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者有哪些主要权利和义务(旅游者有哪些基本权利和义务)
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享有哪些权利
主要权利:
1、对旅游产品的知悉权:指旅游者在购买旅游产品时,享有了解真实情况的权利。
2、安全旅行的权利:在旅游活动中,旅游者的人身、财产的安全要得到保障。
3、自主选择权:选择旅游线路或者服务是旅游者自己的权利。
4、公平交易和缔结合同的权利: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要订立旅游服务合同,以保障游客权益。
5、获得赔偿的权利:在旅游活动中,旅游者的人身、财产权利受到侵害时,应依法得到赔偿和补救。
6、旅游者的人格权:旅游者不分国籍、种族, 其风俗习惯要得到尊重和保护,不能受到歧视。
7、投诉权和诉讼权:当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直接与损害其利益的旅游经营者进行交涉。
8、法律与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旅游者有什么权利义务呢
法律分析:有依据住宿合同享有得到符合标准的服务;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投诉权、起诉权。有下列义务:1.向住宿登记管理人员出示有效证件。2.缴纳住宿费用和其他的合法费用。3.不得将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和放射性危险物品带到住宿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九条 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旅游者有权知悉其购买的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按照约定提供产品和服务。
简述旅游者外出旅游的主要义务
新《旅游法》的第二章中明确规定了旅游者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章
旅游者
第九条
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旅游者有权知悉其购买的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
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按照约定提供产品和服务。
第十条
旅游者的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应当得到尊重。
第十一条
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享受便利和优惠。
第十二条
旅游者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请求救助和保护的权利。
旅游者人身、财产受到侵害的,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第十三条
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
第十四条
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不得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得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
旅游者购买、接受旅游服务时,应当向旅游经营者如实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
旅游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应当予以配合。
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或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不予配合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
出境旅游者不得在境外非法滞留,随团出境的旅游者不得擅自分团、脱团。
入境旅游者不得在境内非法滞留,随团入境的旅游者不得擅自分团、脱团。
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享有哪些权利?
【答案】:1)人身、财产的安全得到保障;即旅游者享有安全权。2)要求旅游经营者提供有关服务内容、档次、费用标准等方面的真实情况,即旅游者具有知情权。3)自主选择旅游经营者及其所提供的服务方式和内容,并获得质价相当的服务,限旅游者享有自主选择权。4)宗教信仰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到尊重,即旅游者具有信仰自由权。5)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旅游经营者索赔,即旅游者具有索赔权。6)有权拒绝非法检查,并提出投诉,即旅游者可以行使拒绝权。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旅游者的主要义务有哪些
法律主观:
旅游者有权利如下:
1、有权依据住宿合同享有符合标准的服务。
2、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投诉权、起诉权。
旅游者有义务如下:
1、有向住宿登记管理人员出示有效证件的义务。
2、有缴纳住宿费用和其他的合法费用的义务。
3、有不得将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和放射性危险物品带到住宿地的义务。
旅游者享有哪些权利该承担什么义务
法律分析:旅游者具有以下权利义务:
一、旅游者享有宗教信仰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到尊重的权利。
二、旅游者享有知悉旅游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提供服务的内容、档次费用等情况。
