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破产的好处与坏处(债权人申请破产的好处与坏处)
企业申请破产的好处和坏处
法律主观:
个人申请破产制度的好处包括:可以保护家庭和个人,保护债务的履行等;而坏处则包括可能被债务人滥用,对债权人合法利益造成损害等。目前我国还没有全面实施个人破产制度,仅在深圳等地区进行了试点。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个人申请破产有什么好处和坏处
公司破产一般是很多因素综合导致的,比如管理者管理不善、资金周转不灵等都有可能导致公司破产;而且公司的破产,往往会导致大批的员工失业,这从员工角度来看,这不是一件好事,但从公司的角度来看却有一定的好处,那么个人申请破产的好处与坏处呢?下面就由为您介绍一下。一、个人申请破产的利弊(一)个人申请破产——利
1、保护家庭和个人
个人破产制度的设立,对于陷入严重财务困境的个人来说,可以通过个人破产程序,依法免除一定的债务,使其能够重新通过努力实现正常的生产和生活,从这个意义上讲,个人破产制度对陷入严重财务困境的个人或家庭来说,实际上能够起到相当的保护作用。
2、保护“债”的履行
个人债务人作为个人破产法的适用对象,其实可具体分为负债的自然人个人或消费者个人;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出资人;其他依法设立的营利性组织和从事工商经营活动的自然人。这几类个人债务人在我国市场经济实践中所占数量极大。
设立个人破产法律制度的根本目的是在债务人出现支付不能的情形下,仍应当保护“债”的履行。也可以说,建立个人破产这样一个制度的目的是保护那些诚信的债务人,使他们不至于因一时的商业失败或个人财务的混乱而陷入不可自拔的地步,允许他们有基本生存的空间,并能够通过自己的努力使生活重新开始。在现实经济生活中,除企业之外,个人也大量地参与各项经济活动,其间必然产生大量需要依法保护的债,特别是当前个人信贷的数量和规范都急剧增长,推出公平公正的个人破产制度,可以保障和促进个人信贷业的健康发展。因此取得债务豁免是个人破产的主要目的,甚至是惟一目的。
(二)个人申请破产——弊
1、金融体系不能适应个人破产制度
商业银行自身的商业化问题。如果商业银行不加快商业化或市场化,那么个人破产制度的实施对商业银行来说将会带来毁灭性的打击。商业银行自身行为必须在市场中得到检验。商业银行应能按市场规则谨慎经营,能在满足合理的资本充足率和存款利率的条件下追求利润最大化经营,这可推动个人破产制度建立。
个人金融体系里个人征信体系的建立,这非常重要。国家个人征信体系发展很快,已经初步建立了全国性的个人征信体系网(消费者信用信息系统),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在这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是个人征信体系仍有很大的缺陷,如个人征信体系中的瑕疵标准把老百姓的水电费缴纳纳入其中,这就值得讨论,水电费可能就是每月几十元钱或者几百元钱,而且,没能缴纳也有很多原因,如果简单影响到消费者信用,应该说这样的征信体系还是存在问题的。
建立个人信用评级标准制度与机构很重要。就是金融监管机构改革的问题,即如何有效地监控个人信贷,监控是否严密、严格,如何建立一套合理的个人信贷风险标准等等。
2、个人消费方式以及个人信用传统的问题
东方人的个人信用行为方式更多地讲究关系学,这种关系学在个人信用的界定中是无处不在。比如说担保关系,消费者要房屋按揭,因为银行可能要求按揭的人一个月必须要有多少稳定的收入,但消费者很可能不能达到银行的要求,因此必须找一个担保人,于是可能随便找了个单位进行担保,而事实上这个单位它并不是真心要为你提供担保,只不过是因为存在着某种关系,最后因为这种关系而出具了担保文件。因此,依赖于这样的信用出具的担保实际上是东方特色的“人保”制度,这种人保制度极大地威胁到了商业银行的安全。一些商业银行大量的贷款是建立在这样一种不准确的、脆弱的担保方式上的。
二、破产申请条件有哪些公司破产,是指对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由债权人或者由债务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还债。公司破产成立的条件有两层意义:
1、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指公司在经营中陷入困境,不能偿还债务或者不能继续偿还债务。偿还的能力表现于:
(1)公司的负债超过公司的资产,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形;
(2)是指公司的负债虽然未超过公司的资产,但由于种种原因,公司无力调动资产还债;
2、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指不管是主观还是客观因素造成的,公司已无能力偿还已到期应依法偿还债务的情形。
公司出现上述情况,依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企业法人因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债务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还债。
企业经人民法院批准宣告破产,进入破产程序。
三、个人申请破产后债务怎么办个人申请破产后,我们可以视为其已经不具有了还债能力。那么此时对于其的债务问题,就可以从不具有还债能力进行分析。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但目前社会上债务得不到偿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无力偿还,另一种是有能力而拒不偿还。而《民法通则》对此也仅作了上述原则性规定。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
综上所述,企业申请破产的好处是,可以经过破产清算,把资不抵债的企业公平地分配给他的债主,同时,企业申请破产也是为重组融资创制了一种特殊的清偿优先级,以上便是为您整理的个人申请破产的好处与坏处全文。
个人申请破产的好处与坏处
个人申请破产的利弊
(一)个人申请破产的利
1、保护家庭和个人。
个人破产制度的设立,对于陷入严重财务困境的个人来说,可以通过个人破产程序,依法免除一定的债务,使其能够重新通过努力实现正常的生产和生活,从这个意义上讲,个人破产制度对陷入严重财务困境的个人或家庭来说,实际上能够起到相当的保护作用。
2、保护“债”的履行。
个人债务人作为个人破产法的适用对象,其实可具体分为负债的自然人个人或消费者个人;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出资人;其他依法设立的营利性组织和从事工商经营活动的自然人。这几类个人债务人在我国市场经济实践中所占数量极大。
(二)个人申请破产的弊
1、金融体系不能适应个人破产制度。
2、个人消费方式以及个人信用传统的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
申请破产有什么好处和坏处?
