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借条丢了我把钱还了应该怎么办(借款借条怎么写有法律效力图片)
钱还清了欠条没拿回来怎么办?
钱还了但是欠条没收回来应该怎么样办
一般我们还钱是还了钱就把欠条个撕毁或者取回,但是有些情况下,双方关系好的,还了钱就算了,也没有把欠条收回来,或者对方以各种理由不还回来的,这种情况怎么办?债权人还可以拿着欠条起诉债务人还钱吗?这当然是可以,欠条或借条没要回来存在很大的风险,如果对方再拿出借条打官司你将有败诉的风险。但是债务人可以抗辩已经还款,这个就需要债务人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了。解决办法:一是继续要欠条;二是让对方写收条;三是保留还款的证据,所以,建议债务人在还款的时候如果没有收回欠条的话,可以要求债权人写个收据,最好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转账,还可以保留已经还款的录音、录像、聊天截图等证明还款的事实。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钱还了借条没收回来怎么办
已经还钱但欠条没有收回的办法:还款人可以从其他方面证明自己的还款行为。如通过银行转账还款的,可以提供存款凭证或调取银行的流水明细予以证明;如果是现金还款的,有第三方在场的,可由第三方提供证人证言予以证明;还可以提供已经还款的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我钱已经还了,欠条当时没给我,他说回去后撕掉,可是那个人没撕还问我要钱怎么办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所以说法律是讲证据的,如果欠款方主张已经还款,那么需要出具已经还款的证据,但还款的证据不一定是要撕毁欠条,可以依据还款时要求对方写的还款说明或转账凭证或其他能够证明还款的证据。
扩展资料:
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三条 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第四条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第五条 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公安或者检察机关不予立案,或者立案侦查后撤销案件,或者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经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不构成非法集资犯罪,当事人又以同一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六条 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虽有关联但不是同一事实的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第七条 民间借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第八条 借款人涉嫌犯罪或者生效判决认定其有罪,出借人起诉请求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九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视为具备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关于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
(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第十条 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欠条丢了钱还清了收据怎么写
如果你已经还清了欠条上的钱,建议你及时向借款人索要一份书面收据,以便证明你已经偿还了借款。在收据上,你可以注明你们之前的欠条已经被还清,以及还款的时间和方式等信息。同时,收据上也可以注明双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信息,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如果你无法联系到借款人,也可以将收据保存好,以备日后需要使用。建议你保留好相关的文件和记录,以免日后出现任何纠纷。
还了钱对方说借条丢了怎么写
要求出借人书写一份收据。还了钱对方说借条丢了需要写清楚已经还款的相关事实。借款人还清借款时若是出借人表示借条丢失,借款人可以要求出借人书写一份收据。在写收据的时候通常需要有以下的内容: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身份信息情况。
2、收到的款项数额,以及为和给付钱款。
3、明确写明欠条丢失的事实。
4、注明双方之间不存在其他的债权债务纠纷。
5、对方签字盖章,并署名日期。
借朋友钱时写有借条,还了钱对方找不到借条咋办?
法律主观:
一、借条钱还但对方借条没有了怎么办
借条钱还但对方借条没有了的补救方法如下:
1.找证人证明借贷关系存在。司法实践中,借条和证人证言都可以作为 证据 使用,其效力主要看是否能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司法实践中,如果有证人可以作证而且属实的,一样可以作为证据来使用。
2.录音证明借贷事实。合法取得的私自的录音证据,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3.要求债务人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
二、一般应该如何正确的写借条
一般正确的写借条需要包括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额、借款时间等主要内容。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
8.必要时,应当由担保人签字,并写明担保期限、责任。
三、借条与欠条的注意事项
借条与欠条的注意事项:
1.日常生活中,亲戚朋友同事之间确属借款行为的,建议打借条,金额较大的,最好有第三人见证,转账支付的保留好转账凭证和付款凭证。微信、短信交流信息也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2.如日常因侵权行为等发生欠付款,欠款人无力支付的,债权人可以要求打欠条,必要情况下可以标明欠款事实、还款时间等,金额较大的,建议债权人找第三人见证并保留好欠款事实的相关资料。
法律客观:
根据《 民事诉讼法 》第63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借条遗失钱已还怎么写证明
借钱已还但借条丢了的话,借款人可以要求对方写一份收据,可以写借款已经全部还清,双方已无债权债务关系,然后双方签字确认。在民间借贷中,借款人将欠款还清后,往往会当面将借条撕毁,这也是表示双方之间债务关系终止。
一、借钱已还但借条丢了怎么写字据?
如果借条丢失的话,债务人在还款时,债权人应该据实写清收到还款的实际金额、并注明《借条》确实已经遗失等事项。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借条上的借款本金和利息已经全部还清了,债权人可以把借条归还给债务人。也可以在借条下方写明借款和利息已经全部还清的字样就可以了。
还 款 证 明
今收到 借款金额¥ 元,借款期限为年日起至年日止,且于年月日将借款已全部还清。双方自年日起已无任何债权债务关系。
特此证明
欠款人:
收款人:
年 月 日
二、借条和欠条有哪些不同?
虽然借条和欠条都是债务凭证,但是法律效力却有较大区别。借条,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欠条,是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在实践中,把借条写成欠条,把欠条写成借条的情况很多,造成文不对题,结果带来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另外借条的证明效力是大于欠条。若发生法律纠纷,借条只用阐明借款事实;而欠条则要举证欠条形成原因。
三、借条超过诉讼时效怎么处理?
1、超过诉讼时效期间,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当事人双方就原借条、欠条达成的还款协议。如果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该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该还款协议应受法律保护。
2、如果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根据相关的法规规定,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双方建立借贷关系,没有签订合同的,也应当由借款人写一份借条,如借款全部如期还清而借条丢失的,借款人可以请对方写个字据,格式上并不统一,只要写清借款人将借款还清,双方终结借贷关系的事实即可,并由借贷双方签字。
还了钱对方说借条丢了怎么写
法律主观:
借款人把钱还了但是借条丢了的,可以与出借人协商让其出具一份可以证明已经还款的凭证,如收条等,如果对方不同意,并要求借款人再次偿还借款的,借款人可以收集其他证据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明已经还款的事实。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