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没取得抚养权怎么办(离婚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有什么义务)
离婚子女婚前未抚养怎么办?
由于目前大多数夫妻只生育有一个子女,因此在夫妻离婚时对子女抚养权的争夺便显得尤其激烈。然而不管激烈到什么程度,终究会有一方可能得不到直接抚养孩子的权利。面对这样的情况,未取得直接抚养权的一方:
1、应当坚决要求行使探视权,且必须与孩子保持不间断的亲密接触。
2、如果对方阻碍探视权的行使,那么就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尽可能的收集具有直接抚养权的一方对孩子学习、成长不利的证据。
4、一旦时机成熟,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之诉。
在实践中,往往存在这样的情形:
没有得到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时常会破罐破摔,尤其是当孩子表达不愿意随他(她)而生活的时候,还会迁怒于孩子,对孩子的学习、生活一概不管不顾。这样做是极其错误的。孩子终究还是孩子,只要对他(她)真诚的付出爱,慢慢的孩子就会回到自己的身边(尽管也可能不会忘记对方,事实上我们也不主张怂恿孩子记住一方,而忘记另一方,那样做对孩子的健康成长将会构成极大的不利影响)
而关于监护权问题,离婚后父母二人对子女仍都有监护权。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和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义务,所以即使离婚后一方不再和子女一起生活,其仍对该子女享有监护权,除非其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法院取消了其监护权的,才不再享有监护权。
离婚得不到孩子抚养权要疯了怎么办?
离婚得不到孩子抚养权要疯了的话,应该抓紧时间看精神科医生。现实生活不是电影,不是什么《妈妈再爱我一次》的苦情戏可以打动人心,改变什么结果。如果没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精神出现了问题,别说什么“疯了”,就算是有轻微的抑郁症之类的情况,都会必然性的失去获得子女抚养权的机会。因为没有哪个法官会把孩子抚养权判定给一个疯子的。精神状态越差,法院越会认为这人不适合带孩子,不适宜子女健康成长。
离婚之后,子女的抚养权判决标准有:第一,孩子自身的年龄;第二,父母双方的经济条件;第三,孩子的意愿;第四,父母的文化程度和责任感等。如果是协议离婚的,那么就由双方当事人自己协商。
子女抚养权虽是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但无论父母如何争夺子女的抚养权,子女都不是父母的附属物,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是法院考虑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出发点,法院在考虑子女的抚养权时,都会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条件、家庭各方面的因素和子女年龄、照顾无过错方等其他各种原则,但万变不离其宗,这一切,都离不开“子女利益最大化”的核心原则。这一原则,贯穿于子女抚养权的始终,决定着所有其他原则。
因此,法院判决抚养权的时候,要对比双方的情况。如果一方想要争取抚养权,就必须表现出自己对子女抚养更加有利,更适合子女健康成长。如果表露出“要疯了”,那就彻底没戏了。必须保持冷静,做到最好的自己。
离婚得不到孩子抚养权要疯了怎么办?
