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役军人被人指控犯罪地方法院可以定罪吗
现役军人犯了刑事罪,是由军事法院审判还是地方法院呢
军事法院管辖,现役军人和军内在编职工的刑事犯罪案件,主要是危害国家主权和安全,破坏国家力量和战备设施等违反军人职务,危害国家军事利益的犯罪案件。
对于军、地互涉的案件,一般实行分别管辖制度,如军人与非军人共同犯罪的,军人一方由军事法院管辖,非军人一方由地方法院管辖。涉及国家军事秘密的全案由军事法院管辖。下列案件由地方法院管辖:
(1)非军人随军家属在部队营区内犯罪的;
(2)现役军人在入伍前犯罪的;
(3)军人办理退役手续后犯罪的(在营区犯罪的除外)
(4)退役军人在服役期内犯罪的(犯军人违反职责罪除外);
(5)武装警察部队人员(含在编职工)犯罪的。
还在服役的军人如果犯罪是由地方法院还是军事法庭审判?
现役军人犯罪由军事法院审判。
相关规定:
一、中央军委《关于军队执行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对军事法院的管辖范围作出了具体规定,军事法院对军内人员犯罪的案件依法行使审判权,军内人员主要包括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兵等。
二、军事法院:
中国的军事法院分三级设置。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是军内的最高审级,其职权是:
1、审判正师职以上人员犯罪的第一审案件;
2、审判涉外刑事案件;
3、最高人民法院授权或指定审判的案件以及它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其他第一审刑事案件;
4、负担二审、死刑复核、再审的审判任务。
大军区级单位的军事法院为第二级。大军区、军兵种军事法院包括各大军区军事法院、海军军事法院、空军军事法院、解放军总直属队军事法院、解放军总直属队第二军事法院(1997年经中央军委批准设立)等。但没有设立二炮部队军事法院。这是中级层次的军事法院,其职权是:
1、审判副师职和团职人员犯罪的第一审案件;
2、审判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以及上级军事法院授权或指定审判的案件;
3、负担上诉、抗诉案件的审判。
兵团和军级单位的军事法院为第三级。基层军事法院包括陆军军级单位军事法院,各省军区军事法院,海军舰队军事法院,大军区空军军事法院,在京直属部队军事法院等,其职权是:
1、审判正营职以下人员犯罪,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下刑罚的第一审案件;
2、上级军事法院授权或指定审判的第一审案件。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负责,其他各级军事法院对本级政治机关负责。各级军事法院的审判工作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监督,下级军事法院的审判工作受上级军事法院监督。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院长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最高人民法院能审判现役军人吗
有的,最高法院作为最终的审判机关,有权审判军人犯罪的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公安机关和军队互涉刑事案件的管辖分工如下:
(一)军人在地方作案的,当地公安机关应当及时移交军队保卫部门侦查。
(二)地方人员在军队营区作案的,由军队保卫部门移交公安机关侦查。
(三)军人与地方人员共同在军队营区作案的,以军队保卫部门为主组织侦查,公安机关配合;共同在地方作案的,以公安机关为主组织侦查,军队保卫部门配合。
(四)现役军人入伍前在地方作案,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由公安机关侦查,军队保卫部门配合。
(五)军人退出现役后,发现其在服役期间在军队营区作案,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由军队保卫部门侦查,公安机关配合。
(六)军人退出现役后,在离队途中作案的,以及已经批准入伍尚未与军队办理交接手续的新兵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侦查。
(七)属于地方人武部门管理的民兵武器仓库和军队移交或者出租、出借给地方单位使用的军队营房、营院、仓库、机场、码头,以及军队和地方人员混居的军队宿舍区发生的非侵害军事利益和军人权益的案件,由公安机关侦查,军队保卫部门配合。
(八)军队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的公司、厂矿、宾馆、饭店、影剧院,以及军队和地方合资经营的企业发生的案件,由公安机关侦查,军队保卫部门配合。
办理公安机关和军队互涉的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和有关军队保卫部门应当及时互通情况,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对管辖有争议的案件,应当共同研究协商,必要时可由双方的上级机关协调解决。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规定
【法律泰文】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本条主旨】
本条是关于高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刑事案件管辖范围的规定。
【本条释义】
这里规定的“高级人民法院”是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中最高一级的法院,包括省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和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条规定,只有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规定
【法律条文】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本条主旨】
本条是关于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审刑事案件管辖范围的规定。
【本条释义】
根据本条规定,只有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才由最高人民法院负责一审。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是指在全国范围内涉及面广、影响大的重大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审判案件,所作出的判决、裁定就是终审的判决、裁定。也就是说,对于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不可能因为上诉或者抗诉而引起第二审程序
现役军人在地方作案被当场抓获,由什么部门管辖处理
现役军人在地方作案被当场抓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逮捕拘留条例》的规定,当地公安机关可以将其拘留,移送其所在部队保卫部门处理。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