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受害人同意
受害人同意原则
法律分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受害人同意的情形一般是在医疗损害责任中,需要实施手术治疗的,需要经患者或者患者家属的同意,未经同意的,医疗机构要承担责任。受害人同意成立的条件:1、时间条件,受害人同意必须先于损害作出,可以是受害人在侵权行为实施之前,也可以是在侵权行为实施时作出,只要在损害结果发生之前概无不可;2、行为表示条件,受害人同意一般情况下应该明示,但依据受害人的行为足以表明其对损害结果表示接受,采取推定方式亦无不可;3、责任承担条件,受害人同意的内容可以免除侵害行为人对该项损害后果的责任,对将来产生的损害后果的承担;4、意思表示条件,受害人同意应当真实、自愿;5、同意内容条件,对于受害人同意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严重破坏公序良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中关于受害人同意与自愿承担风险的规定是什么?
你那号,我国侵权责任法中没有关于受害人同意与自愿承担风险的规定。
但是有如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受害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故意、过失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可以减轻或者免除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但侵权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受害人只有一般过失的,不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
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三款规定确定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时,受害人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受害人同意是抗辩事由吗
法律分析:受害人同意是指受害人事前明确作出自愿承担某种损害结果的意思表示。原则上,受害人对侵害行为的同意构成抗辩理由,但因为私人的权利不仅仅包含着法律对其个人利益的保护,而且含有社会公共利益和秩序的因素。因此,受害人的同意作为抗辩事由,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时间条件——受害人同意在损害结果发生前作出。
受害人同意必须先于损害作出,可以是受害人在侵权行为实施之前,也可以是在侵权行为实施时作出,只要在损害结果发生之前概无不可。
2、行为表示条件——受害人同意必须明确表示。
受害人同意一般情况下应该明示,但依据受害人的行为足以表明其对损害结果表示接受,采取推定方式亦无不可。但承认默示的受害人同意应以不违背法律规定和严重破坏公序良俗为限,并允许受害人可以正当理由予以抗辩。受害人同意可以是单方意思表示,也可以是免责条款形式。但免责条款形式的受害人同意仅仅指受害人为要约人的为限,受害人为承诺人的免责条款不应列入受害人同意,尽管该免责条款中也有受害人同意的内容,但是这种同意只能算作免责条款。
受害人同意的相对人应当明确,即为特定。但并非仅指相对人是具体的某个人,对于特定的多数人,或者依受害人的意思可以确定相对人的亦无不可。
3、责任承担条件——受害人同意的内容对将来产生的损害后果的承担责任。
受害人同意的内容可以免除侵害行为人对该项损害后果的责任,对将来产生的损害后果的承担。其中,将来产生的损害应包括确定的损害和不确定的损害两种。确定的损害就是将来发生的及于确定权益的损害。不确定的损害是指将来可能发生的及于有限范围内的不特定权益的损害,即危险。受害人同意在一般情况下为接受确定的损害,在某些情况下,对接受危险也同样适用。应承认受害人同意包括对危险的接受,但应以受害人能够或者已经预见为限。
4、意思表示条件——受害人同意应当真实、自愿。
缺乏行为能力的受害人作出的接受损害的意思表示,不能认为是受害人同意。
5、同意内容条件——受害人同意的内容遵守公序良俗。
对于受害人同意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严重破坏公序良俗。
超出该限度和范围的,对受害人同意无效。加害行为人可在受害人同意的范围内而不承担法律责任,超出受害人同意的范围实施侵害造成其他损害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 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五条 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故意伤害罪中"如果被害人同意."请问"同意"是什么意思
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是非法进行的
如果某种致伤行为为法律所允许,就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正当防卫造成伤害而未过当的,医生对病人截肢治病等。经被害人同意的伤害,是否合法,要做具体分析。如果被害人的同意是为了达到危害社会的目的,这种同意不能排除伤害行为的非法性;如果这种同意是为了有益于社会的目的、则可以排除他人伤害行为的非法性。对于具有激烈对抗性体育运动项日中发生的伤害行为是否具有合法性,也应作具体分析。如果这种致伤动作本身为该项运动项目的规则所允许,这种伤害一般不能认为具有刑法上的非法性。如在足球比赛时,依据“合理冲撞规则”所实施而引起伤害的动作,一般不认为是伤害罪:如果比赛中动作粗鲁,明显违反规则要求,具有伤害他人身体故意的,也应按故意伤害罪论处。
受害人同意,指的是受害人对侵害方的非法行为表示认可,甚至指定侵害方对自己实施侵害行为,比如某赌徒为明誓戒赌,让人把手指砍掉一个,砍人者仍然涉嫌故意伤害。另外,其它罪也有这种情况,我国目前禁止实施安乐死,医生在病人委托下实施了安乐死的行为,这种在病人同意的情况下实施的行为。如果受害人为了达到非法目的,比如让对方进行身体伤害以达到骗保目的或敲诈第三方目的的,而故意让对方实施侵害。当然触犯的法条有所不同。
受害人同意原则是什么?
