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撞车对方索要误工费是否合理(撞车后对方索要误工费)
特邀律师

我把对方车撞了,对方要求赔误工费?
法律主观:
收集证据,可以诉讼的,根据伤情可以鉴定的。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 伙食补助费 、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造成残疾的,还有 残疾赔偿金 ,残疾用具费及 精神抚慰金 等;造成死亡的,还有死亡补偿费, 被抚养人生活费 等,各赔偿项目应按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各项赔偿费用的标准是: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 6.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之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八周岁的抚养到十八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每增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7.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8.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人身损害赔偿 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撞车我全责对方要误工费
撞车全责对方要误工费是合理的。出现交通事故的时候就需要对交通事故的受害者进行赔偿,赔偿的费用和标准要根据受害者受伤的情况而定,除了交强险可以赔付的项目之外,一般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损失费、治疗过程中的伙食费住宿费以及护理费等等。
一、撞车全责对方要误工费是合理的吗?
撞车全责对方要误工费是合理的。出现交通事故的时候就需要对交通事故的受害者进行赔偿,赔偿的费用和标准要根据受害者受伤的情况而定,出了交强险可以赔付的项目孩之外,一般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损失费、治疗过程中的伙食费住宿费以及护理费等等。
《民法典》(2024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交通事故工伤误工费如何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人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工伤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征点为限。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私营企业以及财务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别是证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收入证明,不到单独作为认定依据,须结合税务机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等材料方能认定。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无固定收入包括两类人员,一是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村村民;二是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凭证,在医疗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承包经营户、城乡个体工商户、打工者(散工、短工、临工)、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均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误工日期的认定。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等认定,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医疗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均不扣减。治疗终结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或无相关证明擅自休养的,不予计算误工费。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的,自专家鉴定组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不再计算误工费,即残疾者定残之后不再赔偿误工费。
4、患者依法从事第二职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予以合理赔偿。患者系未成年人等本身无劳动收入而要求赔偿误工费的,不予支持。
5、离退休人员的误工费计算。对此,国家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部分地方法院的“工作指导意见”中有相关内容。如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受害人是另谋职业的离退休人员,其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区别以下情况处理:法律、政策明确认可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予以赔偿;法律、政策未明确认可,也未明令禁止的,参照原在岗工资标准予以赔偿,但新的收入低于在岗工资的,按照新的收入予以赔偿;违反法律、政策规定而减少的收入,不予赔偿。
6、《条例》规定与最高法院《若干意见》有一定的差异。前者的计算标准已如上所述,而后者是这样规定的: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费用的标准,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入的数额计算。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可以参照受害人一定期限内的平均收入酌定。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的赔偿标准高于《条例》规定。由于《条例》仅仅是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因此,人民法院在确认该项赔偿额时有可能按照《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进行审理。同时,医院还应注意部分省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此项赔偿额的计算有专门的规定。
7、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交通事故住院期间涉及到的各项费用需要肇事方进行赔偿,我们在正文中对于误工费的计算方式和计算起止时间给出了非常具体的解释。但实际上,对于赔偿的项目以及金额都可以双方进行协商,就某一个金额达成一致也是可以的,到那时需要注意相应的法律风险问题。
轻微剐蹭对方要误工费合理吗
存在轻微的刮蹭,没有造成严重的损失,对方要求误工费是不合理的,受害者由于交通事故而住院治疗,不能从事劳动导致收入受损时,才能向司机索要误工费,显然刮蹭行为并不符合误工费的索要条件。
一、刮蹭之后对方要误工费合理吗?
剐蹭后对于索要误工费不是属于合理的。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只是剐蹭,不涉及人伤,也就不存在误工费赔偿。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车祸赔偿金怎么算?