您好,理解您的心情。
如果您还在离婚诉讼过程中,那么法院没有判决之前,都不要轻言放弃,还是需要从证据角度去提高您的抚养优势。如果已经判决抚养权归属于对方,那么,您也需要调整心情,维系好您与孩子的感情。
此外,律师提示:离婚之后也是可以提起变更抚养权纠纷的诉讼的,具有法律依据。如果对方没有好好抚养孩子,那么,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当然,法院最终的判决需要结合您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证据材料。
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五条 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离婚后没有孩子抚养权还有什么权利
法律主观:
离婚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同时也有给付抚养费的义务。孩子不因父母离婚而导致抚养义务的消失。离婚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仍然是孩子的监护人。
根据2024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离婚不想要孩子抚养权怎么办法院怎么判决
离婚女方不要孩子的,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如果女方提出离婚,孩子抚养权的判决如下:1、一般由母亲直接抚养不满两周岁的子女;2、父母可协议决定已满两周岁的抚养权,若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按照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的因素决定;3、八周岁以上的子女,可选择父或母为抚养权人。
一、如果离婚都不要孩子抚养权怎么办
如果离婚都不要孩子抚养权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我国民法典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因此,离婚时即使双方都不想要孩子也不能不负抚养义务,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也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根据法律规定,2周岁以下孩子一般由女方抚养为原则;如双方均不要,由法院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综合考虑双方的抚养能力来确定。
因此,如果双方都不想要孩子由法院判决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抚养权能双方共同拥有吗
抚养权能双方共同拥有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且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可以通过协议,决定轮流直接抚养子女。
三、变更抚养权的条件
变更抚养权的条件为: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离婚后没取得孩子抚养权的怎么办
法律分析:1、应当坚决要求行使探视权,且必须与孩子保持不间断的亲密接触。2、如果对方阻碍探视权的行使,那么就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尽可能的收集具有直接抚养权的一方对孩子学习、成长不利的证据。4、一旦时机成熟,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之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了孩子抚养权在男方怎么要回
离婚了孩子抚养权在男方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抚养权。夫妻在离婚之后,若是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想要要回抚养权,则可以先与对方就变更抚养权进行协商,或者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抚养权。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第五十五条 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
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有抚养权是否可以迁户口
有抚养权能迁户口。子女的户口与抚养权没有直接的联系,如在离婚时父母对子女抚养权无法协商,则法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一般考虑的是子女的实际生活状况,与哪一方生活对其成长有利等,一般不考虑户口情况。如离婚协议或判决书确定了子女归一方抚养,则户口可落户在直接与子女生活的一方那里。离婚后小孩户口办理还需要根据不同地区的规定来办,可以咨询民政部门、派出所等相关户籍办理机构。在离婚确定孩子的抚养权之后,孩子的户口可以随父亲,也可以随母亲,如果孩子未成年,由父母代为办理。如果小孩已经办理的了户口,需要迁移户口的,另一方需要配合;如果小孩还没办理的户口,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想给孩子上户口,需要在夫妻双方户口分立后,去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
离婚男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首先,根据规定,双方离婚后,没有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必须依法给付子女的抚养费用。根据《民法典》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即使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仍有抚养教育权利和义务。
其次,如果一方不给付孩子的抚养费,那么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前往人民法院起诉,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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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两个孩子男方一个都不给怎么办
夫妻离婚之后就会有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对于离婚时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双方协商不成的,可由法院依法判决。那么,离婚两个孩子男方一个都不给怎么办?离婚后一方有没有探望权?下面就请跟着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离婚两个孩子男方一个都不给怎么办
关于抚养权男女双方协商不成的,可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判决。 按照法律规定:
(一)子女不足两周岁
如果离婚家庭有不足两周岁的子女,那么考虑到子女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有的可能尚处于哺乳期,所以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但如果母方有特殊原因,实际上不能或不愿抚养子女的可以随父方生活。特殊原因主要是指: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等。
(二)子女在两周岁以上
离婚家庭的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且双方同争子女抚养权的,法院应同等的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
子女随父母中其中一方时间较长,对这一方较有感情,则孩子应随这一方生活;子女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中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或与之感情较深,也可以作为决定子女随父方还是母方生活的理由。法院在调节或判决的时候会考虑到这个因素,如果子女与祖父母关系较密切,那么一般判决随父方生活,相反,则随母方生活。当然这是在双方其他条件均等的情况下。
如果某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有吸毒、偷窃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那么子女自然不适于与之一起生活。
另外还要考虑父母双方哪方更需要孩子。例如,其中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已经丧失生育能力,那么在这方抚养孩子无不利因素时,应优先考虑这一方;再如,一方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则应优先考虑前者。
(三)子女在十周岁以上
在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的意愿。但是这并不是说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
二、什么是抚养权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也是一项义务。它是基于血亲(包括自然血亲与拟制血亲)而产生的。基于自然血亲产生的抚养权包括父母对婚生子女的抚养权、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基于拟制血亲而产生的抚养权包括养父母对养子女的抚养权、继父母对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的抚养权。其中拟制血亲前提下产生的抚养权关系在特定条件下可以解除。
三、离婚后一方有没有探望权
离婚后一方有探望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离婚两个孩子男方一个都不给怎么办?综上所述,离婚家庭的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且双方同争子女抚养权的,法院应同等的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