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祖辈有抚养义务吗(祖辈有抚养孙辈的义务吗)
孙子辈是否有义务赡养祖父母?
法律讲是没义务儿女受累父母疼可怜天下父母心照看家务心甘愿带看孙子是情分老少换位常思考和谐处处无烦恼清官难断家务事儿女原谅老人难。
当然是情分!祖辈没有义务!
父母帮带孩子是带薪的保姆(无收入的父母也不会要你付保姆费),无节假日,任劳任怨,这是情分,不是义务。父母都想为儿女多付出一点点爱,为儿女多担一份力量。所以,现在儿女们要设身处地地理解父母,尊重父母,孝敬父母。
记得莫言曾说过:我一生只负责两种人,生我的人和我生的人。也就是说,父母有抚育子女的义务,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义务是法定义务,子女不得以任何借口逃避对父母的赡养,父母也不得以任何借囗放弃对子女的抚育,否则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和道德的审判。而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与孙子外孙之间并没有这种法定的义务,(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之间属第二顺序,当父母健在且有抚养能力时,子女应由父母抚养)父母帮带孩子完全出于对晚辈无私的爱,和血脉亲情,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既为子女减轻生活的负担和压力,同时也给自己的晚年生活增添乐趣,缓解孤独,享受天伦之乐,是一种精神上的满足。当然子女也应懂的感恩,也要体谅父母帮带孩子的操劳与不易,多关心父母的生活和健康,一家人之间互敬互爱,互帮互助,多讲情少辩理,多讲爱少计较,三世同堂,和睦相处,家庭总笑声不断,日子岂不是每天充满阳光,暖意融融
孙子有义务照顾爷爷奶奶吗
孙辈对祖辈一般没有赡养义务。但是,有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形,孙辈应当承担赡养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赡养,主要是指子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须的生活用品和生活费用的行为,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给予物质上的帮助。
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法律上考虑到特殊情况的发生,并在社会保障尚不发达或不具备的情况下,将祖辈的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时的赡养义务,分配或者说强制分配给了有负担能力的孙辈,据此所产生的孙辈对祖辈的赡养义务,即为有前提条件的法定赡养义务。法律在规定孙辈对祖辈的有前提条件的法定赡养义务的同时,并没有规定孙辈对父辈的法定赡养义务应当免除。
爷爷奶奶对孙子有抚养义务吗?
1、一般情况下,爷爷奶奶是没有抚养孙子的义务,但是如果孙子的父母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有负担能力的爷爷奶奶有抚养未成年孙子的义务。
2、同时法律还规定了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祖父母可以抚养小孩吗
婚姻是一艘船,当感情破裂或有了其他不可化解的矛盾时,靠岸 离婚就不可避免。很多人由于不够理性,导致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财产分割等很多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离婚后继续发生冲突和矛盾。因此关于父母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是需要在离婚时做出完美的解决的。
一、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
1、相关案情
王先生和廖女士婚后生育一子小王。夫妻双方经常因为家庭琐事争吵,随后廖女士的父亲趁着王先生出差之际,擅自将小王带回老家照顾抚养。后面王先生以双方感情已经破裂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并称自廖女士的父亲带走小王后,自己就再也没有见过孩子。庭上双方均主张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而廖女士的父亲也主动提出要抚养小王。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虽然双方甚至廖女士的父亲均主张小王的抚养权,且小王现由姥爷照看着,但结合小王出生后生活环境、王先生和廖女士双方的家庭环境、经济能力等情况,最终判决离婚后小王由其父亲王先生抚养着,廖女士按月向王先生支付抚养费,同时王先生也要保障廖女士的探视权。
2、法律解答
《婚姻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在中国传统中绝大多数祖辈对孙辈都非常的疼爱有加。在一些案件中,老人也往往会因为担心自己以后无法继续和孙子女见面,因此鼓动子女去争抢孩子,甚至藏匿孩子。然而,依照上述法律规定,在父母健在且有抚养能力的情况下,爷爷奶奶是不能主张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的。这一点希望更多的爷爷奶奶们都可以知道。
孙子有赡养爷爷奶奶的义务吗?
每个人都会逐渐衰老,赡养,即照顾衰老的父母。所谓赡养,主要是指儿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用品和费用的行为,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给予物质上的合理要求。
赡养,指子女或晚辈对父母或长辈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的帮助。包括两种情况:
子女父母赡养
《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中国《婚姻法》也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
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与父母间,而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养子女与养父母间和继子女与履行了扶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
为保障受赡养人的合法权益,《婚姻法》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对拒不履行者,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情节恶劣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晚辈对长辈赡养
《婚姻法》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义务。
这种赡养是有条件的,即须孙子女、外孙子女有负担能力,且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死亡。
上述规定是保护老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措施。
不履行法律后果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一般来说,子女成年独立生活后,父母在物质和生活上不再有抚养义务。但是,对以下情况下的成年子女,父母有能力负担时,父母有教育抚养的义务:
1、丧失劳动能力或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其收入不足于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当父母不履行义务时,未成年子女有向父母追索抚养费的权利。因迫索抚养费而发生的纠纷,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也可由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处理。对拒绝抚养、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赡养费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构成上述关系的赡养、抚养义务人,应依法承担赡养或抚养责任,若被赡养人或抚养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赡养或抚养义务人应承担的赡养或抚养费按以下方法计算:
赡养费的计算。首先计算子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子女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视为该子女无力向父母提供赡养费。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超出部分,二个子女以内的按50%计算赡养费;三个子女以上的按40%计算赡养费。应付的赡养费除以被赡养人数得出付给每个被赡养人的赡养费。
人民法院认定赡养费的标准包括:当地的经济水平、被赡养人的实际需求、赡养人的经济能力。
赡养费的给付内容分六个方面:(一)老年人基本赡养费;(二)老年人的生病治疗费用;(三)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用;(四)老年人的住房费用;(五)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六)必要的保险金费用。
孙子有赡养奶奶的义务吗
法律分析:1.孙辈对祖辈一般没有赡养义务。 但是,有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形,孙辈应当承担赡养义务。
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3.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孙子对奶奶有没有赡养义务
【法律分析】
1.孙辈对祖辈一般没有赡养义务。但是,有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形,孙辈应当承担赡养义务。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3.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