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二手房不能买卖二手房交易时应如何防范风险
二手房买卖风险有哪些,如何避免
法律主观:
市场上的二手房产权性质多样,有的是售后 公房 ,有的是共有房屋,还有的房屋当初单位在分配时是限制转让的。因此在进行二手房买卖时,需要规避其中的风险。 1、了解是否属于允许出售的房屋 因为公有住房“房改”售房时,有些单位还保留有优先收购权。所以,一定要征询原产权单位同意所购房屋转让的书面意见,并签章。 2、所有权是否真实、完整、可靠 房屋所有权人是否与他人拥有“共有权”关系,房屋有无其他债权、债务纠纷。但最要紧的是,一定要由卖方出示、提供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 3、了解所购“二手房”的准确建筑面积 合同中约定出售房屋的面积应以现在的产权证上注明的为准,其他面积不计在内。此外,还要考察地段、环境和房屋结构、采光条件以及物业管理等相关问题。 4、了解购买“二手房”的程序 购买“二手房”买卖双方必须要签订《 房屋买卖合同 》,并到房屋所在区、县国土房管局市场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已购住房出售登记、过户和缴纳国家规定的税费手续。 5、了解屋内设施的交验细节 有些业主在签订合同时常常口头向客户保证,屋内装修的铝合金门窗、地板、空调以及柜子、热水器可以全部赠送。结果到实际交房时客户却发现门窗被卸、地板被撬、屋内狼藉不堪,而业主承诺的空调、热水器更是不见踪影。 6、付款方式 在 购房合同 签订过程中,必须注意付款方式的一个个环节。比如,买卖双方可以约定,在付款方式的选择上标明,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客户即支付相当于房价款百分之多少的 定金 给业主或中介 公司 等。 7、交房时间 在合同签订的时候还应该明确注明房屋交验时间是在过户后第几个工作日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时间;房屋交验前产生的费用及房屋交验时产生的费用由谁承担;另外,双方的其他约定也需在合同中注明。 8、违约责任 买卖双方在合同约定时最好清楚标明各方的责任义务,这样可大大有利于避免纠纷的发生。如悔约责任、违约金款项、逾期付款责任、滞纳金款项及其他违约情况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
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二手房买卖风险有哪些怎么避免
法律主观:
买卖二手房的法律风险有:双方当事人的信息不属实;房屋产权不明确;房屋质量不合格或与合同要求不一致;存在定金不退的霸王条款;房屋被限制交易或已列入拆迁范围等。避免二手房买卖风险应当注意查验售房人身份证明与房屋产权登记人是否一致;明确合同约定的内容及相关违约责任;要求售房人提供房款收据。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二手房交易中如何防范各种风险
法律主观:
防范二手房交易风险如下:
1、找有资质的房地产经纪机构;
2、网签合同,办理交易资金监管;
3、可以选择办理房产公证;
4、明确好房价、付款方式及时间、交房标准及时间、违约责任;
5、明确发生就纠纷的仲裁机构。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二手房买卖过程中的风险及其防范
法律主观:
1、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购买人要 购买二手房 ,应当审查二手房的权属证明及相关文件。 2、买卖双方主体资格审查 签订合同者应具备相应的权利。 3、核实 房屋所有权 人状况 确定房产证和土地证属实后,购房人应当核实该房屋有无共有或抵押等他项权存在。 4、核实 土地使用权 的使用年限 有相当部分的购房人认为住房的 土地使用权年限 为七十年,其实法律所规定的住房用地七十年使用权是最高出让年限。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哪些二手房不能买卖,二手房交易如何防范风险
以下二手房不能买卖:(一)只取得使用权的房屋,如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二)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三)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的房屋或者已经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房屋;(四)所有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房屋;(五)已经抵押,并且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的房屋;(六)以标准价购买,尚未按成本价补足剩余价款,向全产权过渡的房屋;(七)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属转移的房屋;(八)房屋已出租他人,出卖人未按规定通知承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等权益的;(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二手房交易的风险防范方法:一、确定定金时要明确议价期限。下定金时要明确中介公司向卖方进行议价的期限,保证议价不成时及时能拿回款项。二、签约前实地调查。签约前,买方应作些调查,首先到房屋实地考察,了解房屋的居住情况、相邻关系、物业维修资金和物业收费等情况。三、查证相关证件。比如身份证,房屋产权证等等,以确保卖方具有合法资格。四、保留交易收据。房款支付后,应由卖方出具收据。五、先验房,再收房。买方接收房屋时,应根据合同验收设施设备的移交情况。在过户前,尽量避免装修房屋,以防过户后发生纠纷使买卖复杂化。【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7条,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不能买卖的二手房 年底风险预防很重要
到了年根底,总是有很多人抛售二手房,这个时候也许你忙着寻找自己心目中的目标呢,但是,不要忘了二手房市场鱼龙混杂,有很多不能进行买卖的二手房在里面充数呢。越是这个时候,越要看好了。到底哪些二手房不能买卖呢?购房者应该怎样防范二手房买卖的风险呢?