三、旅游者享有自主选择旅游服务的权利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四、人身、财产受到损害或者旅游经营者未向其提供标准服务的旅游者,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向损害其合法权益的旅游经营者要求赔偿或者补偿。
(二)向损害其合法权益的旅游经营者所在地或者损害行为发生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和组织投诉。
(三)向人民法院起诉。
五、旅游者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
六、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保护旅游资源,爱护旅游设施,自觉遵守旅游秩序和旅游景区、景点的安全规定和卫生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九条 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旅游者有权知悉其购买的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按照约定提供产品和服务。
旅游的权利有哪些方面
旅游的权利有哪些方面
旅游作为一项具有文化、经济、交流等多种意义的活动,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可以享受的一种权利。在现代社会中,人们越来越注重旅游的体验和质量,同时也需要保障旅游中的权利和利益。本文将探讨旅游的权利方面,以期对旅游者提供有用的建议和参考。
权利一:享有安全的旅游环境
旅游者在外出旅游时,享有安全的旅游环境是一项基本权利。安全的旅游环境不仅包括旅游目的地的安全,也包括旅游路线、旅游交通工具等各个环节的安全。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目的地、旅游公司等相关机构提供充分的安全保障措施,以确保旅游活动的安全。同时,在发生意外事故时,旅游者有权得到及时的援助和赔偿。
权利二:知情权和保障隐私权
旅游者在出行前,应充分了解目的地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气候、风俗、文化、法律法规等方面的信息。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公司、导游等相关机构提供充分、真实、准确的信息,以帮助旅游者更好地了解和适应旅游环境。同时,旅游者也有权保障自己的隐私权,不愿透露个人信息或照片的,相关机构应本着尊重个人意愿的原则,保护旅游者的隐私权。
权利三:享有公正、诚信的旅游服务
旅游者有权享有公正、诚信的旅游服务。旅游公司、导游等相关机构应遵循诚实、守信、公正的原则,向旅游者提供充分、真实、准确的服务,不得采取欺诈、虚假宣传等违法、不道德的手段来骗取旅游者的利益。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公司等相应机构将旅游服务的内容和标准明确公示,并依法依规开展旅游业务。
总之,旅游者的权利是需要保障和尊重的,各相关机构应切实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伦理道德规范,提供安全、便利、舒适、实惠的旅游服务,为旅游者带来更好的旅游体验。
出行旅游,旅游者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旅游者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一、旅游者的权利
第一,知悉真情权。旅游者有权知道自己所购买的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
第二,拒绝强制交易权。
就是说旅行社没有和游客协商一致,或者是没有经过旅游者的要求制定购物场所,安排旅游者参加另行付费项目以及旅行社的导游和领队强迫或者是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参加另行付费的项目的,游客有权去拒绝,也可以在行程结束之后的30天之内要求旅行社为游客办理退货,还有一些先行垫付退货的货款,退还另行付费项目的费用;
第三,合同的转让权。
第四,合同解除权。
如果说这个包价旅游合同订立之后,因为没有达到约定的人数不能出团的时候,或者是因为不可抗拒的力量或者旅行社旅行辅助人已经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仍然不能避免的事件,导致这个合同不能继续旅行的,旅行社和游客都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第五,损害赔偿请求权。
大家在出外旅游的时候一定要注意,首先的旅游者的人身和财产受到损害的,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像景区、住宿经营者将他的一些比如说自己的一些小卖部或者是照相的景点等等出租给他人,同时住宿、餐饮、购物、游乐、游览、旅游交通等经营,旅游者有权要求景区和住宿的经营者对实际的经营者给游客自身造成的损害承担连带的责任,旅行社具备旅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然拒绝履行合同造成游客自身的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游客还可以要求旅行社支付旅游费用一倍至3倍以下的赔偿金。
第六,受尊重权。
第七,安全保障权。
第八,求助请求权。
第九,协助返程的请求权。
第十,项权利是投诉举报权。
二、游客同时需要承担五项义务。
第一点,文明旅游的义务。
第二点,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义务。
第三点,个人健康信息告知的义务。
比如说在出游的时候有一些项目可能会有一些注意事项比如说像高血压或者患心脏病的病人不能参加,这个时候游客要告诉旅行社,
第四点,安全配合义务。
第五点,遵守出入境管理的义务。
旅游者的利益要求
