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资还欠款强制执行一辈子吗(信用卡欠款强制执行一辈子吗)
法院执行工资会执行一辈子吗
法律主观:
关于强制执行工资的解答,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 申请延长期限 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如何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问题的批复》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执行工作几个适用法律问题的请示》(川高法〔2007〕39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九条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时,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二、执行款不足以偿付全部债务的,应当根据并还原则按比例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与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但当事人在执行和解中对清偿顺序另有约定的除外。 此复。 附: 具体计算方法 (1)执行款=清偿的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清偿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2)清偿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清偿的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同期贷款基准利率×2×迟延履行期间。
强制执行会一辈子吗
法律解析:
欠款 强制执行 不会是一辈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 赡养费 、 扶养 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 丧失劳动能力 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强制执行会一辈子吗
债务强制执行不是一辈子。具体情况如下:
1、只要欠款被还清,法院就会取消执行,如果欠款没有得到清偿,法院也会一直执行下去;
2、法院受理执行时,将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财产、车辆、有价证券和存款;
3、当事人没有财产或者拒不退还的,可以限制其消费;
4、法院执行立案后,法院应在6个月内采取执行措施;
5、如果法院在6个月内不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提级执行。
强制执行的流程有哪些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5、采取强制措施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欠款强制执行会不会一辈子都强制执行?
欠款强制执行不是一辈子,欠款强制执行一般在六个月之内执行,超过六个月没有执行的,可以向上一届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并且一定的期限内完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的,以其遗产偿还债务。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由其权利义务承受人履行义务。
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
参考资料: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欠款强制执行一辈子吗
债务强制执行不是一辈子,只要欠款被还清,法院就会取消执行,如果欠款没有得到清偿,法院也会一直执行下去。法院受理执行时,将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财产、车辆、有价证券和存款。当事人没有财产或者拒不退还的,可以限制其消费。
欠款强制执行会拘留吗
民间借贷纠纷不会拘留,只有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可以予以司法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可以予以司法拘留,不超过15日为限。司法拘留法律没有规定次数限制。在执行过程序需要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措施的,由执行法院裁定。对于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人实行拘留的,要看当事人是否有恶意抗拒执行的行为,对每一次恶意的抗拒执行都可以执行拘留,每次拘留一般不能高于15天,理论上没有次数限制,要注意的事,如恶意程度比较大的,可以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撒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一般欠款强制执行一辈子吗
不会执行一辈子的,一般会在6个月之内采取这个措施,并且欠款人还清之后就不会执行了,如果说欠款人并没有还清,那么应该会一直执行的。如果被执行人死亡,并没有留下任何的遗产,或者是也没有承担人的,一般都是执行不了。关于一般欠款是否强制执行一辈子的问题,下面我为您详细解答。
一、一般欠款强制执行一辈子吗
1、不会执行一辈子的,一般会在6个月之内采取这个措施,并且欠款人还清之后就不会执行了,如果说欠款人并没有还清,那么应该会一直执行的。
2、法院执行立案后,法院应在6个月内采取执行措施。如果法院在6个月内不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提级执行。
3、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二、起诉公司欠款流程是怎样的
1、首先是立案受理,然后是庭前准备,然后是开庭审理。
2、立案受理
原告向法院起诉,应递交起诉状和有关的证据材料,并按照被告人数递交起诉状副本和证据副本。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即受理,并办理相关立案手续。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在收到诉状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送达不予受理裁定书。
3、庭前准备
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被告应诉后,向原告送达开庭传票。法院在依法传唤双方当事人的同时,应做好开庭的各种准备,如通知必须共同诉讼的当事人参加诉讼,调查必要的证据,向当事人告知合议庭的成员,主持庭前交换证据等。对当事人而言,首先,当您或您单位被起诉后,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您或您单位应当依法应诉,并应在收到起诉状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答辩状及副本,在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间内提交相关证据。其次,应做好出庭参加诉讼的各种准备,依照人民法院的传唤,按时参加庭审;
4、开庭审理
开庭审理时,首先由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由法官查明当事人到庭情况并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开庭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或判决。法庭调查主要是在法官的主导下,查明案件的事实,当事人在此阶段应当充分的举证、质证。法庭调查结束后法官根据案件情况归纳本案的焦点,审理即转入辩论阶段。当事人在辩论阶段可以围绕本案焦点阐述自己的观点,充分行使辩护权。法庭辩论结束后,在法官主持下调解,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一般由法官当庭作出判决。如果案件复杂不适宜当庭宣判的,则定期宣告判决。
欠款会强制执行一辈子吗
欠款不会强制执行一辈子。关于欠款会强制执行一辈子吗的问题,下面由我为您详细解答。
一、欠款会强制执行一辈子吗
1、欠款不会强制执行一辈子。
2、终结执行的情形:
(1)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5)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6)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二、强制执行的顺序是什么
1、清偿顺序强制执行被申请人财产所得的现金,应及时清偿债务。如果有多个申请人时,则由人民法院执行员按照法定的清偿顺序分配,而不采取平均分配的办法。
2、其顺序是:首先偿还所欠申请人的工资和生活费;其次偿还所欠国家的税款;然后偿还其他债务。先满足上一顺序申请人的债权,再满足下一顺序申请人的债权。如果在同一清偿顺序内尚不能满足所有申请人要求的,则依各人债权数额的多少,按比例分配。未能清偿的债权,债务人以后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