一、哪些二手房不能买卖?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下列房屋不能作为二手房上市交易:
(一)只取得使用权的房屋,如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
(二)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三)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的房屋或者已经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房屋;
(四)所有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房屋;
(五)已经抵押,并且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的房屋;
(六)以标准价购买,尚未按成本价补足剩余价款,向全产权过渡的房屋;
(七)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属转移的房屋;
(八)房屋已出租他人,出卖人未按规定通知承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等权益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二、二手房交易如何防范风险?
(一)确认房主:核实真实身份。签订买卖合同的前提条件是买卖双方检查签约主体的真实性,主要是购房者核实房主的身份、业主证件的真实性和其与业主身份的一致性,尤其是在买卖双方自己进行交易而没有第三方作为居间担保的情况下,以防止不法之人假造房主身份证和房屋产权证进行欺诈,最大限度地规避资金风险。购房者可以委托专业律师验证卖方的真实身份,确认房屋产权无纠纷,对交易行为进行制约。
(二)确定房屋是否有历史遗留问题。如欠费或相应协议,这是买方所应关注的房屋本身附属问题,属于“房屋交付”中的重要条款;交接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各项费用,时间的明确是清晰划分责任的关键。
如果是公房交易,物业、供暖等费用的缴纳时间和标准,原房主的单位是否有些既定要求和更改,卖方需要做出的配合和买方需要签署的协议等,也都应在合同中明确写明。
(三)明确付款方式。购买二手房付款方式由买卖双方协商决定,一般有一次性付款和按揭贷款两种方式。
买卖双方的规避风险意识形成了“卖方不愿先过户,买方不愿先付款”的交易现状,在实际操作中,买方可将房款分为首付和尾款两部分在不同时间段打给房主,而尾款的支付时间有赖于房产过户的日期,为此买方有权利知道房产的过户时间。
(四)约定支付违约金的时间。这是买卖双方比较关心的合同条款之一。虽然双方在订立合同时主观上都希望能够履行义务,顺利完成交易,但因为房产交易复杂且金额较大,有时会出现意想不到的状况,而导致违约行为的产生。
为了避免以后出现扯皮现象,签署合同时就要明确写清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以及违约金的偿付金额和时间,遵循的原则就是双方责权利对等。实践中,二手房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比例一般都有明确的条款注明,但对于偿付时间却没有具体约定,这会导致违约方据此拖延支付时间,使条款的实际约束力和执行力下降。合同中应加入“卖方在实际交房之日起多少日内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这样的条款,以确保合同条款的最终落实。
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如果遇到合同条款不明确,或需要进一步约定时,要在合同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或在合同后统一添写附加条款。将合同中对双方的意思表示写明,以减少后续阶段因意思含混而造成的不便与麻烦。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2-15,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