法律分析:破产保护可以经过清算,把资不抵债的企业或者个人的资产进行清算,公平地分配给他的债主,对于个人而言只保留必要的生活资料,从而彻底勾销他所拖欠的一切债务。我国法律还不允许个人破产,很多外国允许个人破产。但注意,根据外国法律,个人破产之后,个人的资信等级会严重下降,会丧失很多资格,比如不能发起设立公司企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公司申请破产有什么坏处
公司申请破产的最大坏处之一是对企业声誉的损害。破产程序会引起与公司相关的不良新闻报道,如债务、财务问题以及管理失误等。这些不良新闻报道会严重影响公司在消费者、合作伙伴和投资者中的声誉。此外,公司也需要在官方文件和注册表中公开破产信息,进一步加深了对公司声誉的影响。
公司破产还可能引起对企业员工和家庭的影响。破产程序通常会导致公司裁员,这会给员工和他们的家庭带来极大的不安和困难。员工可能会失去稳定的收入来源和其他福利,包括健康保险和养老金等。这也可能会引起幸存的员工对公司的不满和不信任,对公司的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最后,公司破产也会引起对股东的影响。在破产程序中,债权人通常会优先获得支付,而股东可能无法得到回报或得到的回报很少。这可能会引起股东对公司管理团队和决策的不信任,使他们失去对公司的投资信心。这也可能对公司的未来发展和融资能力产生负面影响,使公司难以吸引新的投资者或合作伙伴。
申请破产有什么利处和坏处?
申请破产的好处要分开而言: 1、对债务人而言, 债务人财产 成为破产财产,成为由管理人占有、处分并用于破产分配的财产,破产财产在归属、用途和处置方法上都服从于破产清算的目的,受到破产法有关规则的保护; 2、对债权人而言,获得了行使权利的特别许可。在破产宣告前,所有的债权请求都处于冻结状态。破产宣告后因破产宣告以前的原因而发生的请求权,得依照破产程序的规定接受清偿; 3、对破产案件而言,破产案件不可逆转地进入清算程序,且有财产受到保护。
企业申请破产的好处和坏处
公司出现破产的情形后,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由管理人管理破产企业的财产。法院宣告企业破产的,就要进行清算,按顺序清偿债务,那么公司破产后能不能作为犯罪主体?
一、公司破产后能否作为犯罪主体
依据《刑法》的规定,公司破产后,如果以破产公司的名义实施犯罪活动,构成刑事犯罪的,就属于单位犯罪,破产企业可以成为犯罪的主体,对破产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 【单位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单位犯罪的主体是包括哪些
根据我国刑法第30条之规定,单位犯罪的主体包括五种,分别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
公司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组织,它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是指依法成立并具备一定的组织形式,以营利为目的独立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和商业服务的经济组织。
事业单位是指依照法律或者行政命令成立、从事各种社会职能活动的组织。事业单位可以分为三种:国家事业单位,集体事业单位,以及私营事业单位。
机关作为单位犯罪的主体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机关包括国家行政机关、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军队、政党等有关机关。狭义的机关主要是指行政机关,一般是地方国家行政机关。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机关可以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
团体,又称为社会团体,是指各种群众团体组织,例如人民群众团体、社会公益团体、学术研究团体、文化艺术团体、宗教团体等。
社会团体因为拥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并且在完成自己任务的过程中,能够享有财产方面的权利能力,所以它们都是法人。因此,团体也可以作为单位犯罪的主体。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刑法》的规定,公司破产后,如果以破产公司的名义实施犯罪活动,构成刑事犯罪的,就属于单位犯罪,破产企业可以成为犯罪的主体,对破产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申请破产的好处和坏处 申请破产的好处和坏处
1、优势:宣布破产可以通过结算结算公司或个人财产,公平分配给企业债权人,只保留所需信息,完全取消所有拖欠债务;
2、缺点:破产重组不可避免,也会对公司本身产生负面影响。公司申请破产重组,表明公司经营不强,可能会动摇经销商、业务客户,甚至员工对公司的信心。此外,公司在客户中的形象也可能会动摇,破产重组后的公司很难再次得到客户的信任。
以上是申请破产的利弊。
宣布破产是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