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协议的效力是否及于整个合同
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关系
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是对合同中不明确的事项进行解释的。
法律分析
合同生效后,无明确约定的内容可协议补充。补充协议是对部分合同内容作修改、增加、删减约定,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合同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有时候补充协议的约定是优于原合同的,因为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出现新的情况或不足等情形而作的新的约定。一般情况下都写这么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原协议没有特别约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的补充协议就与原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其实实际操作上,“补充协议”的效力往往高于原合同。订立合同双方法律地位平等,合同条款的订立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特别是在格式合同中,如果设有排除一方民事责任的条款,一方当事人必须履行明确告知的义务,除非另一方当事人同意,否则应认定为无效。即使合同已经双方签字生效,对于欺诈性的或显失公平的条款,在法定期间当事人仍有权向法院提出变更或撤销的请求,或在庭审中由仲裁庭、法院直接判定无效。严格而言,合同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未尽事宜,或者合同履行过程新发生的情况而另外进行的约定。与合同的变更协议不同,但实务中订立的以“补充协议”为名的协议,其实质内容却通常是合同的补充并有变更。在签订补充协议时要特别注意以下三个问题:1、补充协议的当事人应当与原合同当事人严格一致;2、补充协议的形式应当与原合同一样完备;3、严格防止与原合同内容发生矛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比如补充协议大于合同效力吗
补充协议效力大于合同效力。但是补充协议仅在被补充范围内效力大于主合同,在其他未做变更的合同内容,在补充合同中并未做规定,也就不存在效力大小争议,应当以主合同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二条
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担保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或者约定担保人对主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承担担保责任,该有关担保独立性的约定无效。主合同有效的,有关担保独立性的约定无效不影响担保合同的效力;主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同补充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
如果是当事人协商同意的,且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话,该补充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
只要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和限制性规定,且充分尊重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自治,协议内容合法有效的话,补充协议与主合同的效力是同等的。
在补充协议与主合同发生冲突时,视为对主合同的变更或撤消,其效力优于主合同。即补充合同中与主合同相冲突的条款,补充协议的条款优先适用。
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一般要明确约定,如果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不一致或发生冲突时,应当与补充协议为准,但原合同明示不得变更的条款,补充协议中对该条款发生的变更则不发生法律效力。
从上面的这些内容来看,合同补充的内容哪怕没有说明也是可以有法律效力的,是否有法律效力不取决于是否有另外说明,只要是当事人自己协商签订的,意思表示真实的话,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就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律主观:
一般情况下都写这么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原协议没有特别约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的补充协议就与原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其实实际操作上,“补充协议”的效力往往高于原合同。”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补充协议和原合同的效力问题
补充协议和原合同的效力问题根据具体情况会有所摘要差异,下面是详细分析:一般来说,补充协议与原合同的效力一致,两者发生冲突时,一般以在后成立的补充协议的约定为准,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补充协议作废的情况下,原合同有可能是有效的,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一般要明确约定,如果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不一致或发生冲突时,应当以补充协议为准,但原合同明示不得变更的条款,补充协议中对该条款发生的变更则不发生法律效力。
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一般要明确约定,如果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不一致或发生冲突时,应当以补充协议为准,但原合同明示不得变更的条款,补充协议中对该条款发生的变更则不发生法律效力。签订合同之后,发现内容还需补充的,可以拟定合同补充协议。合同补充协议的拟定需要注意几个必备信息:一是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需全面具体;二是说明拟定补充协议的原因;三是协议补充的内容或变更的内容。
补充协议无效的情况有:
1.没有签字确认的补充协议无效;
2.不是真实意思表示的补充协议无效;
3.违反法律规定的补充协议无效;
4.损害第三人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补充协议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主合同无效补充协议有效么
法律主观: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