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写错了该怎么办(借款合同被修改该怎么办)
合同写错了怎么更正
法律主观:
合同写错了字,可经合同当事人之间协商一致后修改。当事人可重新订立新的合同,也可以在原合同上直接更改,但需要当事人在更改的地方加以签名或盖章来进行确认。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协议上写错字怎么办
合同上如果有字写错了的话应该和对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及时更改错别字,中国文字博大精深,有些时候,合同当中可能写错了一个字表达的意思就南辕北辙了。可是,我们自己发现合同上有错别字的情况下不能私自更改,因为两份合同当中的内容必须要完全一致。
一、合同上如果有字写错了应该怎么办?
合同上如果有字写错了的话双方应该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及时更改,如果条件允许的话,最好重新打印一份合同,要注意,自己发现有错别字的情况下不要私自更改合同,这样很容易引发不必要的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百零二条规定,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签订合同的五大原则
(1)平等原则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
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
(2)自愿原则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自愿原则是贯彻合同活动的全过程的,包括:第一,订不订立合同自愿,当事人依自己意愿自主决定是否签订合同;第二,与谁订合同自愿,在签订合同时,有权选择对方当事人;第三,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第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协议变更有关内容;第五,双方也可以协议解除合同;第六,可以约定违约责任,在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总之,只要不违背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的规定,合同当事人有权自愿决定。
当然,自愿也不是绝对的,不是想怎样就怎样,当事人订立合同、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3)公平原则
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要大体上平衡,强调一方给付与对方给付之间的等值性,合同上的负担和风险的合理分配。具体包括:第一,在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得滥用权利,不得欺诈,不得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第二,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第三,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
(4)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履行合同,以及合同终止后的全过程中,都要诚实,讲信用,相互协作。诚实信用原则具体包括:第一,在订立合同时,不得有欺诈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第二,在履行合同义务时,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及时通知、协助、提供必要的条件、防止损失扩大、保密等义务;第三,合同终止后,当事人也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5)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既然知道写错了字,也不能将错就错,所以,要么对写错的那些错别字及时的进行更正,要么就是重新打印一份合同,如果是修改错别字的话,合同中涂改的这些地方最好能够重新加盖一下公章。有些自己不以为然的错别字,在发现之后也应该引起注意的,否则的话,可能会给双方造成的纠纷是无法预知的。
借条写错了怎么办
法律主观:
写错了借条的处理方式: 1、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重新签订新的借条; 2、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凭借能够证明其借款法律关系成立时真实意思表示的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写错借款合同的纠纷要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
借款合同写错了,可以和对方协商修改合同,,签订补充协议,对方不同意修改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撤销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