受害人同意原则是侵权行为法的一项重要法律原则。
从语义上讲,是指某人对某一事实或者行为作出的允许或者承认,是一种意思表示。在侵权法上,受害人同意就是受害人对其受害作出的允许或者承认。按同意的时间顺序看,受害人同意可分为受害之前的同意即预先的同意,侵害进行中的同意和受害后的同意。受害后的受害人同意就是在损害结果发生之后,受害人自愿承认并接受该受害结果,而免除侵害人的责任,实为责任的承担问题,而不涉及侵权行为在法律上的性质,不属于侵权行为法上通常所指的受害人同意范畴。只有在侵害后果产生前的受害人同意才能对侵害行为产生实质的影响,为侵权行为法上的受害人同意。鉴于此,我们可以对受害人同意作如下定义:受害人同意就是受害人对将来发生的损害作出的自愿承担的意思表示。
受害人事后同意免除加害人的责任可否构成侵权责任的
受害人同意(consent),源于古老的法律谚语“得到承诺的行为不违法”。受害人同意也称为“受害人的承诺”、“受害者的允诺”,是指加害人的行为事前得到受害人的同意,则加害人的行为不违法,不必承担法律责任。它彰显了个人主义精神,使得个人可以在自己的意志范围内自由的处分财产利益和人格利益,是侵权责任法上的一种重要抗辩事由。但我国侵权责任法并未规定受害人同意,本文试图从构成要件的角度,分析和探讨其成立条件。 受害人应当具备同意能力。同意能力和意思能力不同,意思能力是民事行为能力的核心要素,而同意能力是人对自己决定的性质、程度以及可能产生的后果的理解能力,强调主体的智识能力和理性程度,更强调基于综合理性判断后应当承担的责任问题。同意能力不能像行为能力那样一刀切地以年龄作为判定能力有无的标准,在确定同意能力时应当具体考虑受害人的年龄,智力水平,精神状况、生活经验等因素,需要法官综合各种要素进行个案认定。 受害人应当作出明确和真实的同意,即同意的范围应当是确定的、具体的,其不能是概括的、泛泛而谈的,同意的对象应当既包括加害行为,也包括行为产生的结果,但不包括不确定的风险,对不确定的风险的同意是自甘冒险行为。同时,受害人同意应当是其真实意思的表达,即受害人充分了解加害行为的对象、方式、程度、后果等,在自由意志下的同意。 受害人同意不能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这是从法律和道德层面对受害人同意的内容作出的约束,以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的手段加害受害人的行为不产生受害人同意效果。这里的法律包括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禁止性规定,也包括私法和公法。公序良俗一般适用于侵害人身权而不适用于侵害财产权,因为财产权往往不涉及公共秩序和道德评判。 受害人同意应当预先以明示方式于加害行为实施前作出,若在加害行为实施后或加害结果产生以后作出,则是放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为而非受害人同意。同意原则采用明示方式,明示要求同意必须以语言或签字等方式明确为他人所知悉,多表现为单方允诺或者免责条款的方式。同意在极为特殊的情况下可以采默示方式,如在紧急情况下抢救无法作出同意的病患,法律推定其为默示方式。
法定免责事由中受害人的过错
按照法律规定,侵权人可以通过收集提供法定有效证据证明,受害人是由于自身重大过错行为导致,那么经过法院审理判决可以减轻或者免于侵权赔偿责任,如果是由于第三人原因造成,也可以在履行侵权赔偿责任义务后,依法向第三人提出追偿。
侵权人可以因受害人的过错而免责或者减轻责任,侵权责任划分是以当事人的行为过错比例作出判定依据,民法理论将免责事由分为两大类:一是正当理由,包括职务授权行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自助行为、受害人同意。二是外来原因,包括不可抗力、受害人过错、第三人过错、意外事件。
主要情况包括:
一是过失相抵。
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占有人或者使用人的责任。
二是受害人的故意。
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受害人故意作为免责事由,一旦适用所导致的后果就是完全免除加害人的责任。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据此规定,如果受害人摸高压线自杀或盗割高压线,导致自己死亡则经营者不承担侵权责任。
三是第三人的过错。
原告、被告之外的第三人造成了原告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从而提出免除或减轻自己责任的抗辩事由。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四是不可抗力。
行为人因为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表明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同时行为人主观上没有过错,让行为人对自己无法控制的损害结果负责是不公平的。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
五是正当防卫。
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五条,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综上所述,任何人在实施侵权行为之后,都是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的,若是有多人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那么各自根据过错的程度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若是在侵权责任中受害人存在过错,那么首先需要判断受害人的过错程度,然后才能确定各位侵权者的赔偿责任,对于受害人存在重大过错行为时,侵权人可以减轻或者免于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