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对凶手产生依赖(被害人对凶手产生依赖)
有种病是被绑架受害人最后反过来帮犯罪嫌疑人给法官求情的情况,是种综合症忘叫什么名字了?
叫斯德哥尔摩综合症,指犯罪的被害者对于犯罪者产生情感,甚至反过来帮助犯罪者的一种情结。这个情感造成被害人对加害人产生好感、依赖心、甚至协助加害人。
“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一词源于公元1973年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发生的一件银行抢劫案件。
1973年8月,瑞典斯德哥尔摩的一家银行突然闯入两名全副武装的劫匪。劫匪扣押了4名银行职员作人质,与警察对峙了6天之久。6天后,警方设法钻通了保管库,用催泪瓦斯将人质和劫匪驱赶出来,狙击手同时作好了危急情况下击毙劫匪的准备。然而,离开保管库后,3名人质反而将劫持者围了起来,保护他不受警方的伤害。被警方营救出来后,人质非但没有控诉绑架者,相反却为劫匪辩护,对警察的调查取证工作也采取坚决不合作的态度,致调查取证工作困难重重。其中一位女人质甚至还爱上了一位劫匪,并和他订了婚。还有一位人质居然在全世界为绑架者筹款,建立了为绑架者辩护的基金会。此等咄咄怪事让瑞典举国上下一片哗然。之后,为了解答人们心中的疑惑,瑞典国会拨出巨款,成立专门机构对此事件进行研究。结论在十年后才出来:这些人质之所以表现出如此怪诞的行为,是因为他们患上了一种心理疾病。从此,人们把这种心理疾病命名为“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有一种犯罪心理学,就是受害人对罪犯产生好感。这种心理学叫什么名字。
这种现象在心理学中被称为“斯德哥尔摩综合征”(Stockholm Syndrome)或“人质情结”。
斯德哥尔摩综合征是一种情感反应,发生在受害者与加害者之间,受害者对加害者产生好感、依赖和感激情绪。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长时间的、亲密的、强制的关系中,如绑架、劫持等犯罪行为,也可能发生在其他形式的强制或威胁情境中。
这种综合征的原因可能包括:
1. 生存本能:在威胁或危险的情况下,人类可能会发展出一种生存本能,即对提供基本生存需要的人或事物产生依赖和好感。
2. 认同和同情:在长时间的关系中,受害者可能会开始认同加害者的某些价值观或经历,并产生同情。
3. 恐惧和无力感:受害者可能感到恐惧和无力,对加害者的行为感到无能为力。在这种情况下,加害者的行动可能会被视为是对受害者的某种形式的关注或照顾。
4. 心理防御机制:在面对极端的情绪压力时,人类可能会使用一些心理防御机制,如合理化、投射、反移情等,来减轻自己的负面情绪。
需要注意的是,斯德哥尔摩综合征并不是一种健康或正常的情感反应,而是一种心理适应机制。在现实中,我们应该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暴力行为。
犯罪过程中受害人对施害人产生了爱慕的心理 这种心理学名叫什么?
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斯德哥尔摩综合征,斯德哥尔摩效应,又称斯德哥尔摩症候群或者称为人质情结或人质综合征,是指犯罪的被害者对于犯罪者产生情感,甚至反过来帮助犯罪者的一种情结。这个情感造成被害人对加害人产生好感、依赖心、甚至协助加害人。
人质会对劫持者产生一种心理上的依赖感。他们的生死操控在劫持者手里,劫持者让他们活下来,他们便不胜感激。
他们与劫持者共命运,把劫持者的前途当成自己的前途,把劫持者的安危视为自己的安危。于是,他们采取了“我们反对他们”的态度,把解救者当成了敌人。
扩展资料:
据心理学者的研究,情感上会依赖他人且容易受感动的人,若遇到类似的状况,很容易产生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斯德哥尔摩综合症,通常有下列几项特征:
1、人质必须有真正感到绑匪(加害者)威胁到自己的存活。
2、在遭挟持过程中,人质必须体认出绑匪(加害者)可能略施小惠的举动。
3、除了绑匪的单一看法之外,人质必须与所有其他观点隔离(通常得不到外界的讯息)。
4、人质必须相信,要脱逃是不可能的。
被害人对加害人产生好感、依赖性、甚至协助加害人:斯德哥尔摩现象产生的原因是什么?
斯德哥尔摩综合征产生的原因是:一种防卫机制。
关于进化心理学的解释,心理分析表明,新生婴儿与最近的强有力的成年人形成情感依恋,以最大限度地提高周围成年人至少能存活(或成为理想的父母)的可能性。这种综合征可能是这种发展的结果。斯德哥尔摩综合征是角色认同防御机制的一个重要例子。
人类可以承受的恐惧是脆弱的底线。当一个人遇到一个无理取闹、随时想要夺去生命的凶猛杀人犯时,人质会逐渐将生命权委托给杀人犯。很长一段时间,人质吃了一顿饭,喝了一杯水,每呼吸一次,他都觉得恐怖分子对他宽容仁慈。
他对绑架自己的暴徒的恐惧首先转化为对他的感激,然后转化为崇拜,最后人质下意识地认为凶手的安全是他自己的安全。这种综合征的例子可以在各种经历中找到,从集中营的囚犯、战俘、受虐妇女和乱伦受害者到斯德哥尔摩综合征的经历。

扩展资料:
斯德哥尔摩综合征会经历以下四大历程:
一、恐惧
因为突如其来的胁迫与威吓导致现况改变。
二、害怕
在不安的环境中,身心皆受威胁。
三、同情
和挟持者长期相处体认到对方不得已行为,且并未受到“直接”伤害。
四、帮助
给予挟持者无形帮助如配合,不逃脱,安抚等;或有形帮助如协助逃脱,向法官说情,一起逃亡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斯德哥尔摩综合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