偿还夫妻债务要注意什么(婚后夫妻债务要婚前财产偿还吗)
夫妻债务偿还原则是什么
夫妻偿还债务的原则有:
1、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原则。
2、协商一致的原则。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双方应从各自的实际承担能力和经济来源出发,协商一致解决。
3、依法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原则。
4、坚持男女平等与保护妇女利益相结合、考虑双方当事人实际履行能力的原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怎样偿还
一、如何确定 离婚债务清偿 问题首先必须明确,决定债务性质的标准并不是某些人认为的“以谁的名义欠债就属谁的债务”,不少人认为只有以夫妻双方名义所负的债务才属于共同债务,甚至认为借条上写谁的名字就属于谁的债务,这些想法都是不对的。对夫妻所负债务性质的认定,要根据法律有关规定的精神,结合实际情况,从实质意义上加以确定。1、 夫妻的共同财产 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2、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3、男女一方婚前、或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给予适当的经济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但是,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中对财产分割问题及债权债务的负担问题作出的处理,对原夫妻双方有约束力;但不能以此来对抗其他债权人的权利主张。二、离婚债务清偿问题怎么处理根据《解释二》第23条的规定,债权人若就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向其配偶主张权利,人民法院一般不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其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财产分割意见》第18条的精神与此相似。根据《解释二》第24条规定的精神,为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基于夫妻婚姻关系的连带性,应当推定夫妻一方在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为 夫妻共同债务 。
偿还夫妻债务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法律分析:1、离婚时夫妻双方有共同财产的,对于已届清偿期的共同债务应由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清偿债务后剩下的部分,由双方分割。此种情形下,共同债务因清偿而消灭。2、双方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法院应当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根据照顾女方和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原则,判决双方按一定比例承担债务或者让经济能力较强的一方单独承担债务。对清偿责任的确定,可根据当事人与债权人的特殊关系、债权债务关系产生的原因以及其他特殊情况,结合分割共同财产灵活掌握。根据审判实践,当债权人是夫妻一方的近亲属或朋友时,可以适当多分割部分共同财产给这一方当事人,并由其单独清偿有关近亲属或朋友的债务。这样做有利于缓解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矛盾,便于债务的清偿。3、夫妻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后,有权基于离婚协议或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追偿。离婚后,一方清偿超过自己应承担的债务份额的,有权向另一方请求偿还,即连带债务人之间的求偿权。4、双方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或者离婚时尚未到期的共同债务,一方或双方不愿提前清偿,则由双方协议确定各自应承担的份额。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双方达成的此种协议仅在夫妻双方之间产生对内效力,并不对外产生效力,除非经债权人同意并免除其连带责任。离婚后,对债权人而言,该债务仍为连带债务,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如何规避夫妻一方债务不用另一方负担
法律主观:
一、夫妻一方 债务 另一方是否承担 如果属于 夫妻共同债务 ,则有连带清偿的义务。夫妻共同债务是为维持夫妻共同的家庭生活而产生,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夫妻一方的 个人债务 用一方用个人财产偿还。确定为个人债务的, 债权人 不得向另一方要求偿还。 (1)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是否夫妻共同债务,需要看不同情形: 1、一方赌博等从事违法行为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配偶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 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 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 债务人 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 婚姻法 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3、如有如下情形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按个人债务处理,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一)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二)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 抚养 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三)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四)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婚姻法解释》二十四条的出台,有着特殊经济背景下,对实务中增多的夫妻串通转移财产的,逃避债务的行为的规制。实践中由于各地地方法院的法官的裁判规则的不同,受案的一方因存在举证的困难,就直接依据二十四条的规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这就将可能涉及到非法债务或者恶意串通的债务加之到未举债的一方。甚至一些地方法院直接在执行阶段适用这条,未经审判直接将乙方作为被执行人,这其实是一种对当事人诉权和抗辩权的剥夺。 夫妻一方在外的欠债,可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也有可能是一方的个人债务。自然对于个人债务,就不能要求另一方来承担。只有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部分,配偶才有承担的责任。要是夫妻 离婚 的话,也需要对这个债务问题作出处理才行。
法律客观: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偿还
