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去世后有哪些钱可以领
企业职工死亡后可以领取哪些费用
法律主观:
在职职工死亡后家属可以领取下列费用:如果属于工亡,可以依法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如果不属于工亡,可以从侵权人处领取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
法律客观: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人死后可以领取哪些费用
人死后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 法定退休年龄 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人死亡后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需要的资料:
1、必须由死亡人员的第一法定继承人来办理;
2、参保人及法定继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参保人及法定继承人的关系证明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火化证(第一联及第三联)原件;
5、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退休死亡需提供待遇证原件;
7、未退休死亡人员最后交费为单位参保的需提供单位出具的是否领取丧葬抚恤费的证明;
8、未退休死亡人员的缴费手册及个人历年缴费发票;
9、未退休死亡人员的法定继承人需提供属养老金发放银行账户及复印件一份。
综上所述,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城镇居民死亡后有哪些待遇
城乡居民去世,上海有6000元丧葬费,北京5000元,河南和安徽呢?
2022年,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或退休人员去世后,可以享受丧葬费待遇,标准是所在省市上年度人均月可支配收入的2倍。如果是没有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去世,是否还有丧葬费待遇呢?答案是有,也可能没有,之所以这样回答,是因为这方面的待遇,全国没有统一的强制性规定,城乡居民是否享受丧葬费待遇,享受的标准是多少,完全看当地的规定。下面就来详细了解一下关于城乡居民去世后有关丧葬费的待遇问题。
一、上海一次性发放6000元的丧葬费
上海属于经济发达城市,居民享受的的各种福利待遇也是比较好的,不仅生前有不错的福利,去世后,也有丧葬费待遇。
对于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上海居民来说,家属可以一次性领取6000元的丧葬费。
6000元,相当于全国月人均养老金的2倍,对于富人来说,也许不算什么,但是对于普通的家庭来说,这笔钱往往能解决很大的问题。
当然领取这笔钱的前提条件是,必须参加上海市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如果不参加,去世后,家属是没有资格领取这笔费用的。
二、北京一次性发放5000元的丧葬费
北京发放5000元的丧葬费,对于居民是否参加养老保险,并没有特别的规定,只要是北京居民就可以了。根据北京市丧葬费领取的相关规定,凡是具有北京市户籍、且没有享受北京市丧葬补助费待遇的居民去世后,均可享受5000元的丧葬补贴费。
三、河南城乡居民去世后,丧葬费是多少?
在河南,如果城乡居民没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是没有丧葬费待遇的,只有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去世后,才有相应的丧葬费待遇。
关于河南城乡居民去世后的丧葬费标准,依据是《河南省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制度的意见》。根据该意见,从2022年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期间或领取待遇期间死亡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发放丧葬补助费。丧葬补助标准为12个月省定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并随省定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同步调整。目前,河南省的月基础养老金是108元,丧葬费标准是103×12=1296元。
不过,河南省同时规定,1296元的标准是最低标准,省内各地制定的标准可以高于这个标准,并且以前的标准若高于省定标准, 需要按照以前的标准执行。
四、安徽城乡居民去世后,丧葬费是多少?
