,侵权人要根据法律规定的,定期定月的给受害人子女支付抚养费的义务责任。包括子女的生活费用,教育费用等等。
丈夫死亡还需要给孩子的抚养费吗
丈夫死亡不需要给孩子的抚养费吗。
离婚之后男方死亡,如果孩子没有成年,那男方不用支付抚养费,但是遗产必须要分给孩子一部分。即使男方留有遗嘱,将遗产都赠与他人也是无效的,孩子必须要占有一部分。
父母抚养子女抚养的年龄,需要视情况而定:
1、父母抚养子女一般抚养到18岁;
2、但特殊情况可以抚养到16岁,也就是满16周岁的孩子以自己的劳动为生活来源的,可以抚养到16岁;
3、但是实际中,一般父母都会抚养到子女有劳动能力为止,大多数都是抚养孩子读完书。
父母离婚如果都不给抚养费会怎么样:
1、即使是离婚,父母对孩子也有抚养的义务,不抚养孩子的应当支付抚养费,孩子有权起诉父母要求支付抚养费;并且要求强制执行;
2、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3、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4、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前夫不履行抚育义务,针对此情况可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前夫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的办法:
1、提取、扣留被申请人的储蓄存款或工资等劳动收入。如请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协助从工资中按月扣除;
2、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是指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按照规定法院可将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交有关单位进行拍卖或者变买。强制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履行义务。
综上所述,父母需要抚养子女到成年,并且能独立生活。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父母不愿意履行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直接去人民法院提起抚养费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父母定期支付抚养费。因此父母在履行抚养义务时,应当抚养子女到成年,并且能独立生活,子女不能独立生活的,即使成年了,父母仍然需要履行抚养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一条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父母离婚,父亲死亡,孩子归谁抚养
父母离婚,父亲死亡,未成年孩子归其母亲抚养。
尽管孩子的父母离婚了,离婚后其未成年孩子随父亲共同生活,由父亲直接抚养,但其母同子女的关系并不因离婚而消除,子女的母亲对子女依然存在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母亲依然是孩子的法定代理人及监护人。
孩子父亲去世后,应当由其未成年子女的母亲承担起抚养子女的法定义务。如果经沟通后,孩子的母亲拒不履行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法院通常会判令母亲履行抚养义务的。如果母亲确无抚养条件,可以由孩子的其他近亲属代为抚养,但母亲应当支付抚养费。孩子的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
民法典对此有明确的规定。
男方死了孩子的抚养费谁出
男方死亡后,孩子抚养权一般归母亲。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
1、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2、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