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并不仅仅只有夫妻共同签字一类。有的债务虽然只有一方签字,但是借款用于家庭支出的话,该笔债务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如果债务被认定为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夫妻双方均有义务承担还款的责任,债权人可以向夫妻双方主张债权。通常而言,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双方共同承担责任。
在离婚时,夫妻双方也可以就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问题作出约定。但这种约定是夫妻之间的内部约定,债权人仍然有权向任意一方主张债权。约定中不承担债务的一方如果向债权人归还了借款,可以向另一方追偿,要求另一方返还相应款项。
婚内偿还责任
生活中常见的夫妻共同债务情形包括:夫妻双方共同签署借款合同或者借条;夫妻中的一方向别人借钱,用于购买家庭所需的衣食用品或者支付共同居住的房租等;夫妻中的一方借钱用来为孩子支付学费,作为配偶的另一方是知道借钱行为和借款流向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如果被认定为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夫妻双方均有偿还的责任。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双方共同承担责任。如果在判决生效以后,夫妻双方仍然不按判决履行偿还义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夫妻双方的财产。
离婚偿还责任
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就债务问题进行协商,约定由一方承担夫妻共同债务。但是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35条的规定,这种约定并不能直接对抗债权人,债权人仍然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夫妻双方主张权利。但如果约定中不承担债务的一方向债权人偿还了债务,该方可以向另一方追偿。
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双方均有偿还夫妻共同债务的义务。法院也会按照照顾女方、子女和无过错方的原则,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比如经济能力、借款使用情况等等,来确定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比例。
夫妻债务如何承担
夫妻债务承担方式具体如下:
1、对外民事法律关系中,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3、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应当用共同财产清偿。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应首先清偿共同债务。清偿后的余额,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应在离婚时,协议确定清偿责任,如果协商分割不成,或协商确定清偿责任不成的,可诉请人民法院判决。
符合夫妻个人债务的情况如下: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
2、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这种约定原则上不对债权人产生对抗效力,除非债权人事先知道该约定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
3、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
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
5、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
6、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7、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包括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
综上所述,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债务问题怎么处理
夫妻债务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债务形成原因来分析解决。如果是夫妻共同签署的合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承担责任;如果是某一方名下的个人债务,应由该方自行承担。但在具体操作中需注意不影响家庭生活,避免影响家庭财产和利益分配。建议当夫妻遇到债务问题时,可以寻求专业法律咨询机构的帮助,制定合理的还款计划和债务分摊方案。
夫妻共同承担债务的责任主要取决于债务的性质和借款协议的签署情况。如债务为夫妻共同签署的借款协议,则视为夫妻共同承担的债务;债务为一个人名下,但用于家庭开支,且另一方没有反对,则另一方也应对此负连带债务责任。如果债务属于单方面的投资或消费,只有该方需要承担责任。夫妻债务解决问题不应影响家庭关系和稳定。因此,在处理夫妻债务问题时,应尽力避免影响家庭生计和财产利益的分配以及家庭关系。建议夫妻在分配负担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还款计划,或者探讨其他切实可行的债务分摊方案。 同时,必须保证家庭生活的基本需要,并确保婚姻生活的稳定、和睦。如果遇到债务问题,夫妻应当寻求专业的法律咨询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会计师等,得到更全面、专业化的建议。在此基础上,夫妻可以制定更为科学、合理的还款和债务分摊计划,最大程度地保障夫妻和家庭的利益。
如果债务发生在婚前,离婚时如何解决?若是债务源自婚前,同样需要考虑债务的性质和形成原因。如果是个人消费债务,则应由债务方个人承担,不涉及另一方的责任。如果婚前共同签署了借款协议,则按照协议的约定来处理;如果一方为另一方偿还婚前债务,也可以在离婚财产分割中予以约定或补偿。值得注意的是,在离婚时,最好能够协商一致,达成具体的债务解决方案,同时要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保障各方利益。
夫妻债务问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债务性质、签署情况等多种因素进行分析。在具体解决时,应当尽可能保障家庭生计和财产利益的稳定,并寻求专业机构的帮助制定合理的还款和债务分摊计划。同时,在离婚时,也需要注意各种债务的处理方式和相关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夫妻共同债务应如何偿还
法律分析:夫妻共同债务应先于个人债务清偿。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由本人负清偿责任。共同债务应当在离婚前用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由夫妻双方以个人所有财产均等偿还;如双方有争议,或不能全部清偿的,偿还办法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因为外遇夫妻离婚后债务要怎么偿还
因为 外遇而离婚你会觉得可惜吗?因为外遇夫妻离婚后债务还要共同承担吗?因为外遇夫妻离婚后债务要怎么偿还呢?因为外遇和老婆离婚后悔了怎么办?