根据安徽省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各地要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参保人死亡的,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金,补助金最低标准为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8个月的金额。目前,国家的基础养老金标准是每月93元,居民去世后,家属一次性可以领取的丧葬待遇最低标准是744元。
合肥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是205元,丧葬费标准是1640元;芜湖可以一次性领取1200元;蚌埠基础养老金是130元,丧葬费标准是1040元;铜陵的标准统一为1000元。
五、领取丧葬费待遇,一般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领取丧葬待遇,一定要关注当地对于领取时间的限制,比如河南省规定,申领人员应当在参保人员死亡之日起6个月内申请领取,超过6个月未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注销手续的,不得领取。
此外,申领待遇的需要准备的材料一般包括:丧葬申请表、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具体要求,请以当地规定为准。
未退休职工因病死亡后可以领取哪些费用
未退休职工因病死亡后可以领取哪些费用
未退休职工因病死亡后,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正文:
一、丧葬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是用于补助职工家庭办理丧事的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职工死亡后,其遗属可以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申请领取丧葬补助金。具体的补助标准和申请程序可以咨询当地社保局。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是用于补助职工死亡后,依靠其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亲属的基本生活费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标准和申请程序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遗属可以向当地社保局咨询具体的申请条件和程序。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对职工死亡后家庭的一次性经济补助。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死亡或者视同工伤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补助金的标准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遗属可以向当地社保局咨询具体的申请条件和程序。
综上所述:
未退休职工因病死亡后,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具体的补助标准和申请程序可以咨询当地社保局或相关政府部门。这些补助金的设立旨在帮助职工家庭度过困难时期,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人死后有几笔钱可以领
人死后有丧葬费和去世抚恤金两笔钱可以领。
1、丧葬费
这笔钱就是由公司补发半年的平均工资来支出的,也就是说这笔钱就是家属拿到的补发工资钱,一般来说都是半年的平均工资,但是地域不同,年限也不同。而且是根据退休员工的平均工资来发放的,所以个人都是不一样的。
2、去世抚恤金
一般退休抚恤金的发放标准是按着当地月退休工资的月份来计发。最长的不超过当地月退休平均工资的10个月的标准,最短的大概是三个月的标准,这个是不一定的。
身份死法不同,待遇不同
公职人员因病死亡的,除了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外,没有格外的费用;城镇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了职工养老保险的,在没有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在办理退休前死亡的,除了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外,其缴纳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本金及利息要退还家属或是法定的继承人。
对于已经办理退休的人员,只能领取丧葬补助金和精神抚慰金;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没有领取养老金前死亡的,目前部分地方要支付丧葬补助金,退回个人账户资金,领取养老金后死亡的,部分地方可以发放丧葬补助金。
对于第三人造成死亡的,死亡赔偿也包括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两个部分;不享受死亡待遇的人,死亡后没有任何钱可以拿。
城镇职工死亡后有哪些待遇
参加社会保险,万一去世以后缴纳的钱是不是都白费了呢?其实不尽然。参加社会保险,按照社会保险的规定可以享受保险待遇,
去世后也是有一定的法律规定待遇可以享受的。一般来说能够领到的待遇有这样4~6项,具体是什么呢?让我们仔细了解一下:
第一,丧葬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是一笔帮助参保人家属安葬去世职工的费用。首先大家要知道这笔钱是必须符合当地的安葬要求才可以领取的,火葬地区必须要出具火化证明。
根据《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丧葬补助金是两个月的去世上年度所在省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因此,不同地区的标准是不一样的。比如说山东省去年的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是3922元每月,那么2022年去世的参保职工丧葬补助金标准就是7844元。像北京市、上海市的标准更高,分别达到了13586元和13738元。
第二,遗属抚恤金。
遗属抚恤金也是跟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挂钩,但是发放月数跟个人的缴费年限和领取养老金的时间相关。
如果缴费年限不满5年的,发放月数为3个月。满5年不满10年的,发放月数为6个月。满10年不满15年的,发放月数为9个月。
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每多缴费一年,发放月数增加一个月。但是缴费年限30年以上的按30年计算,即最多24个月。
退休后,每领取一年养老金,计发月数减少一个月。最低不低于9个月。
第三,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余额一般只有退休后才能领取。每月领取退休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计发月数分之一。如果说一位老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有5万元,60岁退休计发月数是139个月,每月可以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360元。
不过,退休以后养老金每进行调整一次,计发月数扣减的额度也会增加一次。具体如何增加?是按照本人基本养老金的增长比例来计算的。比如说本人的基本养老金水平增长了5%,那么每月原本扣除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360元的,会增长为378元。
第四,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的余额也是可以继承的。根据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制度的改革方案,在职职工是按照本人缴费基数的2%记入个人账户的,这部分钱可以用于就医或者买药使用,也可以家庭成员共同使用,甚至给家庭成员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负担部分,所以一般也剩不下多少。
现在由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分属于两个部门,一般是需要办两次手续的。所以不要忘记这一部分余额也可以继承。
第五,年金个人账户余额。
除了养老保险以外,实际上还有很多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能够享受年金待遇。一般又可以分别称为
企业年金和
职业年金。
像职业年金是职工本人缴纳缴费基数的4%,用人单位缴纳缴费基数的8%。相当于个人账户余额的倍。
不过,继承年金个人账户的钱,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无需缴税的。这一点需要了解清楚。
第六,住房公积金余额。
除了年金个人账户以外,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里的钱也是可以全额继承的,这一部分钱一样不需要缴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对于退休职工是可以在退休后一次性提取的,多数退休职工去世后是没有这部分待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