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代位继承诉讼要提交哪些证据
代位继承怎么继承
你好。
1、进行代位继承诉讼,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继承诉讼时应当提交下列证件:
(1)当事人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如户口簿、单位或居委会证明)。
(2)证明当事人是合法继承人的、应当提交结婚证、户口簿或者公安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精神病人的,应当提交监护人的十分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公安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4)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
2、进行代位继承诉讼,关键在于证据。具体来说:
(1)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①应提交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或公安机关、村委会、居委会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②当事人为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或精神病人的还应提交监护人的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本。
③证明是养子女、非婚生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应提供收养、出生证明、形成抚养关系的证明材料。
(2)代位继承法律关系的证据:
①被代位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书。
如:有关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殡仪馆出具的火化证;被继承人生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注销户口证明;公墓证;死亡人员丧葬费、抚恤金审批表;死亡公证书;法院宣告死亡判决书;有关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死亡证明。
②代位继承人与被代位继承人亲属关系的证据。
(3)遗产的证据:
①房屋: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等。
②存款:应提交存单、银行账号等。
③股票、股份、出资额:应提交股东代码、资金帐号、出资证明、工商登记资料等。
④车辆:应提交行驶证或购车合同等。
⑤债权债务:应提交借据或其他权利义务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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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继承需要提交哪些证据?
提起代位继承诉讼要提交以下证据:
1、证明当事人具有主体资格的证据,例如,被继承人子女与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的身份证、户口本、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死亡证明等;
2、证明遗产份额的证据,例如,遗嘱、被继承人与继承人的身份关系证明等;
3、提起代位继承诉讼要提交的其他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代位继承的手续及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代位继承 其实就是属于隔代 继承 的,从亲情的角度来说没有什么不妥,但是从经济利益这个角度,就要分的清清楚楚。代为继承需要提供不仅是个人信息,还有相关联的一些信息。很多网友不明白,代为继承和普通的继承手续有什么不一样。接下来我们一起了解代位继承的手续及符合的条件。 一、在我国代位继承的手续应具备如下 证据 : 1、代位继承 诉讼 主体资格的证据 (1)应提交 结婚证 、户口本、 身份证 或公安机关、村委会、居委会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2)当事人为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或精神病人的还应提交 监护人 的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本。 (3)证明是养子女、 非婚生子女 、形成 抚养 关系的继子女应提供 收养 、出生证明、形成抚养关系的证明材料。 2、代位 继承法 律关系的证据 (1)被代位 继承人 、被继承人 死亡证明 书。 (2)代位继承人与被代位继承人亲属关系的证据。 3、遗产的证据 (1)房屋:应提交 房屋所有权 证、 土地使用权 证或 购房合同 、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等。 (2)存款:应提交存单、银行账号等。 (3)股票、股份、出资额:应提交股东代码、资金帐号、出资证明、工商登记资料等。 (4)车辆:应提交行驶证或购车合同等。 (5) 债权债务 :应提交借据或其他权利义务凭证。 二、代位继承的手续要符合哪些条件才行? 代位继承人一般应该是被代位人的直系卑亲属,这是代位继承的一个塬则。适用代位继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这既是中国代位继承成立的首要条件和惟一塬因,也是其与 转继承 的重要区别之一。 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有的国家,被代位人的范围较广,如日本民 法规 定,被代位人包括被继承人的子女和兄弟姐妹;而法国、韩国、加拿大、保加利亚等国,被代位继承人的范围是子女、父母和兄弟姐妹;德国、瑞士、匈牙利、希腊、奥地利等国家更将被代位人的范围扩及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和祖父母。与这些国家相比,中国规定的被代位人的范围最窄,这与继承立法缩小继承人范围的趋势是相吻合的。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各国法律均规定,代位继承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卑亲属,被代位人的旁系血亲或直系长辈血亲均无权代位继承。塬则上代位继承人没有代数限制。中国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最高人民法院在贯彻执行继承法的意见中又进一步明确指出,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分限制。 