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和发工资的公司不一样(劳动合同压工资合法吗)
劳动合同与工资发放单位不符合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有发放记录等证据证明企业发放的工资与劳动合同的工资不一致,一旦发生纠纷,仲裁机构和法院会支持以实际工资为准。出现这种情况时,劳动者一定要留心保留领取工资数额时的证据。
一、劳动合同工资与实际工资不符怎么办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有发放记录等证据证明企业发放的工资与劳动合同的工资不一致,一旦发生纠纷,仲裁机构和法院会支持以实际工资为准。出现这种情况时,劳动者一定要留心保留领取工资数额时的证据。
二、订立劳动合同时薪水约定不明确如何处理?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明确约定劳动报酬,但有时不排除双方并未就薪水报酬做出具体约定,这时,该怎么办呢?
《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该条规定的“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且取得相同劳绩的劳动者,应支付同等的劳动报酬。
三、单位无故克扣或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工资与实际工资不符主要是两种情况,一种是实际工资高于约定工资,而另一种则是约定工资高于实际工资。后者,多半就是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或者克扣工资的情况。此时劳动者也是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然后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而在对仲裁结果不服的情况下,还可以提起劳动诉讼。
劳动合同和发工资单位不一致
法律主观: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劳动合同与A公司签约,发工资却是B公司,社保是C公司交的,这是什么意思,涉及什么问题?
根据您的描述,您在招工的单位A工作,但工资由另一家公司C发放,而其他员工的合同和社保由公司B签订和购买。同时,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保,且公司方面以年龄为由拒绝签订合同和购买社保。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
1. 向公司方面提出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保的要求,要求公司方面给予正面回应。如果公司方面拒绝或无回应,可采取其他措施,如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寻求法律援助等。
2. 根据实际情况,确认您的劳动关系归属于哪一家公司,包括签订合同、购买社保、接受管理等方面。如果公司方面存在劳动关系欺诈行为,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
3. 如果您的工作内容与其他员工相同或类似,但待遇和福利不同,可能存在违法行为。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签合同和发工资不是一个公司违法吗
法律分析:以实际工作单位为准,工资的发放仅仅只是证明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一种证据材料,现实生活中经常存在代发工资的情形,要想认定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主要还是看劳动者是否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
法律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第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上班和发工资不是一个单位仲裁可以吗
上班和发工资不是一个单位仲裁可以。
劳动仲裁中实际工作单位与工资发放单位不一致,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可以与实际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仲裁申请人的申请仲裁的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仲裁通常适用于以下情形:
1、工资和福利待遇:包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福利待遇等;
2、工作时间和休假:包括加班、节假日、年假、病假、事假、婚假、产假、陪产假等;
3、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和使用等;
4、解除劳动合同:包括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程序、补偿等;
5、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包括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续签等;
6、违法行为的赔偿:包括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造成申请人损失的赔偿等。
劳动仲裁的流程包括以下步骤:
1、提交申请:劳动者或用人单位需要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递交书面申请,申请中需详细说明纠纷的事实、理由和请求;
2、受理申请:劳动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初步审查,确认申请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并决定是否受理申请;
3、调解:劳动仲裁委员会会邀请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尝试协商解决纠纷。如果调解成功,会制定调解协议并在协议上盖章即可;
4、仲裁:如果调解失败,劳动仲裁委员会会组织仲裁庭进行公开听证,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证据,并进行裁决。裁决结果具有法律效力;
5、履行:一旦裁决结果生效,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仲裁裁决,如有一方不履行,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综上所述,劳动仲裁是指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劳动争议时,通过劳动仲裁委员会对争议进行调解、仲裁的一种方式。劳动仲裁的范畴包括劳动合同纠纷、工资报酬、社会保险、劳动安全卫生、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等方面。劳动仲裁旨在通过调解、仲裁的方式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上班的公司和发工资的公司不一样
在签订劳动合同和工资发放的公司不一致的情况下,通常是按实际用工情况来确定,即劳动者实际是为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服务还是工资发放单位服务,劳动者的社保关系在哪家公司等情形来确定实际劳动关系。员工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合同上签字的单位一方应该是员工实际工作的公司或者企业,不一致的,或者对此有疑问的,可以要求单位说明理由,单位无正当理由的,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给予相应的赔偿。
简而言之,以实际工作单位为准,工资的发放仅仅只是证明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一种证据材料,现实生活中经常存在代发工资的情形,要想认定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主要还是看劳动者是否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
劳动合同与工资发放单位不符合
法律分析:1、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申请仲裁,仲裁不成,向法院起诉;不过,由于考虑到职工要继续工作的问题,最好以协商、调解为主;2、向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3、可以一群员工集体维权(十人以上),派代表参加调解、仲裁或者诉讼活动;4、保存好相关证据资料:工资单、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考勤记录等;5、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发出支付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第八十八条 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于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发工资的公司和签合同的公司不一样
法律分析:解决:1.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2.拿着劳动合同到劳动部门进行投诉.3.解除劳动合同,申请补偿。4.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