1、因车祸产生的残疾赔偿金:
(1)60周岁以下的人按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2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20年。
(2)60周岁以上的人按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2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20年一增加岁数)。
2、因车祸产生的死亡赔偿金:
(1)60周岁以下人员为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20年。
(2)60周岁以上人员为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入(20年—增加岁数)。
轻微刮蹭不需要赔偿误工费,车祸导致伤者去世和伤者死亡的赔偿金是不一样的,伤者去世的赔偿金要多一些。出现交通事故造成伤者残疾的,要先进行残疾鉴定,然后根据鉴定标准,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具体的赔偿数额还与伤者的年纪有关。
撞车全责对方要误工费是合理的吗
法律分析:撞车全责对方要误工费是合理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者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撞车后对方要求赔偿误工费
法律主观:
根据法律规定,发生 交通事故 ,侵权人应当赔偿受害人因身体遭受伤害而发生的 医疗费 、误工费、 护理费 、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受害人因遭受 人身损害 ,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所以说,误工费应当赔偿,需要提供医生的诊断书或者鉴定中心的关于误工时间的鉴定意见,对方即使没有工作,但具备劳动能力,误工费都是支持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只撞车对方索要误工费是否合理
法律主观:
只撞了车但是对方索要误工费的,一般是不合理的,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车祸全责对方要求误工费
交通事故中全责要求赔偿误工费是合理的,因为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如果受伤的,会影响自己正常工作,应该要求对方赔偿误工费。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撞车后索要误工费合理不合理
撞车后索要误工费是合理的,可以要求赔偿的。那么这里我们需要解释一下法律上是怎么解释 交通事故误工费 的,以及误工费的确认,范围,证明赔偿和计算标准是什么。这样我们就能知道发生 交通事故 后什么情况下可以所要误工费以及是否合理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人身损害赔偿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因交通事故受伤耽误工作可以要求赔偿(撞车后索要误工费是合理的)。 一、什么是误工费 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二、范围 (一)交通事故的被害人。交通事故的被害人在事故中受到了一定的人身伤害,其从受伤到治愈(或是到可以工作的身体程度)是需要一个过程的,对于劳动工作者,其无法工作产生的劳动损失是客观必然的,对此方面的财产性弥补是责任人的当然义务。 (二)死亡家属因办理受害人丧葬事宜而产生的工作收入损失。司法实践中,在有的地区法院会把这类损失纳入 丧葬费 用当中,但无论以何种形式,对亲属因死者的丧葬事宜所产生的误工费用为法律所认可。 三、确定 (一)误工赔偿权利产生条件。 1,赔偿权利人须是若非事故的产生则会是正常享有工作收入的人。 2,事故的产生直接导致了赔偿权利人正常合法工作收入的中断。 3,赔偿权利人依法可以向赔偿义务人追偿(撞车后索要误工费)。 (二)误工时间的确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第二十条可以确定,误工时间为受伤治疗开始误工日到身体康复可以复工日或是按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确定。对于 伤残 持续误工的,可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对死者家属丧葬的误工时间为死亡之日到尸体火化当日。 四、证明 赔偿权利人申请误工费用需提供的证明文件包括: 1, 劳动合同 或 劳动关系 证明,; 2, 工资 收入证明,; 3,因误工单位扣发或扣减工资证明; 4,其他受害人受伤治疗期间认为应当可以正常取得的收入证明。 五、赔偿 法律规定。《解释》二十条: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额计算; 2,无固定收入的,按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3,若赔偿权利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受诉法院可参照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六、计算 一般按照以下情形计算: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3)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综上所述,法律上是支持撞车后索要误工费的,不过根据受害人受伤程度及恢复期损失来确认和计算。遇到交通事故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请从正规合法渠道进行索赔。
发生交通事故对方要求赔偿误工费是否合理
一、发生交通事故对方要求赔偿误工费是否合理
1、发生交通事故对方要求赔偿误工费是否合理,要看是否遭受人身损害。具体是:
(1)发生交通事故后,遭受人身损害,且因该损害而无法正常工作遭受收入损失的,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
(2)没有造成其严重人身损害的,不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误工费有什么特点
1、受害人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差异较大。客观存在的差异性,决定了不同的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其损失的误工收入会因人而异;
2、计算的依据各不相同。因行业和岗位的不同,以及受害人是否就业的不同,收入方式的不同,对于误工费计算的依据,也是因人而异;
3、具有一定的推绎性。一般而言,应当以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前某一时段,能够正常工作、劳动可能取得收入作为参照或者依据。而对于该时段的可能收入,也只能根据一定客观数据,在排除对其收入产生不利或者有利影响因素的情况下,进行推算;
4、时间计算:
(1)非持续性的误工。这种误工的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2)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这种误工的时间从受到伤害耽搁工作之日,计算至定残之日的前一天;
(3)受害人因伤害死亡的。从侵权行为开始计算,至受害人死亡之时止。
双方撞车之后索要误工费是否合理
如果仅财产损失,一般无法主张误工费,可要求财产损失赔偿及交通费等。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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