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合同工和劳务派遣(街道办合同工和劳务派遣哪个好点)
深圳街道都签劳务派遣?
法律分析:需要依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深圳街道办不是所有都签订劳务派遣。
1、在派遣时企业不得向劳务派遣工收取任何费用;
2、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是同地区同酬和同工同酬;
3、用工企业不得将劳务公司派遣到企业工作的劳务工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4、用工单位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公司以外,不得随意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或直接解除用工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第六十一条 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社区工作者劳务派遣和街道直签区别
身份不同。街道自己招聘的是临时工作人员,社区工作者则是由民政、财政、劳动保障局、政府、街道等多个部门核实名单后才定下的人员,属于正式职工。
2、待遇不同。街道自己招聘的工作者工资及保险金均由街道办事处和个人负责,街道办事处将从本单位的经费支出走账,社区工作者由民政局(其实也是财政部门专项拨款)支付工资和保险金等,不走街道的任何财务账目。
3、用工形式不同。街道自己招聘的是临时工,和街道签合同,社区工作者不用签合同也享受保险待遇,一般情况下除非自己不干了,否则不会下岗。
4、服务范围不同。街道自己招聘的工作者服务的范围要比社区工作者的服务范围更为广泛,包括一系列为了他人、社会而进行的无偿性的活动,社区工作者则是专指专业社工人员所从事的服务活动。
街道劳务派遣管理办法聘用原则
街道劳务派遣管理办法聘用原则有公开、平等原则,能力和条件原则。
1、公开、平等原则,在进行劳务派遣聘用时,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的原则,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都有机会参与竞争。
2、能力和条件原则,在进行劳务派遣聘用时,应当优先考虑应聘人员的能力和条件,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实际情况进行匹配和安排。
社区工作者劳务派遣和街道直签区别
法律主观:
直签和劳务派遣区别: 合同签订的主体不同。劳动者与单位直签的,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经协商一致签订合同,双方为劳动关系,劳动者属于用人单位的正式员工。劳动者通过劳务派遣为用工单位提供劳动服务的,由劳动者与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合同期限不同。普通劳动合同期限可以签订三个月及以上,但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 社保缴纳主体不同。直签的社保由用人单位缴纳,单位不交社保的,劳动者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经济补偿。劳务派遣的社保由派遣单位缴纳。 法律规定的其他区别。
法律客观: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