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立提交虚假材料什么后果
注册公司提交资料虚假被工商局发现了怎么处理?
如果是在提交的时候被前台发现,所以就会说资料不合格退回给你,那就问题不大。要是递交上去后发现的话,工商局会根据情况做如下处罚:
1、根据《公司法》第212条第二款“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
2、对提交虚假材料或采取其它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3、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吊销营业执照。
4、对构成犯罪的单位处以罚金,并对其主管人员或直接责任人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在登记时被发现,你改正即可,如果已经注册登记结束取得营业执照,那就麻烦了,按照《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提供虚假材料备案有什么后果
法律主观:
一、故意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有什么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二条: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登记错误,造成他人损害的,登记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登记机构赔偿后,可以向造成登记错误的人追偿。
二、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有哪些立法意见
立法征求意见过程中,普遍认为,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于登记错误登记机构应当如何承担责任,有不同的意见。有的提出,因登记机构的过错,致使不动产登记发生错误,因该错误登记致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遭受损害的,登记机关应依照国家赔偿法的相应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这种意见认为,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执行公务的过错给公民、法人造成损害的,应承担国家赔偿的责任。具体承担责任的部门,包括政府、法院和检察院等。不动产物权登记是以国家的公信力为不动产的交易提供法律基础的行为,如果登记错误的原因是登记机构的过错,而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因该登记受到损害,登记机关应当承担国家赔偿责任。
同时认为,国家赔偿责任是过错责任,如登记机关没有过错,则不应承担责任。如果登记错误是登记机构和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共同过错,则他们应当承担共同责任。有的提出,因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漏登、误登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由不动产登记机构赔偿,但不赞同适用国家赔偿法并由国家出资赔偿,而是建议设立不动产登记赔偿基金,在不动产登记业务中根据一定的标准收取一定的费用,纳入不动产登记赔偿基金,该基金只能用于不动产登记赔偿,不能挪作他用。
三、不动产登记错误一般有哪些情形
实践中登记错误的发生主要有两种情况:
一是登记机构工作人员疏忽、过失等原因造成错误;
二是登记申请人等采取欺骗手段或者与登记机关的人员恶意串通造成错误。目前土地登记规则等有关登记工作的规范,很少对登记错误的责任问题做出规定。海域使用权登记办法规定,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因审查疏忽导致错漏登记或者表证不符的,应当及时更正,并将更正结果书面通知海域使用权人;给海域使用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网上公司注册:工商注册提交虚假资料会进黑名单
据曼德企服了解,工商注册提交虚假资料,股东和代办都得进黑名单!另外,股权变更新旧股东都必须到现场面签!
各位老板注意了,工商局又有新规定,这次有点严重哦:
1、凡提供虚假资料的,所有股东及代办人员均列入黑名单,以后再提交任何申请都不予办理。
2、凡被要求现场复核资料的,需要全体股东及经办人到现场面签,并提交场地证明文件。
3、涉及股权变更的,则需要新旧法定代表人及全体股东到场。
其实,上述的第一、第二条,之前就有的,只是最近查的更严而已,以至于只要资料造假被发现就会被纳入黑名单管理,从此往后,工商局的大门就对你紧闭了。
再次提醒各位老板:
①别拿假资料试图蒙混过关,后果那可是相当严重!
②别在没有找好经营场所的情况下冒然开业,否则一查场地证明文件就完蛋。
至于这第三条嘛,确实是新规定,股权变更,以前可没有这么麻烦。
原本是全体股东、经办人、法定代表人只要有U盾就行,可以直接网上申请变更业务。当然,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需要经过实名认证。
而现在,凡是进行股权变更的,新股东也就算了,连旧股东也务必进行实名认证,除了网上实名认证之外,新旧法定代表人以及股东们还必须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各工商局面签。
还是那句老话,创业门槛越来越高,以后再开公司,就不是你想不想开,愿不愿意干的问题了,而是你能不能开,符不符合要求的问题了。
网上核名找曼德企服,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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