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借条或者转账凭证可以作为借款的依据吗(只有借条没有转账记录借款成立吗)
兄弟俩的货款转账记录能看做是借款吗
仅凭电子汇款,不能证明借贷关系。
仅凭银行转账记录凭证不能认定为借款,需要其他证据予以佐证,如借条、电话录音、证人证言、手机短信等。
借条、欠条等证据是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意和借贷关系实际发生的直接证据,具有较强的证明力。
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否则将承担不利后果。只提供一张银行转账凭证,只完成了“钱款已付”的举证,而没有完成“借贷合同成立”的举证。
从法律上来说:
如果是借款关系,那么出借人在借款到期后有权收回本金和利息;如果是投资关系,那么意味着利润风险共担,投资人无权随意要求撤回投资。民间借贷纠纷的原告,要承担两方面的举证责任,一是证明双方存在借贷的合意,二是已向借款人支付了所借出的款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明确规定了借款合同的民间借贷案件在举证责任上的分配。若原告仅有转账凭证,可以按民间借贷进行主张,但是如果被告能够提供合理的抗辩并能证明转账并非借款,原告还要继续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双方存在借贷的合意,否则,原告必须自行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除借条外还有哪些可以当借款凭证
除借条外,收据、欠条、借款合同、公证书和发票等书证,转账凭证,聊天记录、录音、证人证言等其他证据都可以当初借款凭证。
1、借据、收据、欠条、借款合同、公证书和发票等书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债权凭证是证明借款事实最有力的证据。
2、转账凭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也就是说,没有借条,也可以依据转账凭证起诉债务人,若债务人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转账记录是因其他的债务纠纷产生,则能证明该借款事实。
3、聊天记录、录音、证人证言等其他证据。在使用聊天记录等电子数据证据时,需要明确双方真实身份,如果证据有瑕疵,不能完全排除借款行为是在账号被他人盗用、冒用情形下发生,则证明力大大降低,录音等视听资料证据同理。证人证言则要求证人与当事人之间无利害关系,并且需要保证该证人可以出庭作证。
借款人死了有借条能起诉吗
借款人死了有借条可以起诉。钱能否要回取决于案件的实际情况,去世当事人的遗产人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有借条但是借款人已经死亡可以拿着借条向继承人索要债务,当然并非只要有借条就可以要回之前借出去的钱的,若是死者并没有任何的积蓄,也没有留下房屋等不动产,那么债权人的钱就要不会回来了。
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转账记录可以作为借款证明吗
可以作为证据,但是仅有转账记录并不能证明借贷关系的成立,还要有其他证据进行辅助证明。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种类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 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仅有借条而且只有转账记录能否要回借款
只有转账记录不能要回借款。单凭转账记录并不能证明借贷关系的成立,债权人起诉债务人时,还需要有其他能够充分证明当事人借贷关系的证据,这样才能获得有利于自己的判决结果。法律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4修正)》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有借条和收据可以认定借款事实吗
法律分析:具体情形具体分析,如果被告依据基础法律关系提出抗辩或者反诉,并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纠纷非民间借贷行为引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如果是现金借款,有借条,借款人也认可的话,可以认定借贷关系。但是,如果涉及第三人利益,比如夫妻未举债一方的合法权利,法院还会进一步审查借款原因和用途,假如仅有借条和当事人自认,不能认定借贷关系。如果借款人不认可,出借人只有一张借条,没有其他证据能证明借款事实发生,也不能认定借贷关系。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五条 原告以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为依据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依据基础法律关系提出抗辩或者反诉,并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纠纷非民间借贷行为引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当事人通过调解、和解或者清算达成的债权债务协议,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第十七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第十八条 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经审查现有证据无法确认借贷行为、借贷金额、支付方式等案件主要事实,人民法院对其主张的事实不予认定。
银行的转账凭证可以证明我借钱给对方吗?
银行的转账凭证可以可以证明款项交付的事实,但是不能证明款项交付的原因。
银行转账凭证可以证明款项交付的事实,但是却不能证明款项交付的原因,银行汇款的用途是多样的,即使出借人在银行转账时注明用途为“借款”,也可能是单方面的个人行为,难以获得法院认可。
发生借贷行为时,出借人需要与债务人签订“借条”,注明借款金额、借款时间、利息标准、还款时间等,并保留好相应的款项交付凭证,要求债务人出具收据,如果是大额借款,还需要避免现金支付。
扩展资料
根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相关规定: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出借人仅凭银行转账凭证证明债务关系,如果债务人抗辩存在其他债务或者银行转账系偿还之前借款的,并提供相应证据予以证明后,出借人仍应对债务关系的成立提供证据,比如其他证人证言,或者辅助证据予以佐证。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仅有银行转账凭证,能否追回借款?
转账记录能作为借钱的证据吗
转账记录可以作为借款证明。转账记录一般属于证据类型中的电子数据,只要转账记录是真实客观的,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的存在,经法院查证属实,可以作为借款证明来使用。
扩展资料:
借款的证据有哪些
1、书面证据上:
当事人应考虑合同、借据、公证书和发票等书证,如借条是最有力的借款证据最重要的是借据,但要明确写明收款人,欠款人,还要签名,这样才能保证借据的有效性。必须提供下列证据:
(1)原告(债权人)应提供:
①能证明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借条、收据、欠条等;
②自己已履行义务而被告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证据。如钱款在何日何地通过什么方式交给了被告,而被告到期仍不归还,最好能提供与债权、债务人无关系的证明人;
③如有担保人或介绍人,必须要提供担保人或介绍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若是单位担保,须提供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情况;
④提供有关被告不履行义务的原因的证据。
2、证人证言:
当事人一定要选择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作为证据,并且要保证该证人可以当庭作证,便于法院庭审的顺利进行。
3、录音证据:
(1)在很多民间借款案例中,债权人即便能与债务人取得联系,但债务人往往拒绝出庭参加诉讼或者到法庭上陈述与私下沟通中的陈述完全相反。这种情况下,原告应该注意收集录音证据,如对双方的电话沟通进行录音。
(2)为了提高录音证据的证明效力,应该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①被录音人必须是债务人本人。虽然在债务人不承认是其本人的情况下可以申请鉴定机构鉴定,但是为了降低诉讼成本,在通话中债权人可以要求对方报出自己的姓名和身份。
②录音内容尽量完整反映债务的内容和借贷关系发生的经过、具体金额和欠款数额。
③录音过程中,态度和善,注意沟通技巧,确保对方陈述清楚事实且反映其真实的意思表示,而不存在债权人威胁、逼迫的情形。另外,提交给法庭的录音证据需真实、完整,是未被剪辑、编辑、篡改过的录音原始载体。
4、转账与聊天软件的沟通信息的截图、语音或其他信息。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