旅游者权利:“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旅游者在旅游中享有的不被非法侵犯的权益和利益”,指在旅游活动中,旅游者购买、使用产品或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权利。因此,旅游者权利主要来自以下两个方面:
法定权利
法定权利与法定义务相对应,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通过文字明确记载并以法律法规形式公布的公民权利。在我国,旅游者法定权利的构建主要以《旅游法》、《消费者保护法》规定为主,参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保护公民其他权利的规定。法定权利可以自主选择或放弃行使,但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现行《旅游法》规定了旅游者主要的权力,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的权利: 1、尊重权,包括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2、知情和自主选择权,对其购买的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享有知悉的权利,这是自主选择权建立的基础。如有权自主对旅游经营者及服务方式进行选择;有权根据合同条款享有质价相符的旅游产品或者服务(是否接受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和强制交易行为);有权行使合同履行不能后获得解除合同的权利。3、人身财产安全权,包括保护人身财产安全不受非法侵害、基于被侵害导致权益受损时享有请求救助、赔偿或向有关部门投诉和向法院起诉的权利。
约定权利
旅游者的权利义务通过签订旅游合同达成一致。“旅游服务合同是指旅游经营者与旅游者之间就旅游活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所达成的协议”。即为了实现旅游活动这个目的,在旅游活动尚未开始时,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在平等、自愿、有偿、等价的基础上,就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达成一致。但在旅游实践中,旅游经营者为主动方占有主导地位,旅游者相对较为弱势,基本上只能被动接受经营者已经提前拟定的旅游格式合同。为更好地实现旅游者权利,各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规范经营者进行公平交易。因此,对旅游者权利的保护虽来源于法律规定,但具体体现在旅游合同中的各项约定。
旅游者权益的特征
特殊性
人只有参与旅游的过程中,才能称其为旅游者。旅游者的身份是特定的,因此其适用范围也是特定的,旅游者的身份具有短暂性,其享有的权利因特殊而短暂。这种特殊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旅游者权益具有时间特定性,“只有在旅游期间内才能成为旅游者”;在另一方面,其兼备空间特定性,旅游者之所以获得旅游主体的身份,是因为其离开了通常的环境,空间环境已发生短暂变化。通常情况下旅游活动已经结束,旅游者身份会随之泯灭,旅游者的权益无法独立存续。只有当旅游者权益受到不法侵害需要被救济时,其身份才会顺延,所以要及时并有效地进行保护。
双重性
旅游的核心是追求精神消费,进行一种异地、短期、享受的精神生活体验。既需要满足人们的物质需求,又需要满足人们的文化和精神体验。旅游的精神体验往往需要借助物质消费的方式获得,因此旅游活动是一种物质和精神缺一不可的综合消费,旅游者的权益相应地也包括物质和精神两个方面。
旅游者对旅游产品的双重消费既包含物质资料的消耗,又包含基于物质消费的精神体验,旅游者比普通消费者更需要精神权益维护。旅游过程中旅游经营者侵害旅游者权益的行为,必然会给旅游者带来精神伤害。但侵害旅游者精神权益,不一定就会损害其物质上的合法权益。
抽象性
旅游消费的显著特征是旅游产品和服务的无形性。物质产品因具有有形的特点,可以对其性能、质量、成分和功效等方面提出具体的要求或者制定统一的标准,以此来判定产品是否符合合同的约定或通用的行业标准。而旅游服务区别于有形的物质产品具有抽象性的特点,不可能准确具体地对服务约定特定的质量标准或要求,旅游消费者与旅游经营者在旅游服务合同中仅能就通用的服务流程或者约定俗成的事项达成一致。
由于自身服务能力的不足或者出于利益的考量,有些旅游服务经营者打着这种特殊性的借口,随意套用服务标准。旅游消费者对旅游服务的质量判断好坏,只能通过旅游过程的体验才能真正感受,且不能为外人道也,因其个体感受具有差异性。由于缺乏统一标准和事先协议,较难证明质量较次的旅游服务的具体侵害,也很难向旅游经营者申请索赔。
复杂性
旅游者权益保护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复杂性,这也是旅游者权益双重性特点的体现。旅游法律法规的制定既要考虑物质权益的保护,也要在精神权益保护方面予以考量。复杂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计量方面。物质权益有明确的参考标准,但精神权益作为无法提前直接准确规范的无形产品,需要就旅游者个例作出具体分析判断,导致类似的情况由于个体差异或者裁判者的因素结果相差较多。
其次是环节太多。由于旅游者参与的旅游活动涉及范围很广,旅游过程需要各个行业和部门的管理和服务,因此涉及相关的旅游法律关系相对复杂。旅游者需要各环节主体的配合,才能更好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当旅游者的物质和人身权益遭受不法侵害时,需要请求有关部门给予依法保护或对侵权、违约行为的后果进行救济;最后是保护时效方面。不同于普通的物质产品或者服务,旅游产品和服务因其短暂的时间和空间特殊性,很难通过更换、退货、维修或重新提供的方式来实现。
权益丧失或者被侵害后,事后难以补偿。旅游活动结束后,旅游者会离开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者侵害结果发生地而返回常住地,导致维权成本直线增加,维权的过程困难重重,极端的情况可能会出现投入成本超过了维权收益。因此,保护旅游者权益需要贯彻旅游各环节,事前注重保护、事中注重监管和事后注重便利,降低维权成本提升保护的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