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算构成拐卖儿童(怎样算构成拐卖儿童罪)
怎样定拐卖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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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骗和拐卖有什么区别
拐卖人口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用欺骗、利诱、胁迫等手段,拐骗出卖人口的行为。
本罪的主要特征是:
(一)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在当前,主要是拐卖妇女和儿童。
(二)在客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具有用欺骗、胁迫、利诱等手段,将他人卖给第三者的行为;不具备这一特征,就不构成本罪。拐卖人口是以违背被害人的意志为前提的,否则也不构成拐卖人口罪。
(三)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营利的目的。这种犯罪,拐卖是手段,谋利才是目的。

拐卖儿童罪,是指用蒙骗、利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满14岁的男、女儿童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
本罪的主要特征是:
(一)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家庭关系和儿童的合法权益。拐骗的对象是不满14岁的男、女儿童。
(二)在客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具有采用蒙骗、利诱或者其他方法,使儿童脱离自己的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这里所指的“拐骗”,手段是多种多样的,可能是直接对儿童实行,也可能是对儿童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实行。拐骗儿童脱离家庭,是指使儿童脱离与父母或者其他亲属共同生活的处所。脱离监护人,则是指使儿童脱离依法对其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负责监督和保护的人。
(三)在主观方面,只能是直接故意。其目的大多数是为了将拐骗的儿童收养为自己的子女;也不排除有的是为了供其使唤、奴役;也有的是因为非常喜欢儿童而实施拐骗的。
拐骗儿童罪同拐卖人口罪,在犯罪手段上往往是相似的,但两者是性质上根本不同的犯罪。它们之间的主要区别,首先在于犯罪的目的不同。拐骗儿童是为了收养或者奴役;拐卖人口则是将人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出售,从中获取钱财。因此,如果拐骗儿童是为了营利贩卖,其性质即发生变化,而应以拐卖人口罪论处。其次,犯罪对象不同。拐骗儿童的对象只限于不满14岁的男、女儿童,拐卖人口的对象包括成年人和小孩。如果拐骗儿童是为了作人质,用以勒索儿童家长的钱财,即不再是拐骗儿童的犯罪,而属于侵犯财产的犯罪。
我国刑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对拐卖人口罪规定了三种不同情节的法定刑:
(一)对拐卖人口情节一般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对拐卖人口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对拐卖人口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拐卖人口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在刑法第141条规定的最高刑以上处刑,直至判处死刑。刑法第184条规定,犯拐骗儿童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对于拐骗儿童有虐待、奴役情节的;多次拐骗儿童的;引起儿童亲属忧虑成疾或者死亡的,均应依法从重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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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构成拐卖儿童罪
法律主观:
1、对象要素:本犯罪侵犯的对象是受害儿童的身体自由权和人格尊严。2、客观要素:本犯罪客观表现为非法绑架、绑架、收购、销售、接送或转移儿童的行为。所谓的绑架,是指行为人利用诱导、欺骗等非暴力手段,使儿童离开家庭或监护人,为自己控制的行为。所谓的绑架,是指以暴力、胁迫、麻醉等方式抢劫受害者,控制受害者的行为。所谓的收购,是指从拐卖儿童的犯罪分子那里购买被拐卖儿童的行为。所谓的贩卖,是指行为人将被拐卖的儿童卖给第二人的行为。接送、转让,是指在拐卖儿童的共同犯罪中,接受、隐匿、转让、转让被拐卖儿童的行为。3、主要要素:本犯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本犯罪。4、主观犯罪的,即绑架、转让儿童的主观性能力。只要素,即绑架、转售儿童的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四十一条、第二百四十二条对拐卖儿童罪有下列表述(注:因刑法将拐卖妇女、儿童列为一起表述,有删节,只保留拐卖儿童的内容):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拐卖儿童集团的主要分子;(二)拐卖儿童三人以上;(三)以出卖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式绑架儿童;(四)以出售为目的偷窃婴幼儿;(五)造成被拐卖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六)将儿童出售到境外的。拐卖儿童是指以拐卖为目的,有拐卖、接送、接送、接送、接送、接送、接送、接送、接送的儿童。第二百四十一条对被拐卖儿童或者其有期徒刑、接送、接送、接送、接送、接送、接送、接送、接送、接送、接送、接送、接送、接送、接送、接送、接送、接受。购买被拐卖的儿童,不虐待被拐卖儿童,不妨碍救援的,可以从轻处罚。第二百四十二条以暴力、威胁方式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救助被收购儿童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救助被收购儿童的主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其他参与者使用暴力、威胁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可以说,拐卖儿童罪属于行为犯,一般行为人以出售为目的,对儿童实施拐卖、绑架、购买、销售、交付、交付等行为,可以判处拐卖儿童罪。一般认定构成本罪的,将被判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客观: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拐卖儿童的概念
法律分析:拐卖儿童,是采用蒙骗、利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其中,"儿童"一般指14周岁以下的人。拐骗是指行为人以欺骗、利诱等手段,使儿童处于自己的控制之下,并脱离其家庭或监护人;绑架是指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麻醉等方法,将儿童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使其脱离其家庭或监护人;收买指在出卖之前支付钱物,购买儿童,收买既可以是向其他人贩子收买,也可以是向被害人的亲属收买;贩卖是指将已控制在手中的儿童转卖给他人;接送是指在拐卖儿童过程中,负责藏匿、看管、转换车船等中间转运。只要实施了前述一种行为,即以拐卖儿童罪论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儿童的;
(四)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五)造成被拐卖的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六)将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第二百四十一条 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收买被拐卖的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儿童,并有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
第二百四十二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儿童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聚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儿童的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其他参与者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关拐卖儿童的犯罪行为,应当在司法机关进行调查取证后,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合法的认定,避免出现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拐卖儿童的行为显然是严重违反我国法律的恶劣行为,对社会的安全稳定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应当根据法律规定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