4、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 继承权 ,如被代位继承人基于法定事由丧失继承权,则连带引起代位继承权的消灭。最高人民法院在《贯彻的意见》第28条指出:“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能代位继承。” 5、代位继承只适用于 法定继承 ,在 遗嘱继承 中不适用。亦即只有被代位继承人的法定继承权才能被代位,如其享有的是遗嘱继承权,则该 遗嘱 会因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失效,此时不发生代位继承。 6、代位继承人无论人数多少,塬则上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份额。 代位继承的遗产的证据及有效材料,在代位继承的过程中没有其他人存在着争议,那么我们就可以拿着这些有效的证件到有关部门去办理一系列相关的继承手续。以上是对“ 代位继承的手续 ”为大家整理的相关资料。有用到的小伙伴们可以借鉴一下哦。
代位权诉讼需要哪些证据
需要准备的证据有:1、有债权债务关系,比如借条、合同。2、债权已经到期。3、债务人和其他人的债权关系,且不行使到期权利的证明。由于代位权诉讼涉及多方当事人,存在多重法律关系,举证问题相对复杂一些。但各方当事人仍必须遵循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
一、代位权诉讼要的条件有: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3、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二、代位权诉讼所需要的材料:
1、有债权债务关系,比如借条、合同。
2、债权已经到期。
3、债务人和其他人的债权关系,且不行使到期权利的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在我国代位继承需要什么手续
代位继承 其实就是属于隔代 继承 的,从亲情的角度来说也并无什么不妥,但是现在社会的很多问题只要是涉及到经济利益诉求的话都比较复杂,在继承问题上越是人多,很多时候我们越是没办法能够一时半会的理得清楚。尤其是涉及到代位继承的问题,有很多人都不理解在我国代位继承需要什么手续? 一、在我国代位继承需要什么手续? 代位继承纠纷案件一般应具备如下 证据 : 1、代位继承 诉讼 主体资格的证据 (1)应提交 结婚证 、户口本、 身份证 或公安机关、村委会、居委会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2)当事人为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或精神病人的还应提交 监护人 的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本。 (3)证明是养子女、 非婚生子女 、形成 抚养 关系的继子女应提供 收养 、出生证明、形成抚养关系的证明材料。 2、代位 继承法 律关系的证据 (1)被代位 继承人 、被继承人 死亡证明 书。 如:有关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殡仪馆出具的火化证;被继承人生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注销户口证明;公墓证;死亡人员 丧葬费 、 抚恤金 审批表;死亡公证书;法院宣告死亡 判决书 ;有关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死亡证明。 (2)代位继承人与被代位继承人亲属关系的证据。 3、遗产的证据 (1)房屋:应提交 房屋所有权 证、 土地使用权 证或 购房合同 、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等。 (2)存款:应提交存单、银行账号等。 (3)股票、股份、出资额:应提交股东代码、资金帐号、出资证明、工商登记资料等。 (4)车辆:应提交行驶证或购车合同等。 (5) 债权债务 :应提交借据或其他权利义务凭证。 二、代位继承要符合哪些条件才行? 代位继承人一般应该是被代位人的直系卑亲属,这是代位继承的一个原则。适用代位继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这既是中国代位继承成立的首要条件和惟一原因,也是其与 转继承 的重要区别之一。 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有的国家,被代位人的范围较广,如日本民 法规 定,被代位人包括被继承人的子女和兄弟姐妹;而法国、韩国、加拿大、保加利亚等国,被代位继承人的范围是子女、父母和兄弟姐妹;德国、瑞士、匈牙利、希腊、奥地利等国家更将被代位人的范围扩及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和祖父母。与这些国家相比,中国规定的被代位人的范围最窄,这与继承立法缩小继承人范围的趋势是相吻合的。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各国法律均规定,代位继承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卑亲属,被代位人的旁系血亲或直系长辈血亲均无权代位继承。原则上代位继承人没有代数限制。中国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最高人民法院在贯彻执行继承法的意见中又进一步明确指出,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分限制。 4、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 继承权 ,如被代位继承人基于法定事由丧失继承权,则连带引起代位继承权的消灭。最高人民法院在《贯彻的意见》第28条指出:“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能代位继承。” 5、代位继承只适用于 法定继承 ,在 遗嘱继承 中不适用。亦即只有被代位继承人的法定继承权才能被代位,如其享有的是遗嘱继承权,则该 遗嘱 会因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失效,此时不发生代位继承。 6、代位继承人无论人数多少,原则上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份额。 代为继承人能够证明自己是属于合法继承人的手续包括双方存在着的亲属关系的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书,遗产的证据等这些有效材料的,代位继承的过程中没有其他人存在着争议,那么可携带这些有效的证件到有关部门依法对继承的财产进行过户和转移,如若其他人有争议,家庭成员之间有什么问题最好是坐下来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