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死后遗产归父母还是子女(父亲死后贷款需要子女还吗)
爸爸死后财产归妈妈还是子女
法律分析:
父母死亡后如果是通过法定的方式继承遗产的,父母和子女都是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有权继承遗产。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爸爸死以后,首先将爸爸与其配偶间的夫妻共同财产拿出一半分给爸爸的配偶;然后再按照法定继承,即配偶、父母,孩子共同继承剩余的一半财产。一般而言他们的继承份额应该均等。有遗嘱的,则按照遗嘱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爸爸死后财产归妈妈还是子女
爸爸去世后财产归妈妈和子女。
亲过世后,房子不是都由母亲继承。根据相关规定,被继承人的配偶有继承权,但不是被继承人的全部财产都由其继承,如果有父母、子女的,其配偶还要与被继承人的父母、子女就遗产进行分割。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继承顺序的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爸爸死后财产归妈妈还是子女
爸爸死后财产归妈妈还是子女,应当根据以下情形进行确定:
1、爸爸生前立有遗嘱,将财产留给子女或者妻子的,财产就归子女或者妻子所有;
2、爸爸生前未立有遗嘱的,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由被继迹肢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继承遗产,在这种情况下,财产应当归妈妈和子女共同所有,确定之后,再由妈妈和子女进行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枣州梁承开始后,由第一凳运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父亲死后遗产继承顺序
在法定继承中,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属于老人遗产,先看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按照遗嘱执行继承。无遗嘱,按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爹妈,三方平分继承。无第一序列继承人,就有第二序列继承人,死者兄弟姐妹,死者祖父母,死者外祖父母,三方平分继承。无第一和第二序列继承人。由死者生前所属集体单位或国家继承。
一、撤销或变更遗嘱的方法:
1、遗嘱人另立遗嘱并在新的遗嘱中声明撤销或变更原来所立的遗嘱。
2、遗嘱人直接将所立的遗嘱销毁或在所立的遗嘱上进行变更。
3、遗嘱人可以通过自己的与遗嘱内容相抵触的行为,变更、撤销原来所立的遗嘱。如最高院司法解释规定,“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发生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被撤销。”
4、遗嘱人前后立了几个遗嘱,虽然在后面的遗嘱中并未明确宣布前面的遗嘱被撤销或予以了变更,但如果前后遗嘱的内容矛盾,则应当以后面的遗嘱为准,前面所立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被变更,但不相抵触的部分继续有效。不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的,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二、遗嘱生效的条件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
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
4、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
5、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