一、因为外遇夫妻离婚后债务要怎么偿还
因为外遇而离婚,那么夫妻离婚后的债务偿还比例会有所不一样吗?
现行婚姻法规定的是夫妻约定财产制。夫妻约定财产制是夫妻对其财产所作的约定,是一种协议,是基于特定身份关系上发生的财产约定制度,同时受到其身份关系和财产关系的双重调整;也是一种财产合同,有适用合同法的可能性和必然性,只是主体和内容要受到一些限制。它体现了平等、自愿的契约自由原则,同时夫妻之间对财产的约定在本质上又是合同,在契约的形式、效力、解除等方面一定程度上要受《合同法》的影响。
《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这是对1980年《婚姻法》第13条规定上加以补充和完善,将夫妻约定财产制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即在私法领域给予当事人充分的自由,允许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主处分其财产权利。 出轨外遇!婚姻危机!如何快速拯救婚姻?
合同债权作为特殊身份关系的夫妻之间的财产契约,可以算是一种特殊的合同,主要是由婚姻法调整,但在契约的订立、解除、违约责任等方面,却要适用合同法的规定。因此,夫妻约定财产制在成立、形式、效力和解除方面是应受合同法的制约。
其次,夫妻间婚前的债权债务不因结婚而混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债有两端,一端是债权人,一端是债务人。债权人与债务人合为一体,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也就不存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了,即所谓的混同。婚姻关系的当事人是两个具有独立人格的平等主体,只有在他们意思表示一致的基础上才能组成具有特殊身份关系的联合体。对外该联合体具有整体的性质,对内夫妻双方并不因为婚姻关系的建立而各自丧失独立的人格,当事人双方独立的民事主体地位是夫妻关系存续的前提。他们在婚前的债权债务不能因为结婚而混同。
二、因为外遇和老婆离婚后悔了怎么办
你和他离婚后,你其实上是最熟悉他的那个人。你和他之间到底有什么问题,出了什么状况,是你需要静下心来思索的第一步。
曾经有一位姑娘什么都很好,就是唠叨,嘴碎。夫妻才结婚一年多,就频繁吵架:每次她一唠叨,她老公闹心就不说话;老公一不说话,她就委屈;一委屈就指责,一指责就对着吵…吵着吵着一赌气,两个人就把婚离了。
离婚以后没过几个月,她就悔得肠子都青了。其实你说夫妻之间有多大点儿事儿呢?她无非就是有这个毛病,关心则乱。但是,就是鸡毛蒜皮的事情,影响了夫妻感情。
离婚后悔不可怕,找准矛盾点,改善自身,轻轻松松就搞定。
离婚要是有孩子,就代表你和他之间是不会被轻易斩断的。就算他暂时不再爱你,他仍然是爱孩子的。离婚后,你不能再以老公/老婆的身份自居,但你仍然是孩子妈/孩子爹。
当然,复盘问题,改变仍然是你要做的第一步。
有孩子的优势是什么呢?首先就是你多了很多和他联络的机会。
如果你的孩子年纪大了些,懂事了,那就可以让他参与进来,帮助你复合。有时候,孩子的神助攻往往能起到神效。
别再觉得离婚只是进去领个离婚证就可以结束了的。凡事无绝对,想挽回你的心上人并非难事。难就难在,你有多大的决心,你有多强的行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