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不属于评标形式审查内容的是
在初步评审中,下列属于形式评审内容的是( )。
【答案】:C
本题考查的是最低评标价法。形式评审的因素一般包括:投标人的名称;投标函的签字盖章;投标文件的格式;联合体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唯一性;其他评审因素等。审查、评审标准应当具体明了,具有可操作性。
建设工程施工评标,初步评审的内容包括( )。
【答案】:A、B、C、D
根据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颁布的《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初步评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合格性审查,评审内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投标文件形式审查,投标人资格审查,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性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设置的合理性审查。初步评审内容中,投标文件有一项不符合规定的评审标准时,即作废标处理。选项E属于详细评审的内容。
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中,形式评审的主要内容包括( )
【答案】:A,B,E
ABE【解析】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中,形式评审的主要内容包括:(1)投标文件格式、内容组成(如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填写,字迹是否清晰可辨;(2)投标文件提交的各种证件或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和一致,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相关许可证、相关人员证书、各种业绩证明材料等;(3)投标人的名称、经营范围等与投标文件中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相关许可证是否一致有效;(4)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是否有效,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如有授权委托书,则授权委托书的内容和形式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5)如有联合体投标,应审查联合体投标文件的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包括联合体协议书、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数量等;(6)投标报价是否唯一。
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规定,下列不属于响应性评审标准内容的是( )。
【答案】:A
2021教材P214
知识点:评标的准备与初步评审。选项A属于形式评审标准。响应性评审标准主要审查内容:投标报价校核;审查报价的正确性,分析报价构成的合理性,与招标控制价对比分析,工期、质量、投标有效期、投标保证金等均应符合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
在评标时,主要的审核内容包括哪些?
在评标时,主要的审核内容包括:
(1) 审查投标文件。具体审核每个投标文件的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条件的要求,包括招标文件的贸易条件和技术条件等。
(2) 全面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要求,并对每个投标人的报价进行比较。比较各投标人投标条件,包括价格、质量、交货期等,以及一些技术指标、施工安装、培训技术人员等条件(大、中型工程项目或机器设备采购)。评标时,除了考虑技术条件和商业条件外,还常常涉及各种立法条例和有关政策措施的规定,对民族企业或有长期联系的大公司实行适当倾斜,不一定完全按照最低标价评定。
(3) 复查中标候选人的履约能力。在选定中标人时可分别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等。对初步选定的中标候选人再进行最后的资格复审,审定其生产能力、信贷能力等。如第一中标候选人审核后确实可信,即为该次招标的中标人。否则依次以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替补。
(4) 评标时应防止投标人之间在表面竞争掩盖下的实际相互勾结。如果出现所有标价都大大超过国际市场的平均水平,或是全部投标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或是只有个别厂商投标,缺乏竞争性等情况,所有的投标都不符合要求时,招标人可以宣布招标失败。
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的内容不包括____。
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的内容不包括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一、评标介绍:
评标是指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审和比较的行为。评标是招标投标活动中十分重要的阶段,评标是否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决定着整个招标投标活动是否公平和公正。
评标的质量决定着能否从众多投标竞争者中选出最能满足招标项目各项要求的中标者。
二、保密规定: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包括投标人的亲属、与投标人有隶属关系的人员或者中标结果的确定涉及其利益的其他人员。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只是不能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已经进入评标委员会,经审查发现以后,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更换,评标委员会的成员自己也应当主动退出。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以防止有些投标人对评标委员会成员采取行贿等手段,以谋取中标。
评标委员会须由下列人员组成:
1、招标人的代表。
招标人的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以在评标过程中充分表达招标人的意见,与评标委员会的其他成员进行沟通,并对评标的全过程实施必要的监督,都是必要的。
2、相关技术方面的专家。
由招标项目相关专业的技术专家参加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所提方案的技术上的可行性、合理性、先进性和质量可靠性等技术指标进行评审比较,以确定在技术和质量方面确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
3、经济方面的专家。
由经济方面的专家对投标文件所报的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的运营成本、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等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进行评审比较,以确定在经济上对招标人最有利的投标。
4、其他方面的专家。
根据招标项目的不同情况,招标人还可聘请除技术专家和经济专家以外的其他方面的专家参加评标委员会。比如,对一些大型的或国际性的招标采购项目,还可聘请法律方面的专家参加评标委员会,以对投标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查把关。
什么是形式审查?形式审查包括哪些内容?
形式审查是指商标局收到商标注册申请件后,首先进行的程序。
形式审查的内容包括:
1、申请人资格审查。主要审查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注册商标的主体资格和申请人申请商标所指定保护的商品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外国申请人是否委托了我国指定的商标代理组织。国内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的,其委托书是否符合要求;
3、申请书填写是否符合规定。包括申请人的名义与印章、营业执照是否一致;申请人的地址是否准确;申请人指定的商品或服务填写是否规范、具体,分类是否准确;
4、商标及商标图样的规格、数量是否符合要求;
5、应交送的证明文件是否完备,规费是否缴纳;
6、审查一份申请是否只申报了一个商标;
7、审查商标的申请日期,编定申请号,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的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通过审查认为申请手续齐备并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编定申请号,发给《受理通知书》。
申请手续不齐备或者未按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予以退回,申请日期不予保留。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书件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补正并交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对于要求补正而未作补正或补正超过期限的,也同样予以退回,申请日不予保留。
形式审查主要分三个部分:申请书件的审查(文件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签字/印章是否缺少)、对商标图样规格、清晰程序及必要的说明的审查、分类审查(对填报的商品/服务项目的审查)。根据形式审查的结果,商标局主要发出三种通知书:〈受理通知书〉、〈补正通知书〉与〈不予受理通知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 商标局对受理的商标注册申请,依照商标法及本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或者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符合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对不符合规定或者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不符合规定的,予以驳回或者驳回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