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护人的基本要求(安全监护人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对作业监护人的要求有哪些
法律分析:监护人应由作业单位和作业点所在单位共同指派。监护人应指派本单位责任心强、业务技术水平高、熟悉八大规程、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化工安全基础知识和各种应急救援知识的人员担任。对作业负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对现场作业全过程实行监护与检查,对作业人员的行为进行安全监督与检查,负责安全协调与联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八十七条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一)对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予以批准或者验收通过的;
(二)发现未依法取得批准、验收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予取缔或者不依法予以处理的;
(三)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而不撤销原批准或者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四)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依法及时处理的。
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规定以外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监护人员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一、安全 监护人 员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不得违章作业,应当及时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报告.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服从管理。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在作业过程中必须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二、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监护人应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它合法权益。除了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之外,不得处置被监护人财产。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应当承担责任。 监护人如果系过失导致的未能尽到监护职责,给被监护人造成人身伤害的,应负责给被监护人医疗。如果监护人的过失给被监护人造成了较为严重的伤害,或者存在严重的有 抚养 条件和抚养能力而不尽抚养义务的情形,本着为被监护人生命健康及成长负责的原则,被监护人的其他直系近亲属或基层民政部门,可以依法要求撤销监护人的监护资格,并将被监护人的 监护权 转移于己方名下。 刑法 260条规定,对年未成年、年老、患病、残疾人负有看护、监护义务的人虐待被看护、监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3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 拘役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处 罚金 。对直接负有管理责任的人或其他责任人,按照前款罪处罚 刑法261条规定,对年老、年幼、患病、不能独立生活的人,负有 扶养 义务而拒绝履行扶养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管制 。司法依据《 民法典 》18条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60条、261条 这个在法律上也是有一些基本的规定的,而且当出现事故的时候,这个也是要承担 民事责任 的,一般这个民事赔偿责任的大小是根据这个事故的性质来决定的,一个是事故比较大的话,应该是赔偿比较多的,但是这个人员还是要遵循一些规定的,尽量避免意外的出现。
安全监护人员需要持证吗
法律分析:1.在作业过程中必须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不得违章作业。 2.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3.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及时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报告。 4.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这就是安全监护人员资格应该具备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