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婆去世后房产怎么继承
公公婆婆去世后留下的房产儿媳有权继承吗?
丧偶儿媳是否对公公婆婆有继承权要看是否尽到赡养义务,以及尽到多少赡养义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之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公婆婆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与第一顺序其他人享有同等的继承权。尽到主要赡养义务包括物质上的赡养,生活费用的提供是最基本的。当被赡养人患病时应当提供医疗费和护理费,如果老人没有住房,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除了物质上的帮助,对于身体不好、没有自理能力的的公婆应给以照顾、扶助。除此之外,对于老年人精神上给予慰藉亦是必要的。如果丧偶儿媳不能证明自己对公婆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就不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公婆的遗产。
因此对于公公婆婆去世后留下的房产作为儿媳是否有权继承,要看儿媳一方是否有证据证明尽到主要赡养义务。
房产人去世了,怎么继承房屋?
如果房产人去世了需要按照正常的继承手续来继承房屋分别为第一继承人和第二继承人梯队按照顺序来继承该房屋如果同意的话可以将该房屋进行售卖然后按照比例进行分配。
如果房产人去世了需要按照正常的继承手续来继承房屋分别为第一继承人和第二继承人梯队按照顺序来继承该房屋如果同意的话可以将该房屋进行售卖然后按照比例进行分配。如果房产人去世了需要按照正常的继承手续来继承房屋分别为第一继承人和第二继承人梯队按照顺序来继承该房屋如果同意的话可以将该房屋进行售卖然后按照比例进行分配。如果房产人去世了需要按照正常的继承手续来继承房屋分别为第一继承人和第二继承人梯队按照顺序来继承该房屋如果同意的话可以将该房屋进行售卖然后按照比例进行分配。如果房产人去世了需要按照正常的继承手续来继承房屋分别为第一继承人和第二继承人梯队按照顺序来继承该房屋如果同意的话可以将该房屋进行售卖然后按照比例进行分配。如果房产人去世了需要按照正常的继承手续来继承房屋分别为第一继承人和第二继承人梯队按照顺序来继承该房屋如果同意的话可以将该房屋进行售卖然后按照比例进行分配。
婆婆爷爷去世后,把住房让唯一的孙子继承该怎么办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
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因此,如果被继承人去世后,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遗产继承办理程序:
1、继承公证
到被继承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通知书、骨灰证、火化证明等)、身份证、户口簿(注销户口)等;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如果遗产在香港的,须提供香港遗产税署出具的遗产清单;
(3)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4)亲属关系证明(表格可在公证处网站下载,由被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意见并盖章;没有单位的,由社区工作站和街道办事处出具意见并盖章。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的,可由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社区工作站、街道办事处出具意见并盖章并提供相应证明);
(5)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如果继承人或被继承人是居住在港澳的,上述材料需由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或澳门有关机构予以证明,并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确认;如果继承人或被继承人是居住国外,上述材料应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2、申请免税
根据财税[2009]78号、财税[2009]111号的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可以申请免征营业税和不征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036号)的规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申请免税需到深圳市地税局,具体需要携带的资料:
(1)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
(2)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书或公安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
(3)房地产证(若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的需提供抵押合同;房产证复印件需有银行盖公章及与原件一致的章经办人签章)
(4)继承权公证书(境外人士(含港澳台)须提供境外公证书和境内公证书)
(5)如果继承人未满18周岁需提供监护权公证书
3、登记过户
到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办理房地产继承的登记过户,需提供的材料:
(1)继承人身份复印件;
(2)房地产证;
(3)继承权公证书;
(4)深圳市